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58)关于进一步加大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提案

内    容: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青少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利用专业力量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对于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加快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的政策。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4〕1号),2014年8月,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广东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团粤联发〔2014〕60号),为我市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团市委通过团内开发和联合其他部门开发、采购服务、开展青少年关爱项目等形式,发展和培育了一批青少年事务专职、兼职社会工作者,并先后开发设置了重点青少年帮教、社区矫正青少年帮教、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志愿者联合会、希望工程、少先队工作、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岗位社工,以及通过项目购买形式,采购了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当前,全市各级团组织共同建立起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共1356人,其中,专职从事青少年事务工作的103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保持95%以上。

  目前,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薪酬体系不完善、岗位职责转换不清晰等。在新的形势下,我市应要立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创新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中,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    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议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专业化、职业化青少年事务专业人才队伍,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政策和机制保障。

  二、建设东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学院。学院通过产学研一体化规划,旨在构建队伍专业化、服务常态化、机制长效化、资源社会化的东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格局。依托“东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学院”,推动建设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探索出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不断提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助力我市管理治理创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培训。建议组织、人力资源、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切实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培训。一是充分利用我省、市高校资源,定期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开展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等方面培训;二是加强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市镇两级党政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国家、省有关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政策文件精神。三是借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较为成熟的港澳地区的发展经验,定期组织本地区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优秀社会工作骨干赴港澳台地区学习考察和实地培训。

  四、加大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支持力度。一方面,建议财政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2〕2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财政状况和购买服务的发展需求,将由政府负担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的购买资金比重,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深入开展;另一方面,综治部门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镇街综治工作考评,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提案者 团市委
部门答复

民政局:
团市委:
      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贵单位提出的第2017035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该件由贵局主办,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在2007年开展社会工作试点之初,便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我市社会工作服务的重点群体。经过10年时间的实践,社会工作在介入我市青少年群体服务方面业已成为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4年,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市社会工作相关主管部门作出积极响应,进一步通过内部开发和联合其他部门协作、采购服务开展青少年关爱项目等形式,开发设置了多个富有特色和成效的青少年服务岗位及项目,进一步推动了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发展,培育了一批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队伍,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目前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人才数量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薪酬体系不完善,岗位职责转换不清等问题。我市在实际工作推进中持续关注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通过各类激励、人才建设培育计划、加强财政支持等措施,促进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在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过程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人才数量不足以及人才流失,过于频繁的人员流动流失,对于青少年专业服务的稳定性、专业性、规范性等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稳定的社工人才队伍,对于促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在如何发展社工人才上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工作,在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方面,我市在社工试点之初就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7个配套文件,对全市开展社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基本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社工薪酬待遇、财政支持措施、政府购买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全市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市陆续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实施办法》、《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办法》、《东莞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为规范指引》、《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职责手册》等系列配套“细则”,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东莞社工制度体系,为社工人才的准入、晋升、选拔、考核等提供了明晰的指导意见。另外,在具体实务实施方面,为进一步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加强社工与志愿者人才培养和使用,我市出台《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东莞“社工+志愿者”联育培训方案》,认真落实形成了“社工联合义工、社工带领义工”的服务模式,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了不同特长社会人员的力量,拓展重点青少年服务的深度,提升重点青少年服务的成效,促进青少年事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和发展。
      目前,除团市委高度重视和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我市教育局、司法局、各镇街等部门在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方面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市在第一批社工试点服务时就购买了学校社工服务,积极探索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的有效模式,并编撰出版了《探索之路——东莞学校社会工作本土探索》一书,收集整理了学校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有效经验,期间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校社工,对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青少年事务社工相关主管部门可积极推动相关岗位及项目与学校社会工作的联动,通过购买或合作的形式,进一步拓展及参与学校社会工作事务, 针对青少年最大集中“社区”——学校,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及发展。其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服务载体,在青少年社会事务发展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尤其是帮扶困境青少年群体上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未来的服务中,应逐步加强困境青少年群体的介入服务,逐步增强重点青少年对象的服务比例,共同推进服务与专业人才两方面的正向发展。
      二、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培训
      根据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我市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门培训课程、组织服务领域交流、外出研讨考察、培养本土督导人才等方式,不断提升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锻造优秀人才。在推动理论与实务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我们将逐步加强青少年专业人才队伍关于政策法规、伦理、青少年事务相关文件的学习与了解,以促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及时把握国家发展导向,掌握社会时态,加强我市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对青少年领域政策资源的敏感性与使用熟练性。
      三、关于培育专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是服务于人的工作,不同的人面对的困难和问题都会各不相同,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发展都不相同,这就需要社会工作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和服务目标,更需要社会工作机构在不同的领域的服务特色、服务能力都各不相同。任何一个机构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能做得深、做得精。目前,我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有十余家,但是基本所有的机构都是综合性的服务机构,缺乏专业服务机构,这也导致我市社会工作存在服务不够深入、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建议在加强青少年社工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培育专业服务机构,通过专业服务机构带动专业服务人才模式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建议我们应协助和引导青少年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机构自身造血能力,从根本上改变自身资金来源单一的状态,加强自身发展优势和能力,为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预防职业倦怠,加强社工对东莞的心理归属感,并探索建立社工薪酬增长制度,保持我市现有的社工人才资源优势,着力建立和完善社工职业成长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团市委对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重视和指导!


财政局:
团市委: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35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提案》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09年5月,我市就制定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7个相关配套文件,并印发《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了“1+8”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性文件”。2011年以来,根据全市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市又先后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试行)》、《东莞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职责手册(试行)》等系列配套“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保障。
  “十二五”期间,东莞市、镇两级在社会工作方面的投入约为2.7亿,为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全市32个镇街均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截止2015年底,全市政府购买社工岗位服务已达到1173个,全市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社工专业岗位共1407个,全市民办社工机构37家,其中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14个,服务涉及禁毒、教育、残康、医务、司法矫正、救助帮扶、婚姻家庭、企业、青少年、妇女儿童等16个领域。
  2017年市财政保障团市委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购买服务经费超过352万元,具体经费如下:
  (一)购买37个社工岗位服务总计281.20 万元,其中,重点青少年帮教服务工作20个,志愿者联合会5个,希望工程3个,12355青少年服务综合平台2个,少先队工作2个,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2个,统筹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3个;
  (二)购买“莞香青年农舍”项目社工服务经费24.71 万元;
  (三)购买“东莞市青少年驻所帮扶计划”项目社工服务经费46.86 万元。
  接下来,我局会根据相关部门对于加大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需求,做好该项工作经费的保障。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团市委:
      我市在2007年开展社会工作试点之初,便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我市社会工作服务的重点群体。经过10年时间的实践,社会工作在介入我市青少年群体服务方面业已成为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4年,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市社会工作相关主管部门作出积极响应,进一步通过内部开发和联合其他部门协作、采购服务开展青少年关爱项目等形式,开发设置了多个富有特色和成效的青少年服务岗位及项目,进一步推动了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发展,培育了一批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队伍,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期间,东莞市、镇两级在社会工作方面的投入约为2.7亿,为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全市32个镇街均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2017年,市财政保障团市委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购买服务经费超过352万元,包括购买37个社工岗位服务、购买“莞香青年农舍”项目社工服务、购买“东莞市青少年驻所帮扶计划”项目社工服务等。
  关于目前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人才数量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薪酬体系不完善,岗位职责转换不清等问题。我市在实际工作推进中持续关注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通过各类激励、人才建设培育计划、加强财政支持等措施,促进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
  下来,团市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逐步增强重点青少年对象的服务比例,共同推进服务与专业人才两方面的正向发展。二是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培训,不断提升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锻造优秀人才。三是培育专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专业服务机构带动专业服务人才模式提高服务效能,引导青少年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机构自身造血能力,为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办理单位 团市委,民政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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