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20)关于尽快出台《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

内    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快和赋闲在家人员的增多,豢养犬只的家庭越来越多,这在满足人们感情寄托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当犬只大规模出现于城市,恶犬伤人事情频发。而我市至今仍未制定针对犬类管理的法规措施,导致市民养犬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不文明养犬给社会带来不少问题:

  一、恶犬伤人,传播“狂犬病”。狂犬病又称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感染人引起的人狂犬病,表现为急性、进行性、几乎不可逆转的脑脊髓炎,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兴奋、咽肌痉挛、流涎、进行性瘫痪,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一旦发病,病死率高达100%。全球有87个国家和地区有狂犬病发生,其中98%在亚洲,中国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最近几年,狂犬病已经成为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中死亡人数最高的传染病。近年常有因恶犬攻击导致狂犬病发作的恶性事件见诸报端,狂犬病病例大量增加与城乡居民养犬数量的增加是密切相关的。

  二、增加群众经济负担。据相关报道,近十年来,我市每年因被动物咬伤而需要接种狂犬疫苗的人次均超过五万人,且近两年呈上升趋势。每年总治疗费约需9000万元,疗程需耗时一个月,大大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和时间负担。

  三、不规范养犬,导致犬只乱窜,吓到路人、儿童。许多养犬人为图方便,携带犬只出门时,不为其栓狗链,戴口罩,任随一些大型犬、烈性犬在公共场所乱窜,给行人带来深深的恐惧。即使是不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只,也会在某些情况下攻击人类。特别是未成年人,则更容易遭到未经妥善管理的犬只的攻击。而且,犬只即使不主动攻击人类,也会给某些对犬类怀有恐惧心理的人群造成不良心理影响。

  四、居民密集的高层住宅养犬,犬吠扰民,破坏邻里关系。吠是犬只的天性,尤其是见到或感到有陌生人时,犬只会不停地吠。尤其夜深人静时,一阵阵的犬吠,吵得邻居不得安宁,导致邻里关系紧张。许多高层住宅人口密集,根本不具备养犬的条件,因养犬导致的邻里之间矛盾数量也大量增加。由于我市目前尚无规范,因此相关部门在处理因犬吠而产生的邻里矛盾之时,就常因没有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可循而处于困境之中。

  五、不文明养犬,严重破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由于没有任何相关规范的约束,养犬人能自觉妥善处理犬类造成的污染的人数非常少,有些人养了犬只,却不履行“铲屎官”的职责,任由犬只随处大小便,公园、绿化带、草坪、居民住宅小区路边等许多地方常见犬只排泄物。特别是人们想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休闲运动时,常常发现一些公园甚至成了狗园。这不但给其他居民的日常休闲与生活造成了不便,给居民的优雅生活环境反添不雅,也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环境治理成本,严重破坏了公共卫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了市民的心情。

  六、不规范养犬,不利于动物保护。不是每个人都善待动物,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存在着弃养、虐杀犬只的现象。此外,还有捕杀流浪犬供应餐馆的黑色产业链,不仅残忍,也会带来公共饮食风险。


建    议:

  一、我市尽快制定并出台《东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让养犬带来的问题有法可依,及时规范养犬行为。对豢养犬只进行挂牌登记并责令犬主定期对其注射疫苗,同时控制犬只总量、限定犬只品种,并指定相关部门对流浪狗、无证养犬者进行合理处置,对带传染性病菌的犬只及时捕杀,严格控制狂犬病的传播。

  二、加强对城市养犬行为的管理和约束的宣传,规范养犬人树立应有的社会公德。尽早明确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市貌和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性的豢养犬只的社会环境,促进和谐东莞社会的建设。



提案者 曾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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