案由:(20180076)关于应用“智慧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从大环境而言,东莞汽车保有量连年不断增加,停车成了刚需。此外,停车位供不应求、利用率低、信息不畅等弊病,则进一步加剧了停车矛盾。行在街头,随处可见停满的轿车占据了人行道,还将本来不宽的马路占掉了一半,使交通不堪重负。类似的问题已屡见不鲜,它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使交通事故增加、小区矛盾加剧、市民纠纷激烈,严重影响市民生活乃至社会安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停车难,这一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建    议:
  一、将车位信息共享,进行数据化管理,节约搜及管理寻成本
  充分利用既有智能停车设备,通过咪表、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库发卡机等将智能停车场联网,集成实时空余车位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车位信息共享,为用户提供车位搜索推荐、停车场导航的进场服务,节约搜寻成本。同时深度介入停车场运营管理,通过铺设智能停车设备,实现停车场的智能化和互联网化,为车主用户提供空车位搜索、匹配、车位预约、预定、车场导航、车位导航、反向寻车及快捷支付全流程的停车优化服务,为停车场用户增益堵漏、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停车场无人值守。
  二、建立立体停车库,缓解汽车和车位供需失衡问题
  在土地价格的攀高以及汽车和车位的供需失衡的助推下,建议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繁华商业中心和医院等建设全自动机械立体停车库立体停车库,不仅可以达到易停、安全、美观等独特优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车位供应失衡的问题。全自动机械立体车库的核心是利用计算机、传感器、摄像头和搬运交换设备系统来存取汽车,可以实现封闭式结构、停车效率高、无人值守的管理。目前,全自动机械立体停车库在全球普及速度较快。其中,欧美国家全自动机械立体车库应用较为广泛。日本更重视密集型自动立体停车库的发展,种类全、技术水平较高,值得我们进一步借鉴。
  三、推出闲时车位共享,盘活闲置停车资源
  通过打造车主的车位共享平台,为有车位的、想停车的车主提供对接服务,盘活车位空闲时间,提高车位的使用率,为业主创收,为车主解决停车难问题。
  四、接入手机应用平台实行移动管理及支付,将停车流程全面智能化
  传统停车场支付一般是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手段,且是人工收费,而人工收费漏洞太大,物业管理人员不能随时知道收费情况,统计报表不及时,浪费人力物力,成本也高。在“互联网+”停车的环境下,引入出入口免取卡收费系统和场内找车系统的同时,可智慧停车场系统中接入手机应用平台,融合微信支付停车费、扫码支付缴费、手机找车、查询等诸多功能,这样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停车时间,对停车场管理也带来了实用性和便捷性。
  

提案者 陈剑锋
部门答复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东国土资函〔2018〕1300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7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陈剑锋: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76号提案《关于应用“智慧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该提案提出,由于我市小汽车增速快,堵车问题越来越严重,建议通过开放社区、单位,释放闲置车位及车位闲置时间,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解决停车难问题,并加大立体停车位建设。我局认为,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2017年已突破250万辆,超过广州,排名全省第二,且就东莞而言,公共交通便捷度不足,2006年起又开始试行“禁摩令”,导致汽车数量不断新增,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解决停车难问题是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建设
    增加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密度,减少等候时间和出行成本,并提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舒适度,以提高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的积极性,分流道路车流量,减缓“停车难”问题。 同时,可通过完善非机动车车道便利共享单车出行的方式解决公交站点到目的地最后“几公里”问题。
二、开发立体式停车位
    考虑到目前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日益严重的矛盾,因此仅依靠新增建设用地将难以满足停车需求,停车设施应以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作为总体规划目标,鼓励采用多层建设、优先利用地下空间等,大力创新科技,研发立体式、机械式等占地面积少、利用效率高的停车设施。必要时,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如对于大力开发地下空间的企业,进行提高该地块容积率的奖励。
三、试行限牌政
    参考深圳、上海、广州等地区,研究出台“限牌令”政策,减少自驾车流量,以公共利益为基础,调节公共资源配置,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1日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答复:
(B):类
东规议函〔2018〕116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剑锋委员:
您在东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应用“智慧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在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愈加突出。推动机械立体停车库的建立,确实可作为缓解机动车与车位的供需失衡的重要举措之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立立体停车库,缓解汽车和车位供需失衡问题”的建议,我局正在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全面搜集分析中心城区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典型建筑停车特征数据,调研各街道社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需求、配合主管部门理顺立体停车库报建程序,在规划层面上协助主管部门推动立体停车库的广泛建设,力争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6月28日

 

      市城管局的答复:

  东综管函〔2018〕1302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76号提案的答复

  陈剑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用“智慧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即对我市停车位现状开展摸底调研以及对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研究。

  针对东莞市目前的路边停车多头管理、分区而治、车辆违规停放、停车数据缺少数据发布渠道等问题,我局建议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系统在结构上可分为智慧路边停车系统、路外停车联网收费系统以及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3大部份。

  一、智慧路内停车管理系统

  打破现有的管理模式具有的局限性,建立以“车位检测器/高位视频采集器+云管理平台+手机APP”的模式,实现“人”、“车”和“泊位”三位一体的智慧化管理。定制停车运维管理系统,归集数据,挖掘并分析,为管理者提供城市级的道路、泊位、设备、人员的监控和调度管理的功能,通过多维度的报表立体呈现财务、运营、人员等信息为管理者提供运营建议。车位信息联网,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向车主发布,引导车主停车,提供车位导航路径,减少无效车流,提高车主停车效率,为动态交通加速去堵。

  二、智慧路外停车场管理系统

  路内泊位解决短时停车,路外停车场解决长时停车。建立东莞智慧停车一张网,路内泊位与路外停车场结合使用,为车主提供多类型可选择停车资源,缓解泊位供需不平衡。对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和运营管理,充分利用视频车牌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为市民驾车出行提供停车位的预订、导航、诱导、支付等一体化功能,帮助驾驶员快速寻找到合适的停车位,从而减少在路上行驶的车数量,缓解道路拥堵。

  三、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

  打造一套打造可扩展可升级的一体化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将海量的数据从多个维度(业务、区域、时段、财务、设备、人员、泊位等)提供专业化的报表分析,帮助找政府了解静态交通现状,整体调控城市静态交通,为城市动态交通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同时,该体系能接入分时租赁、共享单车、充电桩、车后市场等服务,并为城市监控平台、交警稽查平台、智慧城市平台共享数据,助力建设智慧东莞。

  项目实施计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示范区建设

  开展示范区项目,搭建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先期将挑选热点路段路边停车位,并对区域内车主进行宣传推广,建立路边停车以临时停放为主的停车机制。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

  市政府主导进行全面推广,出台管理机制和办法,推动全市范围内所有路内泊位接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第三阶段:静态交通一体化

  基于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建设静态交通一体化管理平台,将全市路内泊位、路外停车场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为停车设施规划、城市微卡口、调整片区停车需求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计划以东城街道和南城街道作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试点,进一步形成具体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申报2019年度市级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答复:

  东发改投资函〔2018〕80号

  关于对第20180076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剑锋委员:

  您在市政协会议上提出的第20180076号提案《关于应用“智慧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停车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提案》分析了我市汽车保有量连年不断增加,停车成了刚需的现实,以及停车位供不应求、利用率低、信息不畅、随处汽车占据人行道和马路导致交通阻塞等弊病,提出了将车位信息共享,进行数据化管理,节约搜寻成本;建立立体停车库,缓解汽车和车位供需失衡问题;推出闲时车位共享,盘活闲置停车资源;接入手机应用平台实行移动管理及支付,将停车流程全面智能化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现针对您所提建议,根据我局职能进行了研究,答复如下:

  解决停车难问题,首先应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坚持绿色出行原则,鼓励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对停车问题,我局支持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效益。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对您的建议,将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工作。

  专此回复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发展和改革局,房管局,国土局,市规划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