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83)关于加强新型撞车党打击力度的建议

内    容:
  自实行严查酒驾醉驾以来,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但依然有部分司机因临时找不到代驾或者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险驾驶,给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从而出现了一种专挑酒驾司机下手的新型撞车党团伙犯罪行为。
  根据市民反映,这种专门针对酒驾人士而滋生的犯罪活动近年来屡屡出现。撞车党们目标准确、手法专业,常常令受害人措手不及、任人宰割。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由于酒后驾车要被处拘留,如果涉及醉驾,更是要遭到刑事处罚。如果是公职人员还可能面临开除的惩罚。撞车党们正是利用司机们害怕酒驾被查的心理,制作假车祸,乘机实施敲诈勒索。相较以往以保险索赔、维修索赔的撞车党,这类新撞车党的危害性更大,情节更为恶劣,但是也更具隐蔽性,特别是事主明知被宰也不敢做声的情况比较普遍,更加增加了取证的难度,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第一,新撞车党手法更加专业。撞车党一般以团伙犯罪为主,多数在酒楼、KTV等饮食娱乐场所附近出现,以及夜深人静的时候下手。有负责物色下手对象,有负责驾车追尾制做车祸(甚至多部汽车同时撞击让事主车辆无法动弹),有负责充当和事佬迷惑事主的,分工十分明确,令人防不胜防。此外,新撞车党的花式也是多样的,有的出动美女酒托,骗事主送美女回家过程中下手;有的伪装成代驾人员,车祸发生后逃之夭夭,留下束手无策的事主坐以待宰;有的假装车上有古董、宠物被撞坏,乘机狠敲一笔。等等。
  第二,新撞车党索取更加巨大。因为看准了喝酒事主的害怕牢狱之灾,特别是公职人员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心理,撞车党们往往有恃无恐,狮子开大口,索取金额高达一万甚至数十万元以上,甚至挟持事主到银行柜员机取款或者让事主找人送钱过去赎人,情节恶劣,十分猖狂。但因为事主犯法在先,完全被人抓住“软肋”和“要害”,只能忍气吞声,事后也不敢报警。
  撞车党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建    议:
  一、加大对新撞车党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在撞车党出现的场合加强布控,坚决对撞车党 “露头”就打,不断加大侦查、取证力度,将撞车党团伙一网打尽,连根拔起。同时,提高市民遇到撞车党时的应变处理意识,强调市民依法报警以及事后报警的重要性,决不给助长撞车党的任何气焰。
  二、加大对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打击专挑酒驾醉驾下手的新撞车党,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姑息,决不是提倡或者允许市民喝酒开车。只有广大驾驶人员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坚决远离酒驾,严守法律底线,才能从源头上避免成为新撞车党的“猎物”。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禁止酒驾醉驾以及新撞车党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警惕性和防范能力。
  三、加大对代驾行业的管理力度。为防止假冒代驾人员与新撞车党们串通作案,建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代驾行业的管理力度,确保代驾人员实名制的真实性以及平台监管的安全性,对无证代驾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同时,加强代驾行业和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切勿贪一时之便选择不走平台、来历不明的代驾人员,让无辜市民避免遭受无妄之灾。

提案者 陈宏斌
部门答复

公安局:
东公〔2018〕533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80283号提案的答复

陈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撞车党打击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对我市打击“新型撞车党”提出了积极宝贵的意见,我局根据你的提案,对我市“新型撞车党”犯罪进行了分析及打击对策。现答复如下:
       一、新型撞车党犯罪特点分析
      (一)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以往常见的撞车党是通过简单“碰瓷”、犯罪嫌疑人假装成为事故受害者,骗取、敲诈勒索车主钱财。新型撞车党则是团伙作案,分工更加细致,通过物色对象、看风等待时机、主动制造事故等更加高明手段敲诈勒索车主钱财。
      (二)受害对象情况特殊。新型撞车党先通过特定渠道了解到一批无驾驶证、驾驶证扣满12分、经常酒驾的车主或学车学员,该类对象由于自身属于违规驾驶情况,遇事故容易选择私了。团伙成员再通过跟踪守候、看风等方法确认该类对象是否处于违规驾驶等状态,再实施“碰瓷”犯罪。
       (三)索取车主钱财金额巨大。由于新型撞车党团伙成员比一般撞车党成员更多,从特定渠道买消息、通过各种方法确认消息等工作都需要大量钱财做准备,因此向车主索取的金额至少一万以上,甚至找维修店员等人配合索取更多钱财。
       二、我市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涉新型撞车党犯罪立案6起,破5起。从6起案件中发现,1起案件是受害车主的朋友采取及时报警处理;2起案件是受害车主现场给钱私了,事后才报案;另外3起案件的受害车主是办案民警在侦办过程中找到他们并解释其系被撞车党敲诈勒索而非交通事故,后事主才报案。
       由于受害车主自身违规驾驶,对于受到新型撞车党敲诈勒索很多时候选择给钱私了的方式而不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无法准确掌握新型撞车党团伙的具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能。
       三、公安机关强化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下来,我市公安机关将以新型撞车党犯罪案例开展以案说防,力争降低群众受到撞车党不法侵害的可能性。在街道、住宅村、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地方宣传栏及各交警大队在办事大厅张贴新型撞车党犯罪案例;辖区警长进(村)街道社区,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撞车党犯罪特点;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播放防范新型撞车党犯罪提示;联合东莞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媒体等媒体播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新型撞车党犯罪工作情况,彰显公安机关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与决心。
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新型撞车党的认识及防范新型撞车党的意识,呼吁群众遇案及时报警处理、不要选择给钱私了的行为。
       (二)规范新型撞车党犯罪警情登记。指挥中心、派出所将做好新型撞车党犯罪的报警警情受理登记工作,并通报刑警支队,刑警支队立即掌握犯罪团伙动向。派出所受理警情后立即调查相关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三)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各级刑侦部门将定期统计新型撞车党犯罪情况,对涉案线索及时整理研判,联合派出所加强对新型撞车团伙出没地段的巡逻布控,全面掌握盘踞在我市的新型撞车党犯罪团伙,刑警支队适时牵头涉案分局,对新型撞车党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大力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深挖打击其他关联犯罪。新型撞车党犯罪除了是靠团伙本身实施犯罪,也要靠其他人员通过提供车主个人信息等协助才能成功。对于这类向新型撞车党提供协助的人员,办案部门将加强深挖力度,一并打击处理。


交警支队: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83号提案《关于加强新型撞车党打击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我支队职能的建议是加大对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一直以来,交警支队都十分重视查处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也不断加大力度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年来,交警支队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多次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镇街交警大队也自行开展了常态化的整治酒驾工作。2017年,全市交警部门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达4094宗,其中醉酒驾驶344宗,饮酒后驾驶3750宗。为强化宣传震慑效果,交警支队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及时曝光酒驾违法行为及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以案说防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危害,警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

 


办理单位 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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