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412)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

  内容:

  国内外大力提倡绿色环保理念,推行低碳出行方式,单车共享这一新兴项目应运而生并正在蓬勃发展。如今,共享单车在东莞投放使用也有了一段时间。作为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共享单车为东莞市民提供了便捷的绿色出行方式,目前在市区就有4种不同类型的共享单车(东莞公共单车、优拜单车、摩拜单车、OFO单车),只需交0--300不等的押金,通过扫码解锁,便可低价、轻松骑行到地铁口、公交站、商场门口、公司、甚至家门口……除了骑行之外,不用担心任何关于停车的问题,无缝接驳公共交通系统,不仅能缓解东莞交通压力,还能环保健身。可以说,共享单车的推行的确是一项提倡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碳排放,节能环保的好举措。

  但是,当我们在感叹赶上网络时代的出行便利时,共享单车乱停放,随意损坏,违规骑行,甚至“共享”变“私有”等问题,却成了东莞城市管理的新难题。共享单车因为没有统一的停放标准和规划的单车停靠点,缺乏规范的管理办法,在东莞市区人流较密集的地铁站附近、商圈、写字楼和一些主要道路两侧,甚至道路绿化带,都发现有很多人用完车随意停放、占道经营,共享单车过度侵占、消耗城市中有限的公共空间资源的现象随处可见。例如:一些共享单车使用者为图自己方便,将单车停放在最为便利自己的地方,而全然不顾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和出行。一些地铁的出站口,行人流量本来已经很大,非常拥挤,可是一排排共享单车却停靠在最靠近地铁口的位置,停车人是方便了,却给搭乘地铁的其他人带来了不便,甚至拥堵造成的安全隐患。一些人行便道也被随处停放的单车堵得无法通行,行人只能绕道而行。还有些人把车用完,就直接扔在东莞大道道路边甚至绿化带,影响市容。另外还有将共享单车骑进和放在住宅小区或楼道里,另加装私锁,把“共享”变成了“私有”。甚至还出现恶意破坏、损毁二维码、丢弃、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也直接反应使用者素质低的现实,严重影响东莞市容市貌,对东莞市创建的文明城市品牌形象大打折扣。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和有序运营成为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合理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是城市管理的良药,但如果超出了一定限度,则会变成城市管理的毒药。

  建    议:

  一是政府单位应尽快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填补管理空白。坚决执法行动,推行相应政策,约束投资企业经营行为,合理配置共享单车资源,明确限制共享单车停放开放区域,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窄且没有退行绿地、影响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盲道、地铁站出入口30米范围内、公交站台两侧10米范围内、道路交叉口转角部位、楼道、封闭小区、地下车库以及收费停车等区域均不允许共享单车的停放。群众举报有门路,日常监督行动落到实处,出现问题了有人管,有人处理,负面影响才不会恶性循环,问题才能得以逐步改善。

  二是技术更新,合理布点,定点停放。共享单车企业不能只开发不维护,如果只顾企业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共享单车的发展并不能走远。企业要努力更新并开发新技术,要求定点停放,不在定点范围内停车发出声响或者无法上锁。政府对共享单车的运营也要规范管理,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重点围绕交通枢纽站点、政府办公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居住小区、公共区域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发挥其交通接驳功能。同时要求投放企业寻求技术上的突破,有效约束用车者的行为,保障线下运营服务,治理乱停乱放问题并根据用户需求量与区域人流量等进行合理布点,建立覆盖20-30米范围的隐形围栏(电子围栏),要求定点范围内停放。在每一地方各品牌车辆停放数量控制在20-30辆范围,由各投放单车企业进行线下管理,超出停放数量即为违规,有投诉有举报有惩罚,三次违规停放的不予以退还押金。还可在停放区域设计绿色统一标识,一来方便使用者快速找到停放点,二来整齐排放的各类绿色出行工具还可成为东莞文明城市的一道“特别”风景线。

  三是志愿者配合引导停放秩序。道路车辆停放指挥有交警,商城车辆停放有保安,而地铁口这些公共服务区域的车辆停放,除了靠法规和自觉,还可以利用志愿者服务资源。建议在早晚高峰期各繁忙地铁口设志愿者1-2名,维持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按地铁出口的可停放区域面积、人流量等因素限制可停放数量,“无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最为突出,如再没有措施治理,交警资源远不够,城管监督不过来,物业部门工作被动等,新兴项目的运用不能一味满足一部分人的便利,却丢失了“最后一公里”的美丽初衷。

  四是共享单车使用与个人信用挂钩。建立政府部门与单车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实行实名制认证注册,利用大数据建立征信系统,增强文明用车意识,对违规停放单车、恶意损坏单车等行为的,列入黑名单,比如多次违规乱停乱放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采取法律措施予以拘留;以严惩素质低,行为恶劣的使用者。同时鼓励对不良使用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加大惩戒力度。逐渐建立良好的使用秩序,从而有效地引导市民依法、文明、有序使用共享单车。

提案者 叶宝维
部门答复

交警支队:
市城管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412号提案《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我支队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联合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逻管控,及时清理共享单车乱停放现场。二是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共享单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冲红灯、逆行等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单车骑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依托报纸、电视、东莞交警微信、商业中心大型广告屏、共享单车管理APP等媒介和平台,采取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推送安全提示信息等方式,督促单车骑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公安局:
市城管局:
  叶宝维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我局根据本单位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 强化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共享单车违法犯罪力度,重点严厉打击五类破坏、损毁、占有、偷窃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盗窃车辆或者零部件。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车辆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及其零部件。二是恶意损毁。行为人实施撬砸、焚烧车辆、破坏二维码等行为,故意毁坏或者损坏车辆完整性,使车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价值。三是私自上锁,非法占用。行为人以独自使用为目的,蛮不讲理,采取加装私锁、藏匿等手段非法占用车辆。四是寻衅滋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将车辆故意丢弃到绿化带,或者其他不易发现的地点、部位。五是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行为人在单车车身二维码之外另行设置二维码,使用户误扫进行电信诈骗,骗取财物。
  二、 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
  加大对地铁站口、公交站台等重点区域的巡逻频次、密度,重点盘查骑行单车二维码被涂改、破坏等可疑人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 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开展“以案说防”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及“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全面加强对文明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宣传,引导文明用车,不乱停、乱放、故意损毁、占有,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市规划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412号《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叶宝维委员详尽列举了我市共享单车的各种乱象,并针对性地提出几项规范共享单车的建议及措施,对解决我市共享单车现今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相当的参考意义。对此,我局表示赞同。
      一、我局原则同意尽快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填补管理空白。
      二、对于技术更新,合理布点,定点停放的建议。为了落实我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我局正组织编制《东莞市中心城区道路微改造前期研究》与《东莞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发展策略及中心地区与松山湖高新区公共自行车规划》,以慢行优化为原则,重点提升我市街区品质,推动街道“人性化”转型,通过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区域、精细渠化重要路口、完善机非分隔等措施协助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优化骑行空间,提升我市慢行出行品质。
      三、我局原则同意志愿者配合引导停放秩序。
      四、我局原则同意共享单车使用与个人信用挂钩。
      特此函达


团市委:
      随着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便捷的出行方式以及道路文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非常感谢叶宝维委员深入调研和思考精心提出的提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志愿者配合引导停放秩序”建议的提出,是对办理落实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提出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根据市委关于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补短板、促提升”统一部署,我市志愿者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全力服务全市基层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3549场,服务总时数136538小时,覆盖约709800人次,内容涵盖地铁文明搭乘、共享单车文明使用、文明旅游、文明倡导、交通指引、文明餐桌和文明上网等方面。其中,针对共享单车,我委制作了共享单车文明使用的宣传片,在“青春东莞”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阅读量达17519。此外,结合线下活动,各镇街团委、志愿服务组织推出文明骑行的活动,如南城志愿者协会的拯救共享单车活动、高埗的“以青春的名义”重走英雄路活动、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公益骑行活动等等,为文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志愿之城”、“友善之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与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及共享单车主要停放点所在镇街团委、志愿者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在引导共享单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宣传倡导、志愿服务跟进方面做出探索和努力。


工商局

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叶宝维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东莞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经初步了解,目前在我市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品牌)主要有摩拜、ofo、优拜、智享、小鸣等5家。摩拜现有自行车约8万辆,其中约3万辆在市区,另5万辆主要分布在虎门、长安、塘厦、常平等经济较发达镇区;ofo现有自行车约6万辆,优拜现有自行车约1万辆,智享现有自行车约1千辆,上述3家企业的自行车全部分布在市区范围。暂无小鸣联系方式,因此暂未获取小鸣自行车数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进入东莞以来,获得市民的一致支持,各有关部门也对此持积极态度,认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以下好处:一是切实方便群众绿色出行,完善了我市地铁和公交站点与目的地间交通接驳,提高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利用率,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二是针对我市城镇中心区范围不大的结构特点,特别适合发展包括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内的慢行系统,共享自行车有助于推动城市生活环境改善,服务打造特色小镇;三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助于培养市民绿色、环保的理念,有助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为此,要积极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向有利于城市管理的方向发展,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在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借助共享自行车完善我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共享自行车作为新生事物,伴生着一些需要及时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管理、车辆停放、文明用车、骑行安全等方面
  二、今年五月份交通运输部已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还未发布;省市也并未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规定。鉴于此,待交通运输部和省出台相关规定后,建议我市尽快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规定,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
  三、我局积极推进公交地铁专线的接驳,地铁站点也预留了自行车停车位。下来,我局将继续关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发展动态并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我局职能,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监管工作,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有序发展。
  特此回复


市城管局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团市委、交通局,市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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