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11)关于建立医疗型养老院的建议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市户籍老年人数在34万人以上。自2000年以来,我市各镇区如雨后春笋的涌现出38家养老机构(敬老院或称养老院),床位数达3919张。过去十年间,这些养老机构一度被当做破解老龄化社会难题的利器,备受社会各界赞誉。然而,近年来,这些养老机构却出现两极分化,除极个别运作正常外,绝大多数受到“冷落”,出现床位空置率极高的惨淡景象。为在夹缝中求生存,有的“由大变小”(压缩规模),有的“由老变小”(转办幼儿园)。为何有养老市场与需求,有上规模、上档次的机构,却少有人呢问津或对此不感兴趣?面对老龄化的快速来临和由此所形成尖锐的社会矛盾。本人进行了走访调研,结果发现存在的原因颇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医疗支撑:与国外集医疗、护理、保健、休闲、养老为一体的类似机构相比,我市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尚处于只管吃住,不管医疗的寄养阶段。养老院是失能老人聚集地,需要医疗服务而得不到较好的医护照料,必然造成老人及其家庭选择是否入住的考量重点。

  2.缺乏医保待遇:由于养老院内治疗无法享受到医疗待遇,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只好转住医院,有些老人在医院一住就是3-5年,个别的长达7-8年,主要目的是养病而不是诊治,相当于把医院当成了养老院,既造成医院的医疗资源浪费,也使医保定额和经济效益受到负面影响。

  3.缺乏专业医护人员:绝大多数机构缺乏医疗基本设施及医疗条件,如未配备X光机、常规检验和应急抢救设施。有的无专业医护人员,甚至连输液都不能进行。同时,护理人员也非常短缺,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坦言,最头痛的就是如何招聘护理人员,由于工作特殊性,无文化的干不了,有文化的不愿干。加之工资待遇较低,护理人员工作没激情,不安心,脱岗、转行人员较多。

  4.缺乏灵活的接收制度:大部分镇区的养老院只接收莞籍老人或本地的五保老人和自理、半自理老人。绝大部分的机构不愿意接收外地老年人,主要原因是经济方面,即怕欠费甚至不交费。

  5.结合国内部分县市的经验,建立医疗型养老院,可实现老年人及家庭、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医院等多方受益:(1)可完善养老院的功能,弥补就医不便的问题,提高养老院的入住率和竞争力;(2)让老年人即享受到了养老服务,又能得到医疗保障,并减轻了老年人的家庭负担;(3)效益不好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与养老院定点对口合作,拓展病源,提高经济效益;(4)可减轻大医院老人压床现象,缓解医院床位紧张,患者看病难、住院难的压力。

  办    法:

  1.建议政府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模式,完善专业的医疗护理功能,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与就医条件,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护理、保健、休闲与娱乐诸方面的需求。

  2.将有一定规模的养老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解决入住老年人的医疗报销问题。

  3.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专业医护人才到养老机构工作,满足他们的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定期送进医院进修,提高医疗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及医护水平。

  4.养老院与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结为定点对口单位,老年人在养老院内一旦发病,能够得到养老院内的医疗机构或定点对口医疗机构的及时、专业的治疗,并启动医保,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和保障。

提案者 邝明子
部门答复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2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邝明子副主席: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型养老院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诊疗设施配置、医疗技术水平、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都取得跨越式发展。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已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2420 所,其中医院84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8 所。另有卫生监督所1 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所、中心血站1 所。每个镇(街)均拥有1 所镇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均设置有1 所或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我市已基本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市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几项主要指标超过本省同期规划要求。

  二、我市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情况

  老年人常见的病种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居多,主要有肿瘤、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及其并发症(肺气肿、肺心病等)、糖尿病、震颤性麻痹(帕金森综合症)、骨关节病(颈椎病、类风湿关节炎等)、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疾病谱的变化,以及人口老年化的发展趋势,市卫生局一直关注这一群体的医疗卫生需求。目前全市综合性医院及中医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或康复科,市中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共有4 所护老院和敬老院设置了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医疗、康复、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此外,我市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内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行动不便、卧床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每年至少进行1 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对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以达到减少老年人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老年人慢性病和其他伤害的目的。至2013年底,我市共对23.1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健康管理。

  三、主要问题

  随着户籍人口老年化趋势不断加快,我市老年人口逐年增多。由于老年病常常表现为多病共存、功能低下、智能障碍、肢体残疾等特点,加上中医药防病治病在我市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是老年人比较喜欢选择中医药治疗。因此,我市老年人对于老年病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医、老年专科护理、老年心理辅导和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将日益增大。目前我市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慢性病防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多限于疾病的急性期、亚急性期的诊疗服务,以及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初步诊治、分诊及建立健康档案等,对于老年病人的康复、长期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相对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和养老机构资源,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模式,完善老年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和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市中医院旧院址规划设置一所分院。依托市中医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预防保健和康复治疗方面的特色和优势,重点加强老年病防治相关专科建设,加强心血管、呼吸、内分泌、脑血管病及肿瘤等老年人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同时,加强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依据我市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现有医疗资源,进一步拓展老年病专科业务,不断提高我市老年病的防治水平。二是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建立老年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我市老年群众提供便捷、实惠、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三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以老年康复、疗养、护理等为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为老年病人提供功能康复、老年专科护理和临终关怀等专科特色服务,有效满足老年病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四是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与附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结为定点对口单位,拓展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强化应急医疗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一旦发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四是探索建立长年病人托管中心。参照辽宁等地开展长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我局拟与黄江镇康湖敬老院合作设立东莞市长年病人护理中心,为全市困难家庭长年病人提供日常照料和托管服务,进一步帮助我市长年病患家庭减轻负担、摆脱困境、解决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以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采取市、镇(街)两级联训的方式,加强对社区人才队伍的培训,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训10000名社区工作人员。二是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政策。协调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如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四是继续完善人才就业政策。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是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提高。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改善老年病服务的基础设施。争取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按照老年病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功能服务要求进行环境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如在诊室、检查室、病房、卫生间、走道、门廊和电梯等地方增加助残设施,进行无障碍化设施改造,为老年病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年病人提供人性化设施设备。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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