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05)关于设置行人安全岛,改善我市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

  随着我市道路建设的迅速发展,道路修得更加宽阔,虽然这让机动车行驶更顺畅,但行人过路过街难等一系列问题也日渐突出:有些比较宽长的道路街道由于没有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行人只能从路面上过路,但因为人行斑马线距离较长,人行道上的绿灯时间较短,行人在绿灯信号周期内往往只能走到马路中间,却不能走到马路对面,在突然变成红灯后,只能站在路中央或滞留在车流中间进退两难动弹不得,任凭车流擦身而过,或在密集的车流中冒着生命危险强行通过,形成行人抢点跑过道路的现象,特别对于行走速度缓慢的老人、儿童、残障人士来说,这么过马路的危险程度更大,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路口、路段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也形成干扰,造成车辆与行人严重冲突的现象。

  步行或骑自行车仍是我市广大市民一种重要的交通方式,交通量仍然很大,行人过马路过街是否安全是关系成千上万人的性命安全的大事。建议在我市道路交通事业建设中,更要认真关注行人的需求和困难,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交通理念,在道路中间规划设置供行人二次过街的安全岛,把行人过街的分为两个过程,当人行道前的信号灯为红色时,还没来得及通过马路的行人则可在安全岛中作短暂的停驻等候,减少行人滞留在机动车道内的概率,减少闯红灯现象,既提高了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同时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行人安全岛建设应作为改善我市市民步行环境的基础交通设施,以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营造出真正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这也应是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目标,是建设幸福和谐东莞的基本方面。

  办    法:

  一、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设置行人安全岛,加快完善道路安全的建设。目前还没有设置行人安全岛设施的道路街道,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的要求,在超过4条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较宽的街道、交通繁忙地带的灯控交叉路口、行人流量大的路口等等,应尽快规划增设改建符合我市交通系统设计的供行人二次过街的安全岛。

  二、新建设道路,应做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计,只要符合条件,都要规范化高标准设置隔离护栏、设置行人安全岛,让市民真正感受到交通安全便利。

  三、提高行人安全岛的技术设计指数,增强安全性能。行人安全岛的设计要充分满足安全技术指标,包括坚固的护栏栅栏、防撞隔离墩、信号灯杆、反光警示桩等警示防护设施;隔离防护墩颜色为醒目的黄底红道,最好由防撞材料制成,以防止车辆碰撞产生伤害;安全岛的范围内、护栏内地面要用明显色彩提示,并粘贴反光膜反光标志,让远处的司机即使在夜间也能清楚看清道路中间的行人停留区域;安全岛护栏色泽要鲜明醒目,无论在白天还是在晚上都有极佳的警示和导向作用,以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等等。这就意味着,行人安全岛的安全指数将会更高。  

提案者 沈达荣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2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沈达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行人安全岛,改善我市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支队的相关职能,并综合市城管局的有关意见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支队同意您提出的观点,目前市区部分没有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的路口的确存在行人无法一次性完成过街的问题,在路口设置人行安全岛设施可以使行人更安全地通过马路。

  二、目前我市市区的行人过街设施种类有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以及人行横道三种。

  (一)其中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安全系数最高,在符合建设条件的道路我们认为应优先考虑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二)在无法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道路,我们将考虑是否具备建设人行安全岛的条件。在部分路面较宽并设有中央绿化带的道路,可以考虑设置人行安全岛。我们将组织排查市区路口,对于符合建设条件的,在有预算经费进行路口改造时加以考虑。

  三、我支队每年都会向市政府申请经费对市区的交通黑点和群众关注的路口进行整改,但由于经费有限,每年只能对1-2个路口进行整治。近年来我们已实施整治的路口有莞太路-鸿福路路口、三元路-元美路路口等。

  四、一般情况下,按部门职责人行安全岛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道路规划建设时由道路的主管部门负责设计、建造和养护的,我支队会收集好相关信息,并反馈至道路主管部门,使日后道路规划中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五、从实施可行性角度考虑,我们还将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市规划局统筹设计,各镇街按现行道路管养模式推广实施道路人行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工作,我支队将积极协助并提供相关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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