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413)关于东莞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建议

内容:
  2013年东莞成功入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对以制造业为支柱的东莞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东莞市制造企业数量众多,各传统行业分布零散,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所面临的转型压力巨大,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刻不容缓。克服传统工业文明的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起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既能够有效缓解资源能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也能够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增强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加快迈向产业链中高端,实现绿色增长。
  因此,应尽快形成绿色制造体系系统化,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让能源消耗与经济建设相协调,让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相同步,实现绿色制造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为东莞全面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提供坚实基础,实现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东莞市绿色制造现状分析
  当前,我市绿色制造工程主要分为以下四点:
  1、集中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淘汰低功效高耗能产品,实施节能改造;
  2、构建制造企业节能减排激励和管理新机制
  3、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4、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
  在“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54吨标准煤/万元;我市清洁生产审核640家,实现节能27.48万吨标煤,节水约1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8万吨。在节能方面,实施对电机、锅炉、配电变压器、中央空调能耗前期调查为节能改造及能效提升工作做铺垫,节能环保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得以快速成长; 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和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建设得到一定的推动;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也得到比较清晰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二、东莞绿色制造发展的机遇
  1、东莞市属于工业大市,工业种类齐全,其中不乏一些高能耗工业,工业能耗接近3000万吨标准煤,基数庞大;据统计,能源费用降低1%,企业净利润增6%,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2、东莞作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全国连续多次的节能减排示范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3、东莞整体的绿色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得以快速成长,一批有实力和规模的节能服务公司逐渐成长起来,开始走向全国。
  4、在“绿色发展”的大形势下,绿色制造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种新业态,完全可以发展为东莞的又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目前东莞绿色制造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绿色制造得到一定的发展,由于绿色制造属新兴行业对其认识不足且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制约,就东莞市而言在此领域整体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1、绿色制造等相关项目经济规模小,基础薄弱,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制约,主要反映在经济实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低,资金分散,规模效益差,不能形成骨干生产力量。
  2、绿色制造体系不完善,科技含量低,企业缺乏绿色制造所需的技术、设备和人才,如果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来投入,企业会有很大的顾虑,而且社会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制约着企业实施绿色制造的积极性。
  3、节能改造与减排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成本高、见效慢,由于实施过程中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实施周期较长、难度较大,对于属于轻资产的节能服务企业来说融资困难,经济上对企业及环保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制约着绿色制造的发展。
  4、金融与绿色制造融合力度不大,企业与制造业融资方面困难,绿色金融产品单一,缺乏金融的支持,使得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前期缓慢。
  由传统制造体系向可持续的绿色制造体系进行转变,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结构模式的改变的过程,不仅要对绿色制造体系有一个统一的统筹规划,对绿色制造体系构建有个正确的认识,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在绿色制造技术及适合东莞发展的模式上创建绿色制造产业成功案例、形成标准体系做研究,并通过发挥经济金融杠杆作用推动绿色制造的发展,用绿色金融作为支撑实施规模化绿色制造,并通过长期统筹,实现绿色制造。
  四、绿色金融现状
  金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调节器,在全球变暖,生态日益恶化的当下,要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的最佳实践,一些政府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实施促进环境友好型经营融资业务才发挥出较好的资金引导作用。随着从工业文明建设向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对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认知,金融产业也越来重视绿色金融的建设工作。但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还有很大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传统的以盈利为唯一动机的金融模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2、金融主要服务于GDP增长为单一目标的经济发展套路,对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现有的绿色金融体系中,绿色信贷占据主导地位
  3、绿色金融模式单一,除绿色信贷之外,其他类型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滞后
  4、绿色信贷的经济效益不高,商业银行缺乏积极性;外部监管不完善,对商业银行没有形成较强的激励与约束。
  5、绿色金融整提创新力度有待提高。
  为更好实现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制造长期稳定发展,除了要足够的重视之外及观念的转变外,就必须从管理创新、业务创新、协同创新等建立创新型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以加快绿色制造的实施。


建    议:
  1、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设立绿色、环境保护及循环经济方面的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需求和金融产品之间不对路的矛盾。
  2、完善绿色信贷政策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提高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授信额度,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审批体系,探索实行结构性的差别利率政策和再贴现政策,支持绿色经济快速发展。
  3、拓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制造的融资渠道
  (1)善用基金。成立专项基金如节能减排与改造、循环经济、绿色园区等基金工程,通过绿色经济专项基金的成立积极引入与绿色制造发展有关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发挥风险投资的市
  场前瞻性、战略性优势,支持绿色制造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构想:由政府授权建立绿色经济专项基金,并交付绿色发展基金托管,从而实现风险分担功能,除设绿色发展基金之外,包括,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拓宽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资渠道。
  (2)用好社会资本。大力推广 PPP 模式,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出资人或绿色制造项目合作人的组成成分,提高其支持效率和实力;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发行绿色债券、挂牌新三板等方式融资。
  (3)整合扶持资金。积极整合各类扶持、奖补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所有权的前提下,创设行业发展担保基金或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发保险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为绿色制造提供稳定的动力。
  4、构建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
  解决我国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三者缺乏有效沟通的难题,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绿色金融未来能够为有序健康促进绿色制造的发展,可通过成立绿色、环保协会等手段构建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信息交流平台。

 

提案者 曾伟
部门答复

东莞银监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曾伟委员提出的《关于东莞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东莞银监分局紧密结合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立足东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际,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新服务与东莞经济新发展相互融合促进,充分发挥先导和支撑作用,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传导落实监管政策,落实国家行业调控
  一是分局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广东银监局工作部署精神,先后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支持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贯彻实施方案》、《关于广东银行业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为核心主线,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转型和东莞经济绿色发展“双赢”。二是分局通过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黄蓝绿牌预警制度、涉环保违规企业名单共享制度,基本实现全辖绿色信贷数据全覆盖,提示机构关注预警企业风险。在上述制度框架下,定期组织地方法人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定期监测预警企业授信。
  二、实行差异化行业信贷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环境行为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对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的新增授信,切实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强化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差异化行业信贷政策。在国家行业调控政策引领和监管部门督导下,辖内银行机构纷纷出台差异化行业信贷政策,如东莞银行对接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监管对行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授信政策指引》、《公司授信业务政策指引》等制度,区分“重点支持”、“适度支持”、“审慎介入”、“严格控制或压缩退出”四类授信态度;东莞农商行按照《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相关要求,制定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投向指引》,将钢铁行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电解铝行业及平板玻璃行业等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划入禁止类行业。二是严控产能过剩信贷准入。严格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的信贷准入审批,强化风险管理,如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持续压缩存量落后产能行业贷款,通过每年制定明确的压缩退出方案和名单,逐户管控,确保相关调控和监管政策的执行落实;东莞信托严格客户准入审核,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确认客户为合法法人,坚决不开展国家严禁行业、取缔清理行业的融资业务,有效落实担保措施,捆绑有实力企业承担违约风险。截至2017年6月末,东莞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贷款余额0.82亿元,比年初减少2.10亿元,大幅下降71.84%,贷款分类均为正常,不良贷款余额为0。
  三、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支持绿色经济发展
  一是绿色信贷行业覆盖日趋广泛。辖区银行业绿色信贷已基本涵盖了绿色照明产品、可再生能源、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节能建材等行业,重点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绿色生活”五大环保领域,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如东莞农商行着力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气、节能减排、清洁绿化等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截至2017年6月末,东莞农商行共支持垃圾发电、污水处理、供水供气、节能减排等绿色环保企业162家,贷款余额70多亿元。二是融资模式、担保模式逐步创新。在分局的鼓励和指导下,辖内银行业机构积极尝试开展绿色信贷模式创新,如东莞信托利用在整合货币、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优势,积极整合市场资源,为政府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改革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服务;东莞农商行“绿融通”环保品牌包含传统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新型绿色融资产品创新、绿色金融担保方式创新、绿色融资模式创新、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创新等内容,通过环保产业客户专享优惠计划、设立清洁能源并购基金、买断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权或发电收费权、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建立智能化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等运作方式,推动金融与环保产业的融合发展;东莞银行将绿色债作为该行发展重点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四、加强绿色信息共享,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银监会、环保、工信、质监、安监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定期共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也主动对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进行持续监测。如工行东莞分行加强对存量客户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每月通过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等各种渠道查询该行信贷客户环保信息和环评情况;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获知环保部门将辖区某纸业公司确定为环境信用红牌企业后,及时对该客户发起风险预警信息,并纳入重点关注客户名单。
  下一步,东莞银监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严格依照银监会、广东银监局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建设,引领辖内银行机构更积极、更主动地支持和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配套绿色金融的政策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东莞经济稳增长。
  专此函告。


经信局:
      我市于2016年2月24日颁布了《东莞市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东府办〔2016〕22号)。根据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开展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加快锅炉节能减排改造进程、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广中央空调能源管理系统及节能技术、推广先进余热发电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落地等。将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出台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绿色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以节能技改为抓手,深挖节能潜力,提高能效水平。同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加大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工作。

 

人民银行:
      东莞市政协委员20170413号提案《关于东莞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建议》收悉。提案论述了当前东莞市绿色制造现状,分析了目前东莞绿色制造发展面临的机遇和主要问题,并进一步论述了当前东莞市绿色金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东莞绿色金融的针对性建议和办法。我行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认为该提案深刻的指出我市当前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面临问题,提出的建议有助于开展创新绿色金融工作。现将人民银行东莞中支为推进我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开展的工作及未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东莞中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着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一是我行积极落实广州分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策传达和各类调研工作。2017年7月我行根据广州分行的相关要求,对东莞市内金融机构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充电设备、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和消费环节的信贷支持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信贷投向监测的数据,截止2017年6月末,东莞市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贷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为105172万元和27204万元,比年初增加分别为23581万元和10648万元。并详细的向广州分行上报和反应了东莞市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数据和发展情况,指出了东莞市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建议,获得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采纳。二是我行紧跟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对我市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申请、发行等相关事项的支持和监督工作,从金融制度、机制和举措等多方面、全方位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并积极开展对金融机构后续监督工作。
       二、为推动我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发展,东莞中支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行继续开展对金融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情况统计、监测和信贷投向监测等工作,并积极上报和反映我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情况。二是积极深入绿色金融市场和绿色金融债券的研究和调研工作。2017年7月底我行研究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和绿色金融债券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并继续积极探索国外绿色金融市场和绿色金融债券发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三是在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方面,积极支持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有效缓解核心企业收付款压力,支持上下游企业发展。四是继续做好对我市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
市府金融工作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413号提案《关于东莞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建议。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自2015年以来,我局加大推动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力度,一是对全市企业债券发行需要进行摸底调查;二是举行全市企业债券发行动员培训会;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意愿或需求的企业。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如有企业有发行绿色企业债券需求,将积极做好辅导工作,以及协助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财政局:
市金融局:
  曾伟委员提出的20170413号提案收悉。曾伟委员对东莞市绿色制造发展的现状、机遇和主要问题作了详细分析;指出要通过实施促进环境友好型经营融资业务,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引导作用,让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制造长期稳定发展;从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信贷政策,通过成立专项基金、PPP模式、整合扶持资金等方式拓宽绿色融资渠道,以及构建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这四个方面阐述了解决面临的问题的方法。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针对提案提出的方法中“善用基金”、“大力推广PPP模式”和“整合扶持资金”三点反馈如下:
  一、我市已成立引导基金支持绿色制造发展
  2012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2〕98号)。该办法出台以来,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有5只,其中4只是直投基金,1只是母基金,具体分别是:东莞红土基金、东莞中科基金、机器人基金、莞商清大基金和产业母基金。母基金刚成立,正处于筛选拟投资自基金的阶段,4只直投基金已实际开展对外投资。截至2017年6月底,市财政投入上述基金共12.4亿元,镇财政投入共0.7亿元。
  引导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重点包括培育包括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环保节能等绿色制造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再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实体企业项目,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财政资金实现了放大作用,二是创新了财政投入方式,三是对创业投资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鉴于我市已成立了支持范围涵盖绿色制造产业的引导基金,绿色制造业可以在现有引导基金政策的扶持下得到发展。下来,我们将按照《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财预〔2016〕178号)、《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2〕98号)的规定,配合主管部门确定政府投资基金扶持方向、制定支持产业目录或清单,促使基金更多投向绿色制造行业。
  二、下来将按规定大力推广PPP模 式
  目前,我们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5〕9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PPP项目入库前期工作指引的通知》(东财〔2016〕137号),为顺利开展PPP工作搭建了基础性的管理架构。二是多次组织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参加国家、省级系统组织的PPP业务交流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增强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三是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合作金融机构,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解决了项目分散融资的资金成本较高的问题。四是已经将12个项目(涉及总投资额407.16亿元)纳入市PPP项目储备库中,其中涉及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属于绿色制造产业的领域。五是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选取了部分推进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作为我市PPP试点项目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在提高我市PPP项目落地率上实现突破,更多地支持绿色制造项目实施,及时掌握国家、省推广PPP模式工作动态,并结合国家、省推广PPP模式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市级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三、我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整合专项资金
  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6〕7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客观情况,及时清理、整合本部门负责的专项资金。……市财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复函,由市直有关单位连同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据了解,市经信局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已经着手对涉及绿色制造领域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我局正在配合这些部门对修改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完善。接下来,我们将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完成专项资金归并整合的相关工作。


金融工作局:
尊敬的曾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东莞市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制造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市相关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供您参阅。
      一、我市推动绿色制造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市于2016年2月24日颁布了《东莞市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东府办〔2016〕22号)。根据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开展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加快锅炉节能减排改造进程、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广中央空调能源管理系统及节能技术、推广先进余热发电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落地等。下来,我市将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出台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绿色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以节能技改为抓手,深挖节能潜力,提高能效水平。同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加大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工作。
     二、关于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的问题
      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我们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绿色制造金融服务。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绿色信贷行业覆盖面。目前,我市银行机构绿色信贷已基本涵盖了绿色照明产品、可再生能源、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节能建材等行业,重点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绿色生活”五大环保领域。如东莞农商行着力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气、节能减排、清洁绿化等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截至2017年6月末,东莞农商行共支持垃圾发电、污水处理、供水供气、节能减排等绿色环保企业162家,贷款余额70多亿元。
      二是创新融资模式、担保模式。我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模式创新,如东莞信托利用在整合货币、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优势,积极整合市场资源,为政府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改革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服务;东莞农商行“绿融通”环保品牌包含传统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新型绿色融资产品创新、绿色金融担保方式创新、绿色融资模式创新、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创新等内容,通过环保产业客户专享优惠计划、设立清洁能源并购基金、买断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权或发电收费权、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建立智能化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等运作方式,推动金融与环保产业的融合发展;东莞银行将绿色债作为该行绿色金融发展重点措施,通过发行绿色债为绿色制造业提供金融支持。
      下来,我们将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产品对象范围,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加大绿色制造产业的金融支持。
      三、关于完善绿色信贷政策的问题
      我们通过落实中央、省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制造的金融支持。
      一是传导落实监管政策,实行差异化行业信贷风险管理。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对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的新增授信,切实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强化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在国家行业调控政策引领和监管部门督导下,辖内银行机构纷纷出台差异化行业信贷政策,如东莞银行对接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监管对行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授信政策指引》、《公司授信业务政策指引》等制度,区分“重点支持”、“适度支持”、“审慎介入”、“严格控制或压缩退出”四类授信制度;东莞农商行按照《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相关要求,制定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投向指引》,将钢铁行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电解铝行业及平板玻璃行业等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划入禁止类行业。
      二是通过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黄蓝绿牌预警制度、涉环保违规企业名单共享制度,基本实现辖内绿色信贷数据全覆盖,提示机构关注预警企业风险。定期组织地方法人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定期监测预警企业授信。
      三是严控产能过剩信贷准入。严格落后产能重点关注行业的信贷准入审批,强化风险管理,如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持续压缩存量落后产能行业贷款,通过每年制定明确的压缩退出方案和名单,逐户管控,确保相关调控和监管政策的执行落实;东莞信托严格客户准入审核,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确认客户为合法法人,坚决不开展国家严禁行业、取缔清理行业的融资业务,有效落实担保措施,捆绑有实力企业承担违约风险。
       四、关于拓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制造的融资渠道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的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对我市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申请、发行等相关事项的支持和监督工作,从金融制度、机制和举措等多方面、全方位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通过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深入绿色金融市场和绿色金融债券的研究和调研工作,继续做好对我市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是运用PPP模式助力产业发展。我市已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5〕9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PPP项目入库前期工作指引的通知》(东财〔2016〕137号),为顺利开展PPP工作搭建了基础性的管理架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合作金融机构,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解决了项目分散融资的资金成本较高的问题。目前,已经将12个项目(涉及总投资额407.16亿元)纳入市PPP项目储备库中,其中涉及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属于绿色制造产业的领域。选取了部分推进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作为我市PPP试点项目推进。
      下来,我们将在提高我市PPP项目落地率上实现突破,及时掌握国家、省推广PPP模式工作动态,结合国家、省推广PPP模式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市级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制造项目实施。
      三是整合资源,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进绿色制造业发展。2012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2〕98号)。该办法出台以来,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有5只,其中4只是直投基金,1只是母基金,具体分别是:东莞红土基金、东莞中科基金、机器人基金、莞商清大基金和产业母基金。母基金刚成立,正处于筛选拟投资子基金的阶段,4只直投基金已实际开展对外投资。截至2017年6月底,市财政投入上述基金共12.4亿元,镇财政投入共0.7亿元。引导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重点包括培育包括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环保节能等绿色制造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再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实体企业项目,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此外,我市相关部门目前已着手对涉及绿色制造领域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我市财政部门也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绿色制造的支持作用。
      下来,我们在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制造业发展的同时,落实市政府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制造企业通过上市、挂牌“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方式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并积极研究设立绿色经济专项基金的可行性,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的问题
      为推进企业政务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以及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的工作要求,我市开展了“东莞市政府公共信息与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目前,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正在全力推进“广东(东莞)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该平台旨在通过政务网络与金融网络的互联与信息交流,建立中小微企业政务信用信息库,实现企业政务信息在东莞银行业的共享查询和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当前,该平台已建立了对接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网络联接及相关数据的自动推送和更新工作机制,获取的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国土等14家行政管理单位共53类信息750万条记录已顺利入库,辖内具备条件的23家银行机构已接入融资对接平台,正在积极开展系统试运行。截止2017年8月底,通过对接平台完成企业融资20笔、金额1.045亿元。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加入全市统一的信用约束和联合奖惩机制,与信用监管实现联动,营造“诚实守信,路路皆通;失信违约,寸步难行”的信用氛围和培育重诺守信的良好信用文化,促进企业信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优化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金融工作局,经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东莞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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