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工程管理局:
莞城街道:
关于加快莞城旧城改造进度,打造“新莞城新名片”的建议收悉。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对相关内容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市城建局主要负责市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建好后“交钥匙”给使用或管理单位。工作范围包括跟踪前期立项报建和方案设计、协助征地拆迁、参与招投标,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廉政管理,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结算等工作。提案中涉及的相关建议,我局将大力支持,将密切配合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规划局:
东规议函〔2018〕4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莞城街道: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18号提案《关于加快莞城旧城改造进度,打造“新莞城新名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莞城旧城更新改造,对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有积极意义,我局积极支持莞城旧城改造工作。
莞城旧城区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进莞城旧城更新改造,发掘利用资源优势,打造“新莞城新名片”,对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有积极意义,我局积极支持莞城旧城改造工作。莞城旧城的更新改造,需处理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城市更新的关系,建议增加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城市更新局为会办单位。
二、莞城旧城已开展一系列保护及活化利用规划研究。
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兴贤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象塔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东莞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及周边空间整治策略研究》等一系列保护规划及研究,均已通过专家评审,明确了莞城历史城区及各历史文化街区的管控要素。
同时我局配合莞城街道编制了历史建筑修缮方案,通过中兴路22、24、30号历史建筑的试点修缮,逐步推进莞城街道历史建筑的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
对鳒鱼洲工业建筑遗存,我局联合东实集团推动鳒鱼洲工业区活化利用开发工作,组织编制保护及活化利用方案。以鳒鱼洲工业区活化作为突破点,撬动“三江六岸”地区景观生态品质提升工作。
三、建议莞城街道开展“三旧”改造前期研究工作,统筹片区历史生态资源,为旧城更新改造提供规划支撑。
莞城旧城目前开展了大量的规划研究工作,已形成一定效益规模。为促进莞城进一步优化资源格局,提升城市品质,建议莞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三旧”改造前期研究工作,在符合保护规划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统筹片区整体开发,明确片区发展定位及目标,发挥各类资源优势,串珠成链,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激发片区教育服务、历史文化、生态景观活力,为莞城街道旧城更新改造提供规划支撑。
国土局:
东国土资函〔2018〕1246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莞城街道: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18号提案《关于加快莞城旧城改造进度,打造“新莞城新名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现行相关政策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
第(一)条:“……。注重各类规划的对应衔接,充分预留产业发展用地、生态建设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对于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相关上位规划的指引下,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明确改造目标、模式、功能定位、用地规模等内容;涉及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的,要制订相应保护管理措施。……”
第(六)条:“旧厂房、旧城镇改造涉及将工业用地等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的,必须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的,除应当按规定补缴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外,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将不低于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或合作改造;也可依法开展旧村土地整理,以入股、联营等合法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7〕3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强化“工改商”项目的公共责任,明确自行改造的工改商项目依据城乡规划要求无偿提交15%比例的公益性用地的具体操作办法。
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3号)第(六)条“合理确定项目改造主体”,第(十五)条“规范公益性用地移交”。
4.《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等问题的意见》(东规发〔2010〕52号)明确实施“三旧”改造“拆三留一”政策,要求拆迁改造后应提供不低于拟拆迁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3的公共用地,用于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
5.《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东府办〔2013〕151号)规定加大对拓展公共空间的政策支持,明确完善“拆三留一”政策及建立容积率补偿等机制。
6.《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实行)〉的通知》(东府〔2017〕50号)明确“三旧”改造利益分配相关规定。
二、我局意见
支持莞城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建议莞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统筹,一是在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时,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平衡“三旧”改造区域内经营性用地、产业发展用地、生态建设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的比例和布局,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产业转型升级,并通过控规编制调整程序,将公共用地落实到控规成果中。二是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3号)的有关规定,合理选择和确定项目改造主体,并加强改造项目批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莞城街道:
尊敬的陈志超、黎剑业、王永雄、李舜超委员:
东莞市政协提案第20180018号《关于加快莞城旧城改造进度,打造“新莞城新名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莞城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推进旧城改造工作,需尊重历史文化,挖掘骑楼街的历史资源及商贸开发模式,引进新型产业资源,盘活旧城区,复兴莞城。近年来,分别对东湖寺、东莞县博物馆、讴歌亭、容庚故居、迎恩门城楼(西城楼)等文物进行了修缮;同时,在《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引领下,通过选取珊洲河片区试点,打造具有旧城特色和传承历史文化的“魅力小城”。主要包含依托莞城粮仓及周边片区,借助外力引进国内外设计师资源,使之成为设计师荟萃之地,目前将积极研究粮仓搬迁;开展中兴路22-24号、30号历史建筑试点修缮工作,目前已完成施工图;我街道已向市政府申请转让中兴路与珊洲河片区市属房管所物业,整体研究活化利用。另外,积极盘活新旧华大,计划引进科技创新企业的办公、检测、研发等总部经济策略,使之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节点。
二、计划启动对城外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三旧改造”研究。明确不再一幢楼一幢楼的零星改造,争取在一定范围内搞连片开发,力争打造出东莞的“岭南新天地”和“宽窄巷子”。结合城市更新打造总部创新小镇,吸引企业总部和高端商业回流莞城。
三、计划对城内片区进行活化。依托西城楼、市桥路西正路商业街、旧一中、万人球场等关键节点,借鉴香港元创坊、深圳叮梆小镇等经验,围绕恢复莞城记忆,探讨进行街景提升,建设青创公寓、文化创意园区,吸引年轻人和精英阶层重返莞城。
四、我街道将积极研究PPP模式,发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吸引各类市场资金投入建设。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引进有活化利用改造经验的开发商对该片区进行可实施性的策划。
五、结合《东莞市“三江六岸”整体城市设计》莞城项目,依托东莞水道,在东江和运河两岸开展滨水沿线慢行道改造工程,通过慢行步道规划、铺装改造、绿植景观设计等手段打造滨水慢行道,串联南北老莞城生活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