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52)关于促进农村“三旧”改造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充分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利用优越的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以厂房、土地等物业经营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在经济方面取得了跨越性发展,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早期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更是以土地扩张来换取经济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土地供需矛盾已严重制约我市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这种以经营土地和物业出租为主的租赁经济模式,现在已越来越难以为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目前仍然处于不容乐观的状态,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市、镇、村三级利益分享较不平衡。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制度仍然模糊、产权与受益权不对等、个人股权缺乏流动、对集体经济管理的责任认定不足,发展模式有待创新,投资结构单一、收支失衡。

  因此,建议市、镇两级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发挥主观能动性,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从当前以租金收入型为主的租赁经济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三旧”改造。


建    议:

  一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多方共赢的利益分成机制,支持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由资金,通过直接入股、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经营性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同时,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开发中吸纳村民资金或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一方面,既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村收入,也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从外向扩张型的粗放发展模式向内向增长型的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参与城市建设,也有利于缓解城市发展资源缺乏难题,推动城市健康发展,形成城乡互动、互促互长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农村集体实施“工改工”。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创新“三旧”改造用地制度,鼓励成片改造,科学确立“三旧”改造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推动实施“工改工”。将“工改工”发展作为农村拓展经济其中一种模式,大力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通过推进改造项目结构性调整,将“工改工”增加容积率作为承载农村集体厂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实现厂房向高产值、高端化转变,从而为集体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土地空间资源保障,推动农村“三旧”改造工作向常态化纵深发展。

  三是优化土地统筹开发与利益平衡机制。鼓励农村集体通过“三旧”改造统筹土地开发,由镇街主导开发建设权,实行土地规划发展权和开发建设权分离的开发模式,探索“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利益分享模式,从而提高集体收入,严格限制村组私下转让土地行为,引导镇村共同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化服务业,逐步形成集约建设、统筹发展格局。在市镇有效控制项目准入权、地块规划权的基础上,实现土地开发收益权三级共享。通过市镇统筹招商、统筹用地、合作开发、三级利益分成,妥善处理好市、镇、村三级利益关系,以多种方式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长期收益,同时对于农村集体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适当给予倾斜,提高集体改造积极性。

  四是鼓励农村积极实施“三旧”改造。通过“三旧”改造,一是促进了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二是提高了土地价值,三是通过对现有产业的升级改造,挖掘现有产业的潜在产能,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对于农村集体实施“三旧”改造,无论是涉及到基础实施配套、功能产业提升或拆旧建新,必然会扩大农村投资,刺激民间投资,带动农村集体投资增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对于农村板块,可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尽可能地减免或降低相关税费,适当给予更优惠的奖励补助,提升农村发展动力。



提案者 东坑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农业局:
东农函〔2017〕81号
  关于对市政协提案第20170352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三旧办: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东坑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三旧”改造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市政协提案第20170352号)收悉。现就其中涉及我局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方面
  提案提出:探索多方共赢的利益分成机制,支持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由资金,通过直接入股、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经营性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同时,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开发中吸纳村民资金或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新型合作经济。
  会办意见: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16〕1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和引导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有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融资项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模式,例如:凤岗镇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集体直接参与“工改商”项目开发改造,以土地入股方式与开发商共同合作开发,进行物业分成,或者合作开发收益,村集体可获得按照大约20%—23%比例的合作收益,切实增加村组集体收入;凤岗镇雁田村近年来先后参与上海、广州、惠州、莞城、韶关等地的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天安数码城、三正半山雁田项目等优质项目开发,开拓了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优化了集体经济结构。
  二、关于推进镇村统筹发展方面
  提案提出:鼓励农村集体通过“三旧”改造统筹土地开发,探索“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利益分享模式,引导镇村共同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化服务业,逐步形成集约建设、统筹发展格局。通过市镇统筹招商、统筹用地、合作开发、三级利益分成,妥善处理好市、镇、村三级利益关系,以多种方式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长期收益。
  会办意见:《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镇村统筹发展,建立推进土地和厂房统筹开发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对镇街统筹各类土地、厂房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土地和厂房统筹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土地和厂房统筹,提高和巩固集体资产产出效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推进镇村统筹发展方式方法,例如:虎门镇自2010年起实施土地统筹,出台《虎门镇土地统筹开发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镇主导开发,镇、村合作分利”的发展机制,将属于各级农村组织的土地重新统筹组织,以市场化手段开发利用,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凤岗镇出台《关于集约开发工业用地及招引优质大项目利益分配统筹暂行方案》,确定了村组集体获得一次性全部出让收益、镇包干村组土地综合收益、按项目税收对村组给予财政补贴等3种镇村合作分利模式,由村组集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大大加强该镇集约统筹土地力度,有效改变了原村组低价出租土地使用权、分散使用土地等状况,为镇统筹招引重大项目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村组的长远发展利益。
  下来,我们将以《意见》为指引,继续深入探索经济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推进镇村统筹发展,引导支持集体参与“三旧”改造,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质量。


三旧办: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352号提案的答复
东坑镇政协小组: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农村“三旧”改造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第20170352号)收悉。我办会同市农业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方面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16〕1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和引导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有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融资项目。在实际工作中,我市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模式,例如:凤岗镇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集体直接参与“工改商”项目开发改造,以土地入股方式与开发商共同合作开发,进行物业分成,或者合作开发收益,村集体可获得按照大约20%—23%比例的合作收益,切实增加村组集体收入;凤岗镇雁田村近年来先后参与上海、广州、惠州、莞城、韶关等地的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天安数码城、三正半山雁田项目等优质项目开发,开拓了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优化了集体经济结构。
  二、关于推进镇村统筹发展方面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镇村统筹发展,建立推进土地和厂房统筹开发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对镇街统筹各类土地、厂房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土地和厂房统筹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土地和厂房统筹,提高和巩固集体资产产出效益。在实际工作中,我市不断探索推进镇村统筹发展方式方法,例如:虎门镇自2010年起实施土地统筹,出台《虎门镇土地统筹开发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镇主导开发,镇、村合作分利”的发展机制,将属于各级农村组织的土地重新统筹组织,以市场化手段开发利用,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凤岗镇出台《关于集约开发工业用地及招引优质大项目利益分配统筹暂行方案》,确定了村组集体获得一次性全部出让收益、镇包干村组土地综合收益、按项目税收对村组给予财政补贴等3种镇村合作分利模式,由村组集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大大加强该镇集约统筹土地力度,有效改变了原村组低价出租土地使用权、分散使用土地等状况,为镇统筹招引重大项目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村组的长远发展利益。
  三、关于支持集体参与“三旧”改造方面
  “三旧”改造的特殊优惠政策允许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其他单位合作改造,允许农村集体自主将集体土地申请改变为国有土地,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农村集体“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和自主权,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参与“三旧”改造。据统计,从2010年我市全面铺开“三旧”改造工作以来,全市批准过会项目共397宗,其中村自改和村企合作改造项目共173宗,占全市已过会项目44%;154个村(社区)参与“三旧”改造,盘活集体旧村居及旧厂房用地约1.3万亩,初步预算总投资达673亿元。
  在土地收入分成上,市政府主动让利。村集体自改、村企合作,土地出让金先缴后返。在财政资金专项支持上,倾斜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对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实行专项补贴奖励:“工改工”补助最高额1400万元,商务楼宇补助、回购旧厂补助、整合连片改造发展产业项目补助等各项最高额500万元,创新型经济项目租金补助最高额300万元。


办理单位 三旧办,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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