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00)关于加大“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设透明政府的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掌握政策精神、明确未来方向、凝聚发展合力的有效途径。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受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我市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作出了一些切实的努力,取得一定的进展,如在2013年底公开了东莞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积极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的作用等,但仍存在不少值得改进及探索的地方。主要问题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

  各职能部门对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类信息公开力度较大,但对涉及政府部门决策所依据的信息以及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相对较小,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的倾向性。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步伐加快,公众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信息决策是否公开透明越来越关注,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媒体连续追问。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平、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社会热点事件,公众渴望及时了解真相,但现时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仍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认识不到位,对可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尺度把握尚欠准确,甚至为规避责任风险而不当限制、缩小公开范围,造成公开力度难以满足群众对知情、监督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

  部分职能部门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简单、不够详实,如在2013年底公开的东莞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中,各市直部门晒出来的“三公”经费仅公布了本年预算数和“三公”的各项经费数额,对比广州各市直部门所公布的“三公”经费公开账目细化至“类、款、项”,并主动解答了费用增加的原因等,还是存在差距。部分职能部门所公开的信息有效内容不多,多数是部门形象展示与领导活动,实质信息服务欠缺,根据《2012年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的数据,当年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3088条,其中市政府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达2525条,占全部信息的比率达81.76%。一些行政部门习惯性将媒体报道、新闻消息复制到本部门网站,作为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信力不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基于网络的迅猛发展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公众主要通过网络了解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职能部门网站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公开平台。现时一些职能部门网站基本内容及数据信息更新滞后,一些栏目链接打开后网页没有实质内容。一些部门网站服务意识不够,互动功能缺失。一些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没有梳理整合,不利于公众查找与理解。一些部门网站基本信息存在盲点,未能公开内设机构、科室及下属机构等的具体办事范围与责任人员,普通群众因对职能部门内部权限的划分认识有限,导致常常出现咨询问错人、办事走错门的情况,降低办事效率。同时部分部门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忽视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对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施设建设不足。

  政府职能部门若停留在简单粗放的、形式主义的信息公开,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满足不了公众的合理需求。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曾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马当先,创造了卓越的成绩,现应进一步发挥已积累的优势,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    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专家解读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政策和举措。优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测评标准,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考评范围,制定可行性量化考核标准。督促抓好市政各部门及镇街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细化“三公”经费公开项目,推进镇街“三公”经费公开的进程。规范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教育招生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并采取整合梳理、信息解释答疑等方式,使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理解。

  三、创新升级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网页,升级门户网站的互动板块,强化政府网站的服务型定位。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角色平等、方式互动”的特性,凸显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并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同时亦应注重传统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满足不同层次公众的信息需求。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200号答复意见

  致公党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设透明政府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40200号)收悉。感谢你们百忙中抽时间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提出宝贵意见。就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积极部署财政预决算和“三公”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其中,从2011年起采取“分步扩面”的方式铺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至2013年已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另外,从2013年起公开全市64个主要部门的“三公”预算,计划在2014年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目前,全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正有序铺开,但在工作初期仍有部分不足的地方,如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等,我们正计划进一步完善和补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扩大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2014年“三公”预算的公开范围将从64个主要部门扩大至其下属单位,同时,计划要求已公开64个主要部门在人大批复决算后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二是积极推进镇街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虽然当前上级未对镇一级政府公开预决算和“三公”信息有具体的要求,但我们已着手推进镇街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特别是建立和完善镇街“三公”经费的统计制度,为接下来的公开工作做好准备;三是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等的信息公开,重点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安全、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民生热点信息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二、细化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在公开部门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按照“完整、真实、细化”要求进行公开,并必须包括单位概况、人员情况、收支情况、经费支出标准、项目支出安排五大方面的信息,同时,公开的预算必须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并对预算项目作具体说明。二是公开“三公”预算时,严格按上级要求公开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费用,其中公务用车细分至公车购置和公车运行费用。另外,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三公”各项支出的统计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因公出国境人次、接待人次等基础数据统计,为接下来的细化公开内容做好准备。

  三、创新和拓宽信息渠道和信息载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优势。计划逐步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重点突出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等公开,实现与各镇街、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同时,进一步拓展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大厅、手机信访、阳光热线、公众问答、网络调查等多种渠道,接受市民建言献策和反映诉求。各镇街、各部门将继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和重点工作部署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的做好政务信息发布。鼓励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信息回应,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跟踪工作,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提供各项便民和利民服务。

  上述情况,供你们参考。非常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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