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414)关于加快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
内容:
  市政府2003年授予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我市进入管道燃气建设和发展的新时期。至2016年底,我市管道燃气已建成“多气源,一张网”的供气格局,管道天然气总长约2000公里,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约75万户,随着天然气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城区居民也希望用上经济、环保、方便的管道天然气。对此,东莞新奥不断探索和实践老城区用户改造天然气的模式,成立了老户开发项目组负责市场调研、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及置换通气等工作,居民用户的管道天然气使用比例逐年提高。
  一、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现状
  东莞市老城区小区约有100多个,共有10.3万户居民。经新奥燃气调研,具备天然气改造的约7万户,剩下3万户因列入拆迁计划、房型不符合安全要求、涉嫌违建等情况无法进行改造。
  经过新奥燃气多年的老户开发,目前已签订天然气改造合同的小区54个,覆盖32566户,占可改造户数比例47%;已纳入改造计划正在洽谈的小区有13个,约10115户;另东城区部分区域由兴华燃气供应管道液化气,覆盖用户数量约1万户。
  另外各镇街中心区约有100个老旧小区,共有6万多户仍未使用天然气。
  二、老城区管道天然气改造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天然气管道投资大、费用高、建设手续难办理
  东莞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目前由新奥燃气推动,红线外市政管网新奥投资建设,红线内庭院公共部分、分户管道由新奥燃气建设,业主承担相关成本费用,平均每户约3000元,目前开发的小区由用户承担或者使用小区维修基金。根据调研显示,老城区小区很多没有缴纳维修基金,且出租率高(部分小区50%以上出租),业主和租客都不愿意承担此部分改造费用。
  此外,管道改造路由难以落地。老城区居民住宅密集,有些道路人行道下面已无管位埋设燃气管道,需要埋设在车行道下,建设手续审批一般较难通过。
  (二)老户开发需征求2/3业主同意,难度大、周期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小区配套设施管道天然气改造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征得多数业主同意方可实施,管道燃气公司与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改造和供用气合同。但多数小区改造困难重重,以莞城东泰花园改造管道天然气为例,仅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就用了三年多,成本非常高。
  (三)部分小区建有管道液化气,“两气并存”安全隐患大
  根据调研显示,老城区小区建有瓶组管道液化气的占65%,此类小区改造,需要对瓶组供气进行停气整体置换天然气,由于用户意见不统一,用户投诉的情况较多。如果采取分楼栋进行改造置换,则较长时间内存在同一小区同时使用液化气和天然气两种气源,安全隐患大;另外部分房型不符合管道气使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为了加快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建议由政府统一主导,纳入城市三旧改造工程整体方案,燃气公司提前参与,共同制定明确目标及详细改造计划,本着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先拿部分小区进行试点,形成模式后,全面推进东莞市老城区管道天然气改造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所有老旧小区都能使用上“安全、经济、方便、环保”管道天然气。
  (二)政策支持,解决费用及开发周期长问题
  目前天然气改造进展慢,最主要的原因是居民不愿意承担改造费用,建议政府参照深圳市出台补贴政策(深圳宝安区,政府补贴4100元/户,用户只需缴纳900元即可用上天然气),由政府、燃气公司、居民各承担一部分,减轻居民改造费用,加快老旧小区燃气改造。
  另外针对老城区的地下管线复杂,燃气施工及报建路由手续难度大、小区物业统筹困难等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室联合当地街道、村委出面协调,加快老户开发周期。
  (三)加大政府宣传,提高居民对天然气认识
  建议政府利用街道居委会、工作媒体平台,针对老城区旧小区进行天然气免费宣传,提高居民对管道天然气的认识,有助于管道燃气公司老户开发。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16年管道燃气入户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附件2:广州市天然气三年发展计划
  
提案者 吴晓菁
部门答复

市规划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转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关于加快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赞同吴晓菁代表提出的加快我市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此举对老旧小区节能环保、确保用气安全意义重大,我局将大力支持。
      二、我局赞同建议中提出的思路,即政府主导,将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纳入“三旧”改造规划,落实管道路由,制定详细改造计划,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选择合适小区试点后全市范围逐步实施。我局将在相关规划的编制或修编时予以关注和落实。


市城管局

 

财政局: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第20170414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中的建议第2点提出:目前天然气改造进展慢,最主要的原因是居民不愿意承担改造费用,建议政府参照深圳市出台补贴政策(深圳宝安区,政府补贴4100元/户,用户只需缴纳900元即可用上天然气),由政府、燃气公司、居民各承担一部分,减轻居民改造费用,加快老旧小区燃气改造。
  经了解,目前我市天然气供应服务由新奥燃气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运营,根据特殊经营权协议,居民小区外的输气管由燃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因此,经与贵局沟通,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的铺设小区外道路中压输气管工程费用应由燃气公司承担。同时,由于小区内的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只服务于特定小区的居民,建成之后其产权也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而且目前新建住宅小区燃气管网的建设费用都由房产开发商承担(实际上业主在购房时已承担该项费用),因此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的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综上所述,鉴于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进户工作是一项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积极推进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进户工作,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我市现行的天然气管道铺设费用负担机制,建议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铺设小区外道路中压输气管工程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费用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同时,如老城区部分低收入居民存在经济困难,建议由贵局会同市民政局在综合现有的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上作进一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我局将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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