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70)关于规范截污管网验收程序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归档工作的建议

内    容:

  截污管网建设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在保障城市发展和安全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加大投入,以强化污水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和污水泵站建设为重点,加快城乡污水治理管网改造、扩容增能等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展城市排污框架。随着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工作的完成,我市将逐步推进十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其中在2018年前全市将建成截污次支管网约18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同时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上,提出将“突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新家园”列为我市未来五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因此规范我市截污次支管网验收程序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归档工作,将为提高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质量,有效核实工程工作量,提供重要保障措施。

  一、规范和完善截污管网工程验收归档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国家、省以及市相关文件要求

  为统筹管理管线规划建设工作,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消除管线安全隐患,从国家、省以及我市相应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4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号)等工作文件,明确要求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测量,及时将测量成果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截污管网属于地下管线中的一种,应按照规定程序,积极开展截污次支管网验收及归档工作。

  (二)保障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完整性

  近几年来,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已投入近2亿元的资金,开展了市区及13个中心镇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涉及到我市全市域范围,按照我市地下管线普查的技术规范要求,来开展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验收及归档工作,同时将验收成果纳入我市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将能够确保管线信息系统成果数据的现势性,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大众提供实时准确的管线数据,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管线数据缺失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确保我市截污管网工程成果质量

  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开展截污支管网工程验收工作,由第三方竣工测量单位来实测调查截污管网的长度、管径、空间坐标以及材质等数据资料,将实测出来成果资料作为截污管网工程结算的参考资料之一,能够保证我市截污支管网工程质量,减少工程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

  (四)节省我市财政资金并避免安全隐患产生

  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开展截污支管网工程竣工测量工作,并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档案资料,将便于今后数据管理和查询利用,一方面可以节省将来管网的相关探测补测费用,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在没有信息档案资料的情况下,在周边施工时候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我市管网工程验收与归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网工程验收与归档程序不完善

  为加强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我市在2012年已颁布《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要求我市管网工程覆土之前完成竣工测量工作,管网建设方应及时将测量成果资料汇交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开展预验收制度。但目前我市管网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不按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未按照有关的程序要求开展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导致管网工程信息化数据成果资料不完整,甚至缺失。

  (二)管网工程验收与归档标准不统一

  早在2008年,我市地下管线普查办已经制定了东莞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技术规程,统筹管理我市地下管网数据成果资料,同时在2012年我市颁布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要求地下管网工程项目需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数据采集和归档成果资料,由于目前我市部分管网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管网工程测量的单位不熟悉我市的验收标准,导致成果归档资料格式五花八门,成果质量参差不齐。

  (三)管网工程验收与归档成果不真实

  历来我市地下管网工程存在多头管理验收的现象,管线管网工程由建设方自己组织测量单位采集数据,并将管网成果资料报送到相关的管理部门,甚至部门部分单位未进行实地数据测量,而是直接采用施工图资料作为竣工测量资料汇交到有关部门,从而使成果资料严重失真,将会为管网成果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埋下隐患。


建    议:

  (一)尽快明确截污次支管网验收标准,统一纳入全市管线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我市部分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已开工建设,为了确保成果质量的准确性,应明确在管网敷土之前开展管网竣工测量工作,统一按照市管线普查办的竣工测量标准,来实测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项目,实测内容应包括管网埋深、空间坐标、管径、材质等管线空间和属性信息,同时按照市管线信息系统的格式要求建立统一数据库格式标准,及时将截污次支管网数据信息纳入全市管网信息系统。

  (二)建立统筹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建议由环保局和规划局一起作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验收统筹部门,环保局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验收归档组织单位,规划局为截污次支管网验收工程竣工测量组织单位,同时环保局的综合验收需将规划部门的规划条件核实作为前置条件。同时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号)的要求,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全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组织实施单位,在此基础上,建议聘请相关测量单位作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第三方测量单位,负责按照全市统一数据建库标准形成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数据库,并且按照通知要求将竣工测量费用纳入到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预算。

  (三)希望市政府建立督查制度,落实截污管网工程验收归档工作

  按照以往经验做法,截污管网工程由不同的施工单位开展验收工作,进行竣工测量,但往往会出现验收标准不统一,测量成果不真实,成果数据与全市要求的标准不一致,因此希望将截污管网工程验收及归档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要求给镇街严格按照统一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由第三方测量单位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及时将截污管网工程成果资料汇交到相关部门。




提案者 卢沛超,刘虹
部门答复

住建局: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70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环保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70号《关于规范截污管网验收程序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归档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该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市政府已于2012年及2014年先后发布《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府令第125号)、《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号),上述文件已明确了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部门“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下管线的规划、探测、档案信息管理等综合工作”,地下管网数据信息由“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统一管理。
  同时,上述文件还明确提出了管网的验收测量标准、数据信息格式要求、验收测量实施单位和费用列支原则,以及管网验收中规划条件核实作为前置条件等要求。截污管网属于地下管线的一种,建议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市规划局:
东规议函[2017]70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70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环保局:
      对于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70号,卢沛超、刘虹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截污管网验收程序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归档工作的建议”,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截污管网建设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在保障城市发展和安全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水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我市2018年底前需完成建设1800公里截污管网,2020年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需再新建1000公里左右截污管网。目前,我市次支管建设约403公里,距离2018年、2020年目标还有巨大差距。市政府适时的提出以高标准要求打赢全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截污管网的验收及资料归档的程序、标准及如何保证竣工测量成果真实性的问题,我市已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为2012年出台的《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第十八、十九、二十九、三十三、三十四条及《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号),关键在于能否落实。建议贵局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各镇街截污管网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标准做好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包括:
      (一)委托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并将竣工测量成果交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检查、入库。
      (二)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
      (三)经规划条件核查合格且工程档案预验收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
      (四)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


环保局:
东环函〔2017〕1306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70370号提案的答复
  卢沛超、刘虹代表:
  您们提出的第20170370号《关于规范截污管网验收程序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归档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现状
  (一)截污次支管网规划实施状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更高水平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审定的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2014-2016、2015-2017、2016-2018三个批次实施计划,新建截污次支管网合计2512.978公里,分批次要求于2017年6月、2017年底、2018年底前完成。目前已建成管网330.68公里,其中樟木头镇、桥头镇、石碣镇2014-2016批次已实施完毕,其余管网工程正按规定时间节点有序实施。预计在未来两年内,将有大量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进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阶段。
  (二)各职能部门建设责任
  根据市级部门行政职能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对截污次支管网的建设、运营、维护进行监管;市住建局负责截污次支管网项目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负责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和管网工程的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工作;镇街(园区)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市水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投资控制,组织竣工验收。
  二、相关政策文件和存在主要问题
  提案中提及的关于管网工程的验收及资料归档的程序、标准及如何保证竣工测量成果真实性的问题,市政府于2012年及2014年先后出台的《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号)已有明确规定。文件中提出了管网的验收测量标准、数据信息格式要求、验收测量实施单位和费用列支原则,以及管网验收中规划条件核实作为前置条件等要求。同时,文件也明确了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下管线的规划、探测、档案信息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各镇街(园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地下管线的相关工作。截污次支管网属于地下管线的一种,我局采纳相关建议,严格执行监管职能,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目前管网工程竣工测量现状和截污管网工程责任部门的职能范围,要落实政策文件到位和要求环保局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验收归档组织单位这两个问题存在困难。一是部门职能调整。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水污染治理职责的通知》(东机编〔2016〕88号)的要求,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项目主管部门由市水务局调整为市环保局,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主管部门由市水务局调整为市住建局。各镇街(园区)作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代建单位,工程实施的责任部门并未与市级行政部门对口调整。镇街(园区)建设实施单位为环保分局或重点办或水务建设运营中心。这些单位由于对口不同市直部门,部分管理人员对管网工程有关政策文件、工作业务不熟悉。二是单位职责划分。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经市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合同服务单位为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应由服务单位组织执行,分别由市住建局和市规划局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统筹力度
  多部门管理验收,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工作完全对接,部分工作职能落实不到位,是造成我市以往管线工程测量数据失真、归档成果失实的主要原因。为确保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成果质量,保障地下管线数据完整,我局计划与管线测量数据管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打破部门界限,实行数据信息互通。对管线测量、资料归档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将规划条件核实和工程档案预验收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竣工测量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加强政策落实。
  一是组织学习管网工程管理政策文件。针对部门职能调整后,部分截污管网工程管理人员对政策文件不熟悉、对建设管理流程不了解等问题,我局计划定期组织建设单位和镇街代建单位召开学习交流会,讲解管网建设流程、管网建设现场管理等。二是积极做好指导工作。通过下发通知,督促截污管网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标准做好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包括:(一)委托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并将竣工测量成果交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检查、入库;(二)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三)经规划条件核查合格且工程档案预验收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四)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三是推广先进典型。在在建管网工程中,选择管线测量工作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较好的工程项目作为先进典型,推广管理经验,组织现场学习。让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案例对比,分析自身不足,改善管网工程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建立现场督导机制。充分利用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的契机,联合市污水治理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督导、专项督导。若建设单位未按文件要求采购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实地测量,或者测量过程和测量成果资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二是加强监督力度。通过专报形式,定期将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存在问题归纳,上报市现场指挥部,督促建设单位按部就班,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加大学习交流。我们积极主动向污水管网建设领先的城市学习,将优秀的管线测量和资料归档管理方法引为己用。


办理单位 环保局,市规划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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