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16)关于加快革新传统建造方式的建议

    容: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具有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主要特点,对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破解传统建筑业发展瓶颈,推动建筑业发展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
  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83日印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103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至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的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工作重点、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及部门分工。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自《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我市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试点项目、加强宣传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积极调研浙江、安徽省、深圳市等先行省市先进建造技术体系和管理经验,参观了装配式建筑亮点工程基础上,基本摸清了我市装配式建筑底数(生产基地、配套企业、技术体系等)。市住建局正在组织编制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及监管措施,已基本完成了牵头负责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制定,发布了《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试行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引》《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已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和验收评价、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招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及征求意见后发布实施。试点建设东莞万科东江之星、城市之光、东莞云旅置业碧波花园三个项目,以点带面,推进装配式建筑落地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省住建厅的肯定,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和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城市更新规划等密切相关,但目前相关扶持政策尚未细化落地,装配式建筑建设无相关标准可依。
  (二)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广不理想。经了解,我市目前只有万科、碧桂园等少数企业在积极开展装配式项目试点,均为社会投资项目,其它有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由于现有扶持政策不完善、增加投资等原因,推广积极性不高。而《实施意见》提出财政投资项目应率先试点,但各业主单位考虑到增加投资和工期紧张等客观原因,均未按照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三)评价标准体系有待健全。国家、省尚未出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我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无标准可依,需要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共同研究制定适合于我市的装配式建筑评价细则,用于指导我市装配式建筑建设。
  

    议: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削减了工地扬尘、噪音、垃圾等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进一步提高了工程质量安全,有力的推进了城市品质大提升。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要求于201711月前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具体实施细则,但各部门均未有相关政策出台。建议相关部门对照《实施意见》 分工安排,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使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有标准可依。
  (二)充分发挥财政投资项目引领作用。《实施意见》提出以财政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保障房、学校宿舍楼等项目应率先实施。建议市城建局、东实集团、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等业主或建设单位(部门)落实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为我市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累工作经验。
  (三)推广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目前我市仅在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试行总承包模式,建议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先行先试,大力推广EPC模式,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设计主导、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配合的组织模式,切实提高装配式建筑建设效率,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提案者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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