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77)关于争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的建议

内    容: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了“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价值追求,今后五年,是东莞推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经济转型的攻坚期,将跨越生产总值万亿元。这就需要我市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需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更具竞争力的智造强市。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并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的首要措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渠道中,司法因具有中立性、终局性、导向性、全面性的本质属性,也因此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枢纽环节,发挥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主导作用。

  我市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过去五年来,我市致力推进转型升级,发展动能持续优化;其中东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功不可没,一大批高科技龙头企业创新成果得到很好的保护或免遭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公平保护,东莞两级法院审理了多个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如2012年审理的欧珀公司“OPPO”商标维权案轰动一时,法院运用举证责任转移这一前沿理论及创新思维,判决侵权人向欧珀公司赔偿260万元,此举解决了知识产权案件“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赔偿难”问题,欧珀案也被最高法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给予欧珀公司在东莞加大投资的充分信心。又如“115”商标案,即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一五公司”不构成侵权,此案不仅挽救我市一重点高科技企业,也为“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中国司法实践提供宝贵经验。还有易思特公司、生益公司、众生制药、正业公司、唯美公司等众多我市上市公司、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均得到了很好处理,给予它们在东莞加大投资的充分信心。

  我国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发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保护知识产权桥头堡作用。其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我国三大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16日成立,座落于广州市萝岗区。原属东莞两级法院管辖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和部分上诉案件,以及可多地选择管辖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均划转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且由于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等改革原因,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今后还将扩大案件管辖范围。这就意味着,原来可以在东莞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很多就需要到异地管辖,将给东莞发展的企业带来诸多不便。

  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也随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法发〔2016〕27号】,《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建设,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制机制。这就为我市加快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建设提供了依据。另据了解,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也希望设立派出机构予以分担。而我市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高新企业众多,尤其是华为和欧珀的不断发展壮大,知识产权纠纷多,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有重大意义。

  鉴于上述在我市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派出法庭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紧迫性,我市应尽早筹划,力争早日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派出法庭。

建    议:

  一是成立运作小组。由分管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的市政府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等负责人员参加。

  二是选址在松山湖高新区,准备好办公用楼。

  三是予以充分论证,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正式申请。

  四是积极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取得联系、沟通,可邀请东莞中级法院等协助。



提案者 程春华
部门答复

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科技局:
      对程春华委员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争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4年12月16日成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来,原属我市两级法院管辖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和部分上诉案件,以及可多地选择管辖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均划转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我市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高新企业众多,知识产权纠纷多,2014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80件,2015年共受理2234件,2016年共受理2281件。在东莞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可以有效提高审判效率,也能够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我院对此提案原则上赞同。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我院为同级单位,其派出法庭的设立需要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示省法院、省编委等有关上级单位审批决定。在设立的过程中,如需我院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我院将积极协助配合。


松山湖(生态园):
关于政协提案第20170377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科技局:
  政协委员程春华关于《关于争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的建议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12月16日,作为全国三大省市(另为北京、上海)试点之一,广东省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广东省内跨区域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东莞中院不再受理专利案件,导致越来越多的专利权人为了维权和应诉,要多次往返广州和东莞,明显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随着创新创造成果越来越多,各类创新主体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此,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知识产权局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对接,3月14日,黄庆辉副市长带队拜访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双方商讨同意在东莞设立诉讼服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权利人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知识产权局经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同意,决定在松山湖(生态园)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以下简称“诉讼服务处”),并于2017年4月26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举行了揭牌仪式。
  二、主要举措
  (一)东莞诉讼服务处揭牌成立
  2017年4月26日上午,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正式在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成立,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出席此次揭牌仪式的领导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吴振副院长、东莞市政府黄庆辉副市长、东莞市政府陈庆松副秘书长、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昌盛副院长、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吴世文局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陈斯院长、松山湖管委会卓庆副主任等领导以及中国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全市各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揭牌仪式。
  ? ? ?东莞诉讼服务处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全省第三家远程服务处,作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窗口的延伸,通过远程视频对接,为东莞地区诉讼当事人提供包括立案咨询、指导调解、案件查询、远程答疑、远程接访、法治宣传等在内的一系列诉讼服务。东莞诉讼服务处的设立,将极大节省我市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当事人往返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参与诉讼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切实有效提升权利人维权效率,实现快速维权,让司法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到了广大企业,同时也将进一步织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保护网。
  (二)功能作用
  通过远程视频、科技法庭等信息化手段,为东莞地区的企业、群众提供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咨询、指导调解、案件查询、远程答疑、远程接访、法治宣传等服务;同时具有远程立案、诉调对接、远程审判的职能。
  (三)运行机制
  东莞诉讼服务处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的工作点,业务上受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指导、培训,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其行政职责行为代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负责建设;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和协调。
  (四)办公选址
  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现场考察,并商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同意,诉讼服务处前期办公地点设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内,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双方共同办公。待松山湖高新区建成知识产权综合功能大楼时,诉讼服务处再考虑整体迁入该大楼。
  (五)人员配备
  诉讼服务处不定级别,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中国(东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牌子。由于该诉讼服务处工作职责法律专业性较强,业务多,市知识产权局正请示建议市编办核定给予5名聘员编制,其中岗位经费1人按三类普通聘员标准核定,其余人员按四类普通聘员标准核定。
  (六)经费预算
  首年建设及运行经费拟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负责解决。现建设及首年运行经费约258.34万元(其中信息化配置费用约177万元;开办经费约30万元;日常运营经费约20万元;人员薪酬待遇约31.34万元)。各种费用估算明细详见附件,据实列支。
  在成立后每年运行经费约为87万元人民币左右(含人员工资47万元/年、外网专线租赁费20万元/年、日常运营经费20万元/年),追加列入市知识产权局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科技局:
(C) 类
  东科函〔2017〕609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377号提案的答复
  程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现就我局主办该提案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为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出实效,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相关工作。
  (一) 制定办理方案
  市科技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在听取提案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5月25日制定了《关于办理﹤争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重点提案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26日分别发函《关于协助办理东莞市政协十三届第20170377号提案的函》给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共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派出法庭事宜。
  (二) 开展专题调研
  6月8日,市科技局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发出邀请函,邀请其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6月9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市中院陈树良副院长;陈昌盛副院长;提案人程春华法官;市科技局和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在会上就建设派出法庭的工作进行了讨论。
  (三) 提出建设思路
  6月中旬,按照专题调研的意见,市科技局就该重点提案具体工作内容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进行了认真沟通,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作了具体部署。6月19日,我局专题向黄庆辉副市长报告,建议其近期在方便时率队或委托陈树良副主席带队拜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商议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相关事宜。
  (四) 召开专题座谈会
  7月6日就该重点提案的办理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王海清院长;市政协副主席、市中院陈树良副院长;提案人程春华法官;市科技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共同听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共商设立派出法庭的条件和要求,研究是否具有可行性,会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王海清院长做出了明确答复。
  二、办理结果
  目前,我市尚不具备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松山湖派出法庭的条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积极争取,我市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
  (一)背景条件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 产权法院的决定》,施行期满三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实施情况。2014年12月16日,作为全国三大省市(另为北京、上海)试点之一,广东省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广东省内跨区域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全省其他法院(深圳市除外)均不再受理上述类别知识产权案件。成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全省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目的是为提高对专利案件的审理能力,目前该项试点工作运行尚不满三年,在此期间不可能成立派出法庭。
  (二)成立东莞诉讼服务处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3月14日,黄庆辉副市长带队拜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商讨设立相关事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明确答复,鉴于该项工作属全国试点阶段,目前仍在推进,在全省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条件尚不具备。经向广知院积极争取,其3月28日批复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在7月6日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王海清院长就该重点提案明确表示,现暂无设立派出法庭时间表,应按现有机制运行,充分发挥好东莞诉讼服务处的作用,待条件成熟时,将优先考虑在东莞设立派出法庭。
  (三)诉讼服务处运行情况
  经黄庆辉副市长批示,4月2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诉讼服务处在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市政府也已批复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及经费等问题。该诉讼服务处是通过远程视频、科技法庭等信息化手段,为东莞地区的企业、群众提供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咨询、指导调解、案件查询、远程答疑、远程接访、法治宣传等服务;具有远程立案、诉调对接、远程审判的职能。同时它也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全省设立的第三家远程服务处,作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窗口的延伸,它的设立,将极大节省我市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当事人往返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参与诉讼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切实有效提升权利人维权效率。截止目前,东莞诉讼服务处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移送诉讼证据58宗,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80批次。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与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保持沟通、合作渠道,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东莞诉讼服务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承办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量。同时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扩大诉讼服务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下一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派出法庭打下坚实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科技局,松山湖(生态园),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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