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20)关于加强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建议

  随着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移动基站分布越来越密集。据东莞市经信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市建成通信基站2.8万座,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移动通信用户约1800万户,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排全国第五,在地级城市中排第一,以东莞市中国移动为例,目前主城区基站间距约500米,而发展中的T D -SC D M A网络要求站点密度更大,2013年的六期工程建成后,主城区站距可达到300米左右。

  但近年来,随着移动基站网的迅速发展、密度加大,并不受居民的欢迎,相反市民有更多抵触情绪或恐惧感,主要是由于一是移动基站建设的随意性、无规划性、混乱现象十分明显,二是市民对移动基站的电磁辐射的影响问题等反应十分强烈。特别是移动基站悄然进入小区,市民的反对态度更加强烈,投诉日益增多,相关新闻也屡见报上,据东莞“阳光热线”上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占经信局总投诉量的70%以上,以2013年为例,有城区的景湖时代城、景湖名郡、格林小城等及下面多个镇街的小区,因移动基站在小区的悄悄布建,引起小区居民强烈不满,甚至出现集体上访、投诉等聚众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举措。基于当前我市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信息产业的公共利益与市民合法权益之间的突出矛盾,亟需解决是当务之急。

  办    法:

  一、加强移动基站选址管理

  2013年10月由经信局起草的《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已公布,该《办法》规定了“基站管理应当遵循明确责任、规划先行;并联审批、事后监管;美化天线、共建共享;稳定旧站、善建新站;安全环保、依法保护的原则。”明确了移动基站的选址要有规划、有审批、布局合理、安全环保下进行,而电信运营商的随意性建设或偷建、抢建是不合法的,应当及时制止这种现象,按法律法规程序有序进行。我国各省市的《公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中都明确规定:新建基站选址时,尽可能避开居民密集区,在居民区选址的,应当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而当前的事实并非此,通讯运营商通常以简便捷径的方法建在小区的顶层上或楼梯间,引起居民强烈不满,因此需加强通讯运营商在居民区选址的审批、环评、设计、施工等管理。

  二、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

  近年来,小区业主对移动基站进入小区反对意见之强烈除基于电磁辐射外,另一主要原因是小区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电信运营商给予小区物业管理一定的好处费后悄然进入小区布建,大大损害了小区业主权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小区业主对移动基站建设等有知情权、表决权,对有关小区环境影响有共同决定权。移动基站选址小区时,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发展公共利益事业的同时要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电磁辐射影响的宣传

  随着世界电子技术的高度发达,各式各样的电磁波充满人类的生存空间,如微波炉、电脑、手机、电视等的广泛应用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电磁辐射已成为影响生态环境,继水、空气、噪声污染后的第四大污染,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因此也不难理解市民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恐惧和抵触心理,同时近年来,国内外媒体对电磁辐射影响的说法不一。到底小区内移动基站电磁辐射量是多少,对人长期的生活影响如何,有多少市民了解呢?业内人士可能了解多些,但外行人知之甚,加大其电磁辐射影响的宣传力度,使市民有更多的了解认识,消除心理上的恐慌。

  四、加强监测研究,确保公众健康

  虽然许多的监测报告显示,当前小区移动基站的发射功率密度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安全标准功率密度,不影响居民的健康,但我国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施行于1988年,距今已20余年,移动通信行业在此期间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带来的电磁环境变化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巨大的。因此有关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是否仍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便成为了疑问,应加强监测研究,制定新的国家标准,使之符合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符合生态环境的发展、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五、加强小区基站建设的集约化管理

  目前在小区内分别建有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多部门移动通信基站,各自为政,不但占用空间、浪费材料,而且有损景观。建议移动基站设施建设以集约化为宜,设施共享,有利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稳定地发展。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4022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建议》(第20140220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通信基站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所提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移动基站选址管理的建议

  在4G移动通信网络大规模建设全面启动前夕,我局历时一年的时间,经广泛深入调研,有机吸收了上海、深圳、佛山、江门等市在基站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充分征求规划、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起草了《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今年3月7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东府〔2014〕35 号,下称《办法》)。本《办法》是我市通信基站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实现了管理政策及理念的适度超前,并有效指导我市基站科学规范建设。

  《办法》中对通信基站的规划要求、设置原则、申报程序等都有了详细的说明,明确了运营商依据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等确定初步选址后,要报送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受理。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出具基站选址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送我局,由我局审核办理无线电台站使用手续后向运营商发放《无线电台执照》。

  二、关于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的建议

  随着无线通讯事业的迅猛发展,可以随身携带的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但部分业主在享受手机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却对手机通讯必须存在的通信基站心存恐惧,反对通信基站的建设。作为全市无线电通信基站的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接获关于基站方面的投诉后,均派专业技术人员携电磁辐射检测仪前往业主投诉地点进行实地检测,并对比手提电话及家用电器电磁辐射值进行详细讲解,以科学数据例证“电磁辐射不足惧”。

  同时,省市相关部门对住宅小区的基站建设问题一直很重视。省政府今年出台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里提出:对规划有通信基站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用设施,设计、建筑等单位要按照公众通信基站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及天面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我市《办法》中第九条也明确提出:国土、规划和投资主管部门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建设项目的审批中,明确为通信建设配套预留站址资源(包括机房、天面、铁塔、管道、分布系统等),从而规定了今后的小区建设中必须预留通信基站建设的站址资源,改变了通信基站建设存在的扰民现象,从法律上彻底改变了现有基站建设中存在的“先建房后建基站,便民工程变扰民工程”的被动局面。

  三、关于加强电磁辐射影响的宣传的建议

  作为全市无线电通讯基站主管部门,我局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加强我市无线通信基站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消除群众对通信基站的非理性恐惧心理。

  (一)筹备召开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规范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行为,为4G商用及信息消费的全面铺开作准备,我局正筹备于5月中旬召开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向各镇街(园区)及职能部门介绍4G通信网络发展方向及基站选址要求,对基站建设管理作出工作部署,届时将邀请相关分管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二)联合南方日报社推出科普动漫系列宣传。为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我局将积极借助媒体力量,启动“4G开启前,请了解我们身边的基站”为主题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以专题报道及动漫等形式,投放到广电、网站、社区,消除民众对电磁辐射的非理性恐惧。目前已完成动画广告的初期制作,下一步将联合通信运营商积极拓宽投放渠道,增强宣传效果。

  (三)密集走访镇街宣贯基站管理政策。密集走访石碣、大岭山、茶山等镇街,以座谈交流及科普宣传等形式,就镇街关心的基站选址、规划等问题现场答疑,对《办法》进行宣讲和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关于加强监测研究,确保公众健康的建议

  我国现在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颁发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里面提到功率密度小于每平方厘米40微瓦,属于国家许可的、健康安全范围。美国的标准是每平方厘米3000微瓦,比我国要宽松75倍。国际给出的功率强度安全值为:在现行的900MHzGSM移动电话频率范围内每平方厘米450微瓦;在GSM1800MHz频段,这一指标可以放宽至每平方厘米900微瓦。由此可见,我国的电磁辐射标准比美国标准、国际标准都要严格很多。同时,基站现在越建越密,单基站的辐射功率在变小,辐射功率密度呈现下降趋势。由于新技术的应用,手机的功率也在减小,手机和基站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潜在的威胁程度不是增加了,而是降低了。虽然移动通信行业技术在不断进步,但是电磁辐射的产生原理及物理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综上,我局认为上述两个标准还是适用的。

  五、关于加强小区基站建设的集约化管理的建议

  我局要求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在进行基站站址专项规划及审核运营商基站选址方案及基站景观化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集约化建站。运营商在满足基站建设的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相关的协议,采用共用站址、机房、铁塔、传输、天馈或室内分布等多种方式进行基站的共建共享。

  二是景观化建站。独立占地的基站,其天线、抱杆、机房的颜色和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附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站,其天线应采用隐藏天线、天线美化或与周边建筑协调一致。城市景观控制区域的基站外观应符合有关景观化要求。

  天线美化不预设固定的模式和方法,鼓励随着环境的不同而采取灵活的外观类型,如墙面隐蔽型、空调型、水箱型、树木型、雕塑型、路灯型、指示牌等多种类型。在城市公用绿化用地内建站的,应在基站周边做好绿化遮挡,起到绿化美化的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民进市委会对推动我市无线通信基站发展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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