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302)关于在我市大型公园内增设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议

内    容:

  近几年来,我市投入大量资金,修建环省绿道,每个镇区均开放公益性质休闲广场、生态公园,在美化环境,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健康城市品质提高生活质量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作为发达地区之一的东莞市,全市至今没有一个公益性的儿童主题公园,而其他全民性质的开放式公园,要么是缺少儿童活动设施,要么是已有的儿童活动设施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广大家长市民不得不带孩子舍近求远,到周边的广州、深圳等城市去活动,去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这种状况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由于建设儿童公园周期长,投资大,选址上需要有合适位置的存量土地,涉及到规划、建设、财政等多部门协调,短期之内难以实现,为尽快改善我市公益性质儿童活动设施严重缺失的现状,建议先采取在现有大型公园内增设儿童活动设施的方式,尽快改变现状,在建设健康城市的进程中增添靓丽的风景线,在周边城市起到辐射作用,带动东莞经济的发展。


建    议:

  一、全市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公园内首批增设儿童活动设施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意调查,筛选首批具有代表性、人气较高,历史悠久且出行方便的人民公园、植物园、滨江体育公园、东城体育公园、南城体育公园等大型公园,增设儿童活动设施,对已经配备了儿童活动设施,但设施陈旧破损的大型公园,如人民公园等陈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适当添补新设备,充分发挥其用武之地,同时达到免费推广的效果。

  二、儿童活动设施的选择上应注重安全性、趣味性、多样性

  为避免争议,减少资金的重复投入,在儿童活动设施的选择上,要保证安全,选择无毒、无害、无异味的绿色环保材料,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三、儿童活动设施的选择要与时俱进,满足教育功能

  儿童活动设施设置上要用发展的眼光,高起点,高标准,考虑长效性,争取一部到位,选择上要符合儿童行为心理特征,集休闲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普、安全教育等多种趣味,充分满足儿童健身、娱乐、教育的功能需求;同时考虑设置适合亲子同玩的器材,方便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四、儿童活动设施的选择要多样性,提升城市档次,吸引

  儿童活动设施的选择考虑多样性,可采用器材模式、雕塑、花坛、喷泉等景观模式,鼓励儿童亲近大自然,从大自然中寻找乐趣,陶冶情操,培养孩子的品性。

  五、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运行模式

  1、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引导各大型公园的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按照设施的配备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逐步添置或完善儿童活动设施;对于积极完成甚至是超额完成配备工作的大型公园,给予资金或设备的奖励和支持。

  2、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以捐赠设备冠名的方式投入;在日常维护、管理上,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管理模式上加以监管,实现收支平衡,减轻财政支出。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质监局:
市城管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302号提案《关于在我市大型公园内增设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议》由我局参与会办,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大型游乐设施的参数范围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小于2m/s且运行高度距地面低于2m的游乐设施,如公园里常见的小型转马等,不纳入大型游乐设施范畴,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范围。
  二、如有公园需要增设供儿童活动游玩的大型游乐设施的,我局将在业务办理中提供绿色通道,如缩短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时间等。同时,我局将持续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使用登记审查力度,加强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检验,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儿童乘玩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此复。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302号提案《关于在我市大型公园内增设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公园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总体规划(2016-2030)明确“规划全市域绿地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达8.0平方米/人以上。”“选取城市建设区内具有生态、景观、休闲利用价值的‘自然山体、河涌水体’,在市域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00个社区公园,为市民提供优良的公共开放空间和休闲活动场所。”
      二、东莞儿童活动设施的最新动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工作,不断加大科普、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投入,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比如建成的东莞植物园,为广大儿童创造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高标准建成玉兰大剧院、图书馆新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市级文化活动设施,为广大儿童开展素质教育、丰富课余生活创造了条件。
      为进一步扩大儿童活动场所,我市已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纳入重点建设工程。目前,我局已牵头完成该项目的控规调整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进行规划报建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工作。


市城管局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质监局,市规划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