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61)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内    容:

  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引导扶持,提升行政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民营主体规模不断增大。目前,全市民营注册户数突破70万户大关,民营注册资金突破6000亿元大关,民营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大关。二是民营综合贡献不断提升。2015年,民营企业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925.6亿元,同比增长16.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4个百分点,对全市规上工业的增长贡献率达100.3%;民营经济税收886.3亿元,占全市税收的62.7%。三是民营参与领域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已进入城建、能源、农业、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多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均有大量民营企业参与。但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也遇到不少问题和挑战。例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国际市场复苏缓慢,一些企业受成本上升、竞争加剧、融资困难等影响,生产经营越来越不容易;又如,政府服务与企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从调研企业收集的具体问题中,主要涉及到税费、用工、用地、行政审批等方面,均说明政府服务还存在不足;再如,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仍待加强。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还在赚“加工费”、“辛苦钱”,为接单做单发愁,自主创新能力不高,劳动密集、贴牌代工的经营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等等。对此,建议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拿出更实在更有效的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好突出问题,推动民营企业做强做大。

建    议:

  一、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近几年来,国家和省为企业减负的力度越来越大,我市也先后推出了三年80亿元减负行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接下来,要继续深入开展降低包括民营企业的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着力从用工、税务、财务等多方面,想方设法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负担、解决问题,推动民营企业降本增效、轻装上阵。例如,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大力减免各类涉企费用,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目前,有不少民营企业存在不了解惠企政策、好的政策“落地难”等现象,这说明在政策宣传推广上做得不够。接下来,要加强对系列政策的宣传解读,真正发挥惠企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以商事登记制度、项目直接落地、“一门式”“一网式”改革等为突破口,进一步精简和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流程,提供更方便、优质的行政服务,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四、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例如,积极向省争取用地指标,优先支持重大项目用地,开展连片组团式土地改造,推进“工改工”项目,进一步简化“三旧”改造报批程序,盘活土地供给。

  五、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东莞素有“金融绿洲”之称,是全国非省会地级市中第四个各项存款余额破万亿的城市,在境内外上市和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超过300家,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接下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能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提案者 黄照轩
部门答复

国税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回复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61号的函
  东莞市经信局:
  市政协发来黄照轩委员提交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第20170361号提案)收悉。根据提案提出关于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建议,市国税局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市国税局落实营改增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
  (一)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在我市全面推开。市国税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一是强力开展工作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全市国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会,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组织营改增专项督查,确保营改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市国税局下发省局25个工作指引、211个问题解答及其他材料,上报43个需上级明确的政策问题,答复基层分局反馈政策问题347个,明确市内跨镇税款预缴工作指引,确保政策落实到地。三是平稳实现国地税征管数据交接。顺利完成10.93万户试点纳税人的征管资料交接,开展试点业户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供应、税控设备发行、委托代征等基础工作。营改增全面试点以来,基本实现了“所有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减负规模越来越大”的目标。2016年,我市营改增纳税人减税超过36亿元,其中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超过9亿元。
  (二)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落实推动创新创业和促进供给侧改革的战略,市国税局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国地税合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市国税局认真建立责任机制,做好责任分工范围划分,明确了工作细则。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利用市国税局重点事项督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效果,并将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重点关注的政策列入重点事项开展督查。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税收政策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纳税人学堂,对纳税人、中介机构和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加强调研反馈,积极开展各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就我市税收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各项调研论文和税收执行反馈报告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及时反映,以促进税收政策的更好落实。
  2016年。共有113335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5.34亿元,共有134.61万户次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增值税12.64亿元;共有424户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免税额14.94亿元;共有463户企业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金额45.63亿元;共有319户企业现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金额7.15亿元;共有3户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减免所得额0.068亿元;共有4户企业现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减免所得额2.38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国税局将继续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抓好宣传辅导力度;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完善优惠落实协作机制;继续运用大数据分析重点服务有需要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提供便利。


地税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61号的答复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黄照轩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70361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对涉及地税部门的建议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我局并无制定相关税收政策的权限,但我局将及时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提案人的意见建议。同时,我局将积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节能环保、转制升级、困难性减免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专用设备抵税、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鼓励软件企业发展和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发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所得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等税收优惠。我局将继续丰富税收宣传形式,加大政策辅导力度,简化税收优惠备案流程,将国家各项惠企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推企业自主创新与转型升级。


市编办:
市经信局:
  按照工作安排,我办为第20170361号提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会办单位。根据我办职责,现对该提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等内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多管齐下,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清理审批事项,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事项加大取消力度,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012年-2015年先后出台四批改革目录,提出取消439项。2015年8月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将22项事项予以直接取消,将33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2016年,对接《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对全市审批事项进行动态清理,统一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审批类别等基本要素,出台《东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严格落实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与上级对接,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在生产经营准入、公共服务供给等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精简行政许可等事项,继续做好与省许可事项目录的对接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为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顺畅、便民高效、法制保障”的地方政府职能体系,我市于2015年对全市55个部门的权责进行全面清理,经各单位自查清理、纵向横向比对、专题座谈研究、合法性审查、市委市政府审定等系列程序后,于12月出台公布《东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东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此外,积极探索镇级权责清单事项编制工作,编制出台《东莞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权责事项通用目录》,梳理公布镇级行使的各类职权事项共3666项。2016年7月,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对照通用目录编制权责清单,已基本完成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工作,成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编制镇级权责清单的地级市之一。下来,我市将继续落实上级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做好 “列单”、“晒单”、“跟单”、“调单”工作。
  三是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开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精神及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有关工作布置,制定印发《东莞市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东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以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创新政府服务模式。2016年,组织全市市级部门按照省统一标准制定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目前,已全面完成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和审查工作,并布置落实有关事项的部门确认和事项赋码工作。市网建办会同市编办、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办共同编制《东莞市一门一网式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将以此指导我市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分别进驻市、镇、村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下来,将协助市政务服务办继续按照合法合理、清晰明确、实用有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要素予以优化和规范;按照减少环节、便捷高效、方便群众的要求,重点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压减和规范,简化跨层级、跨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梳理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府行政办事效率,为广大企业群众创业办事提供更为便利、优质的服务。 


国税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回复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61号的函
  东莞市经信局:
  市政协发来黄照轩委员提交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第20170361号提案)收悉。根据提案提出关于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建议,市国税局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市国税局落实营改增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
  (一)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在我市全面推开。市国税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一是强力开展工作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全市国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会,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组织营改增专项督查,确保营改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市国税局下发省局25个工作指引、211个问题解答及其他材料,上报43个需上级明确的政策问题,答复基层分局反馈政策问题347个,明确市内跨镇税款预缴工作指引,确保政策落实到地。三是平稳实现国地税征管数据交接。顺利完成10.93万户试点纳税人的征管资料交接,开展试点业户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供应、税控设备发行、委托代征等基础工作。营改增全面试点以来,基本实现了“所有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减负规模越来越大”的目标。2016年,我市营改增纳税人减税超过36亿元,其中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超过9亿元。
  (二)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落实推动创新创业和促进供给侧改革的战略,市国税局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国地税合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市国税局认真建立责任机制,做好责任分工范围划分,明确了工作细则。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利用市国税局重点事项督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效果,并将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重点关注的政策列入重点事项开展督查。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税收政策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纳税人学堂,对纳税人、中介机构和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加强调研反馈,积极开展各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就我市税收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各项调研论文和税收执行反馈报告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及时反映,以促进税收政策的更好落实。
  2016年。共有113335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5.34亿元,共有134.61万户次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增值税12.64亿元;共有424户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免税额14.94亿元;共有463户企业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金额45.63亿元;共有319户企业现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金额7.15亿元;共有3户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减免所得额0.068亿元;共有4户企业现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减免所得额2.38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国税局将继续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抓好宣传辅导力度;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完善优惠落实协作机制;继续运用大数据分析重点服务有需要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提供便利。


工商局:
附件。

人力资源局:
市经信局:
  黄照轩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我局提出如下会办答复意见:
提案中的内容与我局有关的主要为“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我局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步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放缓调整频率,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为贯彻落实省精神,我市制定了《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我市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该《行动计划》实施,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步伐适当放缓,有利于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缓解企业压力。接下来我们将密切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动态,时刻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保持沟通,积极反映我市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建议,并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与企业沟通相关信息。
  二是从用工培训方面降低企业成本。我市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采取政府财政资助方式,鼓励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提升自身技能水平,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其中企业可通过组织员工开展免费培训,员工考取规定的资格证书后,企业可申请培训补贴。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技能水平,更好助推企业的生产发展。
  三是推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我市在市镇村三级全面建立了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的“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近就便免费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推荐就业、用工服务、补贴申请等公共就业服务,有效地推动各项就业用工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在落实各项日常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上,通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举办“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问题。每月10日全市统一举办“就业服务日”,集中为企业提供现场招聘服务、为群众提供各项就业服务;每年春节前,开展“平安回家?相约东莞”专项活动,提前收集全市企业节后用工需求岗位信息,引导务工人员及其家乡富余劳动力节后有计划来莞就业;积极搭建校企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平台,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储备等,务求通过多种形式降低企业招用工成本。另外还通过协助民营企业通过项目洽谈、学术交流、专题讲座、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引进技术、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市委政研室:
关于回复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361号的函
  东莞市经信局:
  市政协发来黄照轩委员提交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第20170361号提案)收悉。根据提案提出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更方便优质的行政服务的建议,经研究,我室答复意见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广工作
  一是筹建市镇村三级管理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积极组建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镇街(园区)政务服务机构,负责统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一门集中”。出台《东莞市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和《镇街“一门集中”、“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改革运营管理规范指引》,选取4个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情况较好的镇街作为试点,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广的模式,深入推进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改革。截至3月底,全市33个镇街(园区)改造或新建镇级实体办事大厅,其中31个镇街(园区)实体办事大厅已建成并投入启用。大力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印发了《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为基层群众提供97项服务事项,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截至3月底,全市593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均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稳步推进“一窗办理”。升级改造“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业务管理系统”为“东莞市一门一网业务管理系统”,并于2016年8月17日在全市推广使用。各镇街(园区)实体办事大厅按先易后难、划分服务主题的原则,参照“社会民生类”、“企业设立类”、“经营许可类”、“工程建设类”、“公安专项类”、“税务专项类”6个主题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四是大力推进“一网受理”。推动各镇街(园区)实体办事大厅使用一门一网业务管理系统处理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申办等,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同时,推动东莞市一门一网业务管理系统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努力实现一网受理、分类审批、限时办结。
  (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效能。印发了《2016年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度,努力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减少申请人到现场次数,提高上网办理率。二是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系统平台。为满足现阶段各镇街对申办受理平台的需求,我市将原有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业务管理系统”升级为“东莞市一门一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市镇村三级联动,同时增加实体大厅收件登记、出具回执、后台流转等功能。三是对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东莞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和市人力资源局等相关业务系统严格按照省的规范,完成了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工作。四是完善“两页”建设,改造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并与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接。五是加快网厅手机版建设。全面梳理手机版业务,推动网厅进驻部门梳理现有手机办理事项和本地特色手机应用,对已接入手机版的移动网页按照省的规范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498项面向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手机办理,重点推动医疗、教育、交通、税务等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内容接入网厅手机版,丰富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内容,提供积分入学查询、旅游景区和节庆会展等东莞本地特色服务。六是深化企业登记注册一网受理,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一窗口”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取了“一站受理、信息互认、无纸办理、无须领证”的登记备案新模式,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环节所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人力资源业务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等业务,均可在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一站式、全流程办理完毕。截至2017年4月底,超过23728家企业和个体户通过“一网通”系统完成了登记备案。七是推动积分入学网上办理,根据各部门的网上审批等业务流程,已初步建成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推进“最多跑一次”和简化证明材料改革。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下来,我们将认真研究、主动担当、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不断降低企业和群众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倒逼各部门压缩事项办理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二是推动简化证明材料改革。出台政务部门简化证明材料的实施办法和东莞市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共享目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信息互认,简化群众办事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


三旧办: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3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经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70361号)收悉。该提案提出“开展连片组团式土地改造,推进‘工改工’项目,进一步简化‘三旧’改造报批程序,盘活土地供给”等建议,结合目前我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情况,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一、关于加快连片更新改造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更新连片改造”的工作要求,年内拟出台连片改造专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前期试点片区,加速培育启动成熟片区。目前,经调查,有意愿、有潜力进行连片改造的初步区域有南城东华片区等14个片区,总面积约3.5万亩。今年计划重点培育启动虎门高铁站TOD片区、东莞西站核心区、南城东华片区、长安科技商务区等连片改造片区,完成基础调查、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启动虎门高铁站核心区、东莞西站站场、长安科技企业总部等成熟地块改造。
        二、关于加快产业改造升级
        在充分评估现行产业类改造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年内开展产业类改造专项政策研究,选取长安、清溪、洪梅等镇作为个案深入调研,精简审批程序、修订扶持政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活市场积极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实施旧工业区活化更新计划。推进东城33小镇、常平科技加速园(国际创新港)、莞城鳒鱼洲、黄江灵狮小镇等4个旧工业区活化更新,总改造面积914亩,形成市级收储、镇街统租、“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等多元式统筹开发方式,为全市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提供经验、树立范例。
        三、关于优化市级层面审批程序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7〕3号)要求,年内优化市级层面审批程序。“三旧”改造涉及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纳入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报批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落实具体的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金融工作局:
市经信局:
      根据黄照轩在政协提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案号:20170361)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以供参考。
      一、推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是着力优化政策环境,强化政府引导。制定《东莞市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会同市财政局落实《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通过设立5000万元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每年2000万元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资金、2亿元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及每年6000万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贴联动、贷奖联动”等形式撬动创投资本和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制造创新。截至2016年末,签约的18家银行已发放我市727家企业贷款共1173笔,贷款金额合共50.72亿元。
      二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出台了《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细则》,将资助额度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以及取得融资金额等指标挂钩,并首次将境外(美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主板、创业板)红筹架构上市纳入奖励资助范围。其中企业成功上市及实现再融资的最高资助700万元、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实现再融资的最高资助150万元、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最高资助50万元。目前,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39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186家(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00多家,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升级转型与做大做强。推动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债券融资工具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债券融资的最新政策,提高企业对债券融资的认识和利用债券融资的积极性。2016年,我市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融资13亿元。
      三是完善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供给。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金融机构129家(银行38家、证券期货35家、保险56家)、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机构129家、小额贷款公司1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3家,金融机构密集度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同时,我们通过推动各类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发展,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积极发挥东莞众创金融街平台作用。通过打造省内第三条众创金融街,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其他新兴金融业态、中介服务机构等集聚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推动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东莞银行、浦发银行及东莞农商银行已先后在我市松山湖设立科技支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条件灵活的信贷产品服务;市财政对科技贷款损失给予风险补偿。有序发展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在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推动设立3家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截至2016年末,我市17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余额为25.90亿元,23家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为83.6亿元。
      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通过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及建议,提高银企对接的有效性。创新专业镇企业融资模式,如“横沥模具增信融资模式”,通过镇财政、行业协会等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资金池,银行按10倍放大倍数为镇内模具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利用杠杆效应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目前已累计为30家模具企业提供合计1.14亿元的信贷资金。开展“税银通”试点合作项目,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评估授信额度,实现了纳税信用评级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截至2016年末,东莞市银税合作产品已为超过3000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授信支持。发挥保险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深化科技保险试点工作,试点以来,人保、平保两家保险公司已为松山湖(生态园)15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障金额近26.61亿元;与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着力做好政策的落实和修订完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总结前期政策实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完善政策,积极研究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着力推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适时修订完善鼓励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积极打造上市企业的东莞板块。研究出台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广泛吸纳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入驻,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地股权投资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配置。
     (三)着力金融创新和融资模式创新。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企业的政策,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体制机制的创新,在加强产品研发、提升金融服务等方面契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的适用性和灵活性,满足企业多样性的金融需求。
     (四)着力支持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发展。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积极发挥东莞众创金融街平台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从资金供给方面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主体。
      (五)积极搭建东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提升企业融资效率。充分发挥由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建设的东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的作用,促进企业融资效率的提高;严厉打击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失信者付出代价,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合法意识,建立有利于提升企业融资的信用环境。


经信局:
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 经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人力资源局,三旧办,金融工作局,市委政研室,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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