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2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沈达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行人安全岛,改善我市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支队的相关职能,并综合市城管局的有关意见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支队同意您提出的观点,目前市区部分没有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的路口的确存在行人无法一次性完成过街的问题,在路口设置人行安全岛设施可以使行人更安全地通过马路。
二、目前我市市区的行人过街设施种类有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以及人行横道三种。
(一)其中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安全系数最高,在符合建设条件的道路我们认为应优先考虑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二)在无法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道路,我们将考虑是否具备建设人行安全岛的条件。在部分路面较宽并设有中央绿化带的道路,可以考虑设置人行安全岛。我们将组织排查市区路口,对于符合建设条件的,在有预算经费进行路口改造时加以考虑。
三、我支队每年都会向市政府申请经费对市区的交通黑点和群众关注的路口进行整改,但由于经费有限,每年只能对1-2个路口进行整治。近年来我们已实施整治的路口有莞太路-鸿福路路口、三元路-元美路路口等。
四、一般情况下,按部门职责人行安全岛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道路规划建设时由道路的主管部门负责设计、建造和养护的,我支队会收集好相关信息,并反馈至道路主管部门,使日后道路规划中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五、从实施可行性角度考虑,我们还将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市规划局统筹设计,各镇街按现行道路管养模式推广实施道路人行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工作,我支队将积极协助并提供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