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10)关于加快新社保卡办理速度的建议

  我市社保部门于2012年7月开始更换新的社保卡。新的社保卡功能强大,集多种用途于一身,具有诊疗一卡通、金融卡等多种功能,可以说,社保卡更新是一项非常好的利民举措。但是,据一些企业反映,社保卡办理时间太长,员工很不满意,甚至引起劳资纠纷。他们反映:从提供资料到社保局审核通过,并开始扣款,这个时间较短,几天就完成;但要领到社保卡,被通知要几个月时间。有的企业走访四、五家发卡银行咨询办卡速度,回答基本都是几个月以上。

  当前,社保卡就是人们第二身份证明,没有社保卡就不能马上享受医疗优惠,政府给参保人的医疗政策就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大病,个人几乎无法承担。同时,没有社保卡参保人对自己的参保情况不了解,有的员工怀疑企业没有给他们缴纳社保,却扣了他们的费用,经常引起劳资纠纷。虽然,最终可以通过打印社保清单来化解纠纷,但解决纠纷既耗费时间也耗费人力,同时也影响了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关系。

  目前,周边城市从接受资料到领卡一般只需要20-3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而我们东莞却需要几个月。

  为了群众的方便与劳资关系的和谐,有必要加快社保卡办理速度。 

  办    法:

  1、明确规定社保卡申办成功到领卡的时间界限。周边城市一般规定只需要30个工作日,我市是否可以参照?

  2、发卡银行设立专门的社保办卡窗口,指派专人办理该项业务,既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也节省办事人员的时间。

  3、无论是参保个人还是单位,办理完参保手续,都采用一人一张回执,凭回执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领卡,简便易行。

  4、社保部门要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与银行进行合署办公,提高办卡效率。

提案者 许明钦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210号的答复

  许明钦委员:

  《关于加快新社保卡办理速度的建议》(建议第20140210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我市社保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2年7月1日我市社保卡首发以来,我们集中有限资源,采用分单位、分阶段逐批换发的方式推进社保卡换发工作,并将大参保单位作为换发重点,有效推动了我市社保卡换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市已完成制卡600万张,已发卡560万张(我市目前参保人数约630万人)。同时,我们不断优化发卡流程(当前的发卡流程见附件),严格实行流程管理,从发卡时限承诺的遵守情况来看,即便是社保卡换发高峰期,我们也基本上能按“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发放社保卡”的承诺完成制发卡。

  当然,由于这一时期发卡规模大、工作强度高,给包括数据采集商、发卡银行在内的社保卡相关单位均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极大的挑战,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疏漏,确实存在当然,由于这一时期发卡规模大、工作强度高,给包括数据采集商、发卡银行在内的社保卡相关单位均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极大的挑战,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疏漏,确实存在少数社保卡制发不及时现象,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少数几人或者十几人参保的小单位制卡较慢,二是有些参保人数较多的单位,大规模制卡完成后,其后个别新增人员制卡较慢等。究其原因,问题主要出在数据采集环节,即数据采集商没有及时通知单位专管员到社保经办机构驻点领取《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

  随着前期大规模换发卡的完成,今年我局的工作重点也将从大批量制卡,转移到小单位、小企业制卡和零星新增参保人员的制卡上;同时,着重提升社保卡换发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制卡进度完成制卡,即:自成功提交《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之日起为制卡受理日期,30个工作日内发放社保卡。

  目前,我局已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解决新增参保人员制卡进度问题:

  (一)进一步规范制卡流程,明确要求数据采集商必须在人员新参保后的一周内通知到单位前来领表;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保卡制发卡流程管理,要求各环节、各合作部门认真把关,严格按30个工作日的承诺发放社保卡。此外,探索改变原有二次采集数据为一次采集的模式,在新增参保时采集参保数据的同时采集制卡所需数据,减少制卡前期的环节,提高制卡工作效率。

  (二)已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新增社保卡进度查询功能,让参保人可查询社保卡制卡进度,便于参保人监督。

  (三)完善网上服务功能。考虑到大规模换发卡完成后,参保单位今后主要是办理新增参保人员的零星制卡。对于网上申报单位,我局已提供了网上申请下载打印《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的功能,单位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表,这在给参保单位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利于加快制发卡的进度。

  对于提案中提及的“发卡银行设立专门的社保办卡窗口,指派专人办理该项业务”的办法,目前,我们已在东莞市社保局和33个镇街分局均设立一个社保卡数据采集驻点,专门办理社保卡业务。由于东莞的办卡申请是在社保经办部门,而不在发卡银行,故设立的专门办卡窗口是分布在各社保经办机构。

  对于提案中提及的“在办理完参保手续后,采用一人一张回执,凭回执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领卡”的办法,我局考虑,从办理完参保手续,到社保卡发放,存在以下几个不可控的因素:其一、办理完参保手续后,单位或个人不到数据采集驻点领取《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或领取后不交回到数据采集驻点,都无法启动制卡流程;其二、提交《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后,社保部门可发送开户数据给发卡银行开户,由于社保卡是带有金融功能的,同时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发卡银行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户。若银行开户结果为“开户失败”,必须本人到发卡银行网点修改资料后才能开户成功并制卡,若本人不作处理,也制不出社保卡。因此,目前不采用“一人一张回执”的处理办法,而是通过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增设社保卡进度查询功能,通过此法让参保人查询社保卡制卡进度,便于参保人监督。

  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有关服务承诺,不断提升社保卡服务水平,争取早日实现社保卡对参保人的全覆盖。 


办理单位 东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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