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B):类
东规议函〔2018〕84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66号提案的答复
卢瑞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旧工业厂房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助力东莞发展高端产业”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6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我局提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尽可能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以支持产业改造项目的加快建设。具体如下:
一是属于“工改工”项目申请提高容积率的,不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政策分区影响,不需要编制和申报“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可直接申请控规调整。“工改工”项目可按项目需要申请改造容积率(容积率较高项目需附设计方案一事一议审查)。“工改工”项目核算容积率无需执行“拆三留一”政策。
二是我局于2017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仓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的通知》(东规发〔2017〕28号),简化了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调整程序。
我局将持续探讨、完善产业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
国土局:
东国土资函〔2018〕2036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6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卢瑞权委员: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66号提案《关于大力推动旧工业厂房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助力东莞发展高端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我市指导产业类项目改造(简称“工改工”)的两份主要文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东府办〔2015〕127号)与《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东府办〔2015〕127号)均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而此前我局协助市“三旧”办修订产业类政策文件并开展全市产业调研,形成了《东莞市产业区域调查及政策提升报告》(简称《报告》),建议该提案的内容可与《报告》一并研究制定新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