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
市城管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412号提案《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我支队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联合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逻管控,及时清理共享单车乱停放现场。二是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共享单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冲红灯、逆行等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单车骑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依托报纸、电视、东莞交警微信、商业中心大型广告屏、共享单车管理APP等媒介和平台,采取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推送安全提示信息等方式,督促单车骑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公安局:
市城管局:
叶宝维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我局根据本单位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 强化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力度,重点严厉打击五类破坏、损毁、占有、偷窃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盗窃车辆或者零部件。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车辆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及其零部件。二是恶意损毁。行为人实施撬砸、焚烧车辆、破坏二维码等行为,故意毁坏或者损坏车辆完整性,使车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价值。三是私自上锁,非法占用。行为人以独自使用为目的,蛮不讲理,采取加装私锁、藏匿等手段非法占用车辆。四是寻衅滋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将车辆故意丢弃到绿化带,或者其他不易发现的地点、部位。五是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行为人在单车车身二维码之外另行设置二维码,使用户误扫进行电信诈骗,骗取财物。
二、 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
加大对地铁站口、公交站台等重点区域的巡逻频次、密度,重点盘查骑行单车二维码被涂改、破坏等可疑人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 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开展“以案说防”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及“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全面加强对文明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宣传,引导文明用车,不乱停、乱放、故意损毁、占有,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市规划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412号《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叶宝维委员详尽列举了我市共享单车的各种乱象,并针对性地提出几项规范共享单车的建议及措施,对解决我市共享单车现今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相当的参考意义。对此,我局表示赞同。
一、我局原则同意尽快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填补管理空白。
二、对于技术更新,合理布点,定点停放的建议。为了落实我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我局正组织编制《东莞市中心城区道路微改造前期研究》与《东莞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发展策略及中心地区与松山湖高新区公共自行车规划》,以慢行优化为原则,重点提升我市街区品质,推动街道“人性化”转型,通过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区域、精细渠化重要路口、完善机非分隔等措施协助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优化骑行空间,提升我市慢行出行品质。
三、我局原则同意志愿者配合引导停放秩序。
四、我局原则同意共享单车使用与个人信用挂钩。
特此函达
团市委:
随着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便捷的出行方式以及道路文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非常感谢叶宝维委员深入调研和思考精心提出的提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志愿者配合引导停放秩序”建议的提出,是对办理落实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提出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根据市委关于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补短板、促提升”统一部署,我市志愿者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全力服务全市基层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3549场,服务总时数136538小时,覆盖约709800人次,内容涵盖地铁文明搭乘、共享单车文明使用、文明旅游、文明倡导、交通指引、文明餐桌和文明上网等方面。其中,针对共享单车,我委制作了共享单车文明使用的宣传片,在“青春东莞”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阅读量达17519。此外,结合线下活动,各镇街团委、志愿服务组织推出文明骑行的活动,如南城志愿者协会的拯救共享单车活动、高埗的“以青春的名义”重走英雄路活动、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公益骑行活动等等,为文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志愿之城”、“友善之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与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及共享单车主要停放点所在镇街团委、志愿者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在引导共享单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宣传倡导、志愿服务跟进方面做出探索和努力。
工商局
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叶宝维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经初步了解,目前在我市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品牌)主要有摩拜、ofo、优拜、智享、小鸣等5家。摩拜现有自行车约8万辆,其中约3万辆在市区,另5万辆主要分布在虎门、长安、塘厦、常平等经济较发达镇区;ofo现有自行车约6万辆,优拜现有自行车约1万辆,智享现有自行车约1千辆,上述3家企业的自行车全部分布在市区范围。暂无小鸣联系方式,因此暂未获取小鸣自行车数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进入东莞以来,获得市民的一致支持,各有关部门也对此持积极态度,认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以下好处:一是切实方便群众绿色出行,完善了我市地铁和公交站点与目的地间交通接驳,提高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利用率,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二是针对我市城镇中心区范围不大的结构特点,特别适合发展包括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内的慢行系统,共享自行车有助于推动城市生活环境改善,服务打造特色小镇;三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助于培养市民绿色、环保的理念,有助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为此,要积极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向有利于城市管理的方向发展,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在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借助共享自行车完善我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共享自行车作为新生事物,伴生着一些需要及时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管理、车辆停放、文明用车、骑行安全等方面
二、今年五月份交通运输部已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还未发布;省市也并未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规定。鉴于此,待交通运输部和省出台相关规定后,建议我市尽快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规定,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
三、我局积极推进公交地铁专线的接驳,地铁站点也预留了自行车停车位。下来,我局将继续关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发展动态并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我局职能,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监管工作,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有序发展。
特此回复
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