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转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关于加快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赞同吴晓菁代表提出的加快我市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此举对老旧小区节能环保、确保用气安全意义重大,我局将大力支持。
二、我局赞同建议中提出的思路,即政府主导,将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纳入“三旧”改造规划,落实管道路由,制定详细改造计划,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选择合适小区试点后全市范围逐步实施。我局将在相关规划的编制或修编时予以关注和落实。
市城管局
财政局: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我市老城区小区天然气改造的建议》(第20170414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中的建议第2点提出:目前天然气改造进展慢,最主要的原因是居民不愿意承担改造费用,建议政府参照深圳市出台补贴政策(深圳宝安区,政府补贴4100元/户,用户只需缴纳900元即可用上天然气),由政府、燃气公司、居民各承担一部分,减轻居民改造费用,加快老旧小区燃气改造。
经了解,目前我市天然气供应服务由新奥燃气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运营,根据特殊经营权协议,居民小区外的输气管由燃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因此,经与贵局沟通,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的铺设小区外道路中压输气管工程费用应由燃气公司承担。同时,由于小区内的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只服务于特定小区的居民,建成之后其产权也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而且目前新建住宅小区燃气管网的建设费用都由房产开发商承担(实际上业主在购房时已承担该项费用),因此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的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综上所述,鉴于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进户工作是一项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积极推进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进户工作,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我市现行的天然气管道铺设费用负担机制,建议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铺设小区外道路中压输气管工程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老城区居民天然气接装工程费用中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铺设工程费用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同时,如老城区部分低收入居民存在经济困难,建议由贵局会同市民政局在综合现有的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上作进一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我局将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