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东公〔2018〕533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80283号提案的答复
陈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撞车党打击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对我市打击“新型撞车党”提出了积极宝贵的意见,我局根据你的提案,对我市“新型撞车党”犯罪进行了分析及打击对策。现答复如下:
一、新型撞车党犯罪特点分析
(一)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以往常见的撞车党是通过简单“碰瓷”、犯罪嫌疑人假装成为事故受害者,骗取、敲诈勒索车主钱财。新型撞车党则是团伙作案,分工更加细致,通过物色对象、看风等待时机、主动制造事故等更加高明手段敲诈勒索车主钱财。
(二)受害对象情况特殊。新型撞车党先通过特定渠道了解到一批无驾驶证、驾驶证扣满12分、经常酒驾的车主或学车学员,该类对象由于自身属于违规驾驶情况,遇事故容易选择私了。团伙成员再通过跟踪守候、看风等方法确认该类对象是否处于违规驾驶等状态,再实施“碰瓷”犯罪。
(三)索取车主钱财金额巨大。由于新型撞车党团伙成员比一般撞车党成员更多,从特定渠道买消息、通过各种方法确认消息等工作都需要大量钱财做准备,因此向车主索取的金额至少一万以上,甚至找维修店员等人配合索取更多钱财。
二、我市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涉新型撞车党犯罪立案6起,破5起。从6起案件中发现,1起案件是受害车主的朋友采取及时报警处理;2起案件是受害车主现场给钱私了,事后才报案;另外3起案件的受害车主是办案民警在侦办过程中找到他们并解释其系被撞车党敲诈勒索而非交通事故,后事主才报案。
由于受害车主自身违规驾驶,对于受到新型撞车党敲诈勒索很多时候选择给钱私了的方式而不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无法准确掌握新型撞车党团伙的具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能。
三、公安机关强化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下来,我市公安机关将以新型撞车党犯罪案例开展以案说防,力争降低群众受到撞车党不法侵害的可能性。在街道、住宅村、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地方宣传栏及各交警大队在办事大厅张贴新型撞车党犯罪案例;辖区警长进(村)街道社区,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撞车党犯罪特点;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播放防范新型撞车党犯罪提示;联合东莞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媒体等媒体播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新型撞车党犯罪工作情况,彰显公安机关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与决心。
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新型撞车党的认识及防范新型撞车党的意识,呼吁群众遇案及时报警处理、不要选择给钱私了的行为。
(二)规范新型撞车党犯罪警情登记。指挥中心、派出所将做好新型撞车党犯罪的报警警情受理登记工作,并通报刑警支队,刑警支队立即掌握犯罪团伙动向。派出所受理警情后立即调查相关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三)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各级刑侦部门将定期统计新型撞车党犯罪情况,对涉案线索及时整理研判,联合派出所加强对新型撞车团伙出没地段的巡逻布控,全面掌握盘踞在我市的新型撞车党犯罪团伙,刑警支队适时牵头涉案分局,对新型撞车党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大力打击新型撞车党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深挖打击其他关联犯罪。新型撞车党犯罪除了是靠团伙本身实施犯罪,也要靠其他人员通过提供车主个人信息等协助才能成功。对于这类向新型撞车党提供协助的人员,办案部门将加强深挖力度,一并打击处理。
交警支队: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83号提案《关于加强新型撞车党打击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我支队职能的建议是加大对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一直以来,交警支队都十分重视查处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也不断加大力度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年来,交警支队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多次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镇街交警大队也自行开展了常态化的整治酒驾工作。2017年,全市交警部门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达4094宗,其中醉酒驾驶344宗,饮酒后驾驶3750宗。为强化宣传震慑效果,交警支队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及时曝光酒驾违法行为及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以案说防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危害,警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