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38)关于加快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的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的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将河长制工作列入我市十大行动计划和十大重点督办项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
  一、东莞市“河长制”实施概况
  东莞位于东江下游三角洲、珠江东岸、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总面积约2465 km2,属于典型的岭南滨海城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河网密度达0.33km/ km2,全市共有669条河流(总长超过2000km)、122座水库、48个湖泊和17宗山塘纳入河湖名录。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已召开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成立市、镇两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市、镇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共设置市、镇、村三级河长918名,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巡河、考核等11项配套制度以及东江水源保护、内河涌整治2项行动计划,编制了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长工作手册等一系列文件。总体上看,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良好,各项工作任务均能够按照省的要求顺利推进。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河长制工作实施不到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思考加以解决。
  一是河长治河“怎么做”。河长制的核心在于河长,河长是否履职尽责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虽然我市已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上下各级河长怎么相互配合履职,河长巡河要巡查什么,发现问题后如何整改,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如何协调等相关问题的解决,还没建立行之有效的通道和体制机制,更多的是依靠河长个人的领导协调能力,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二是各级河长“怎么考”。虽然我市已经制定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在各镇街(园区)自评的基础上,由市河长办每年定期对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但考核的范围、效果、方式等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如除了镇级总河长、河长之外,镇河长办是否也需要考核?一条河流除了负总责的河长,下面各层级的子河长的工作责任如何厘清?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也需要纳入考核?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等等。如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管体系,是保证河长制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的关键所在。
  三是跨界河流“如何治”。河长制原本期望通过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来提升河道整治的成效,但由于目前我市对各级河长治理成效的考核,针对的是河长管辖的行政区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跨界河流分段治理,各镇街各扫门前雪的现象,难以达到从流域角度通盘治水、统一治水的目的。
  四是社会力量“如何聚”。虽然我市已完成了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的全覆盖,实现了行政系统内部的动员,但对社会力量的调动尤其是公众的参与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社会公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反馈意见及咨询投诉,还没有建立便捷高效的统一信息平台和渠道,各级河长还难以实时接收群众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建    议:
  (一)加快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在全市落地生根。为加快形成在全市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我市已选取了麻涌镇、中堂镇四乡村分别作为河长制示范镇、示范村的试点。建议市河长办会同上述试点单位,尽快制定创建河长制示范镇、示范村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的标准和细则,并以此为标杆督促各镇街参照实施。建议市财政对试点单位相关建设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示范建设尽快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河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建议在严格按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对全市各镇街(园区)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第三方监测评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公众满意度评分等在内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各级河长的监督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建议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优秀的河长要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造成水环境恶化或其它重要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流域统筹治理力度。建议在落实河长巡查制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上下游河长进行河道共巡机制,进一步加大巡河力度。健全完善流域统筹管理机制,在加强河流水质断面监测的前提下,建立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上下游、左右岸治水合力。实施智慧水务建设,加大对全市流域监测站点的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全市河湖水文水质状况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完善财政主导、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建议参照截污次支管网的做法,按照市、镇一定比例分摊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河湖管理保护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广泛动员参与,形成全市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建议充分发挥电视台、日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功能,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力度。同时,全面设置河长公示牌公告河长名单,开辟公众参与的移动信息渠道,畅通电话热线,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河长制的评价。积极推广“民间河长”制度,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齐心支持治水、合力参与治水、共同监督治水”的良好氛围。

提案者 倪佳翔
部门答复

水务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38 号提案的答复
倪佳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的建
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 20180038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河长治河“怎么做”的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的河长制工作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四
个到位”的总体要求,高位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截止2017年年底,我市已顺利完成了在全市境内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和构建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目标任务,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此外,市河长办设置了7 个工作组,组长由市河长办7 位副主任分别担任,负责对包干镇街(园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验收、考核、督察、协调执法等工作。同时,积极抓好河长制典型示范建设,指导、督促麻涌镇、中堂镇完成示范镇、村创建方案初稿,力争4 月份印发实施。
自全市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以来,我市各级河长积极响应市
委、市政府和第一总河长的号召,主动开展巡河工作。为规范河长巡河工作,推动河长履职尽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完成《东莞市市级河长巡河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压实河长巡河工作。自1 9 日至今,市级河长共巡河12 人次,镇级河长共巡河超过1974 人次,村级河长共巡河超过6217 人次,市、镇两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超过1100 处,大部分已通过督办得到整改落实。
   
二、关于各级河长“怎么考”的问题
2
14 日,我市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高位出台《东莞
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对镇街(园区)镇级总河长及镇级河长的考核内容、方式及考核程序等。此外,为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问责,推动我市2018 年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我市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2018年考核实施方案。3 月初,我市编制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 年考核实施方案(初稿)》,并召开专门会议对考核实施方案初稿进行进一步研究审议。二是实行“一月一考”制度。自2018 1 月起,逐步完善“一月一考”制度,由市河长办对各园区、镇(街)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评分,考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抄报市级河长,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落实河长巡河跟踪督办制度。
   
三、关于跨界河流“如何治”的问题
对于跨市河流的问题,为建立有效的上下游、左右岸、干
支流的东江流域管护机制,我市主动向省河长办提出召开广东省东江流域河长制湖长制联席工作会议。3 19 日,我市顺利承办了第一届广东省东江流域河长制湖长制联席工作会议,我市和广州、深圳、惠州、河源、韶关5 市共同签署了《共建美丽东江合作框架协议》,接下来,将积极加强沟通、交流,促进东江流域的合作,共同管理好保护好东江。此外,对于跨镇河流的治理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协调机制,2 2 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川槎涌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会。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麻涌镇和中堂镇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参会人员就河涌治理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社会力量“如何聚”的问题
加强信息宣传,每周一在《东莞日报》以一整版宣传治水
和河长制工作,从1 27 日开始到3 26 日,在电视台进行30 秒视频、在电台进行20 秒音频宣传。1 18 日,落实了130万资金开展河长制微信企业号和公众号建设,加紧开展“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组建巡河护河志愿服务队、聘用社会监督员,目前有志愿者600 多名、社会监督员20 名,并已于3 24 日联合《南方都市报》举行大型户外活动、计划5 月现场派发河长制知识手册。2 月制定了《东莞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并着手招募“民间河长”。




办理单位 水务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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