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生局: 张敏、彭晓云、杨小红、周柯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合理使用产科医疗资源,确保母婴安全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对东莞市三甲医院目前产科资源的情况分析十分到位,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 东莞市2015年活产数为13.3万,2016年活产数为14万,同期上涨5.26%。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产科医生851人,护理人员1778人,产科实际开放床位数共2554张,门诊量24596444人次/年,出院人数107218人次/年,年建册孕产妇241452人,全市顺产平均住院2.92日,剖宫产平均住院5.42日。 2012年为我市孕产妇分娩高峰年,该年全市活产数达16.29万人次。以此为参照,2016年我市全市活产数较2012年有所下降;产科床位数、妇产科医师数相较有较大幅度增加。上述数据表明,目前全市分娩活产数实际上是远较2012年高峰时期为少,而全市产科床位、妇产科医师人数等医疗资源则有明显增加。以此评估,全市的产科医疗资源是相对充足的,基本上可以应对现有的孕产数量和未来可能出现的小高峰。目前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孕产妇就医分流不合理,主要集中在少部分三级医院,而大部分二级及一级医院的产科医疗资源相对空置。对此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 从社会层面和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层面加强宣传引导,对外通过媒体宣传说明目前局部出现产科供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孕产妇的不合理分流,而非医疗卫生资源的绝对不足,要注意正确引导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医院。过于集中在三级医院,反而会导致医疗资源相对紧缺,影响医疗质量和服务体验。如非存在高危因素,建议尽量在当地镇街医院或社会办医院孕检和分娩。目前,我市的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已较为完善,对突发危重情况,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管理中心可以快速组织市级专家组家进行支援抢救,保障医疗安全。对内要加强生育险政策和分级诊疗制度宣传引导,通过医务人员正确引导孕产妇合理分流,严禁因经济利益原因推诿收治孕产妇现象。 二、推行分级诊疗 建立和完善双向协作机制,倡导孕产妇分级管理。为有效调剂全市产科资源迎接“二孩潮”,建议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在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推行的同时也要以产科、儿科为突破口,以建设全市妇幼信息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社保结算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为契机,结合我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分片区建立双向协作机制,会同社保等部门制定我市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双向协作机制,实施区域化、属地化的管理,合理分流孕产妇,减少和避免出现扎堆三级医院现象。 三、发挥社保调控 调整完善现行生育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杠杆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整社保政策,在充分考虑医院成本的同时合理调整各级医院社保支付比例,促进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特别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正确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医疗机构产检和分娩,减少和避免基层医疗机构因为经济利益等原因无原则转诊或推诿病人。建议可设定全市统一的生育保险支付标准,逐步放开或取消住院分娩报销比例的限制,超过支付标准或比例的有关费用由孕产妇自费解决,满足孕产妇医疗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个性化就医体验。同时,建议可另独立设置病理妊娠社保支付标准,可按普通疾病或重大疾病社保政策实施管理,提高医院救治效率和水平。 四、增加人才投入 改善产科、儿科等科室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实现待遇留人。为有效实施分级诊疗及宏观调控医疗资源,结合三级医院医生职称晋升下乡政策,鼓励三级医院专家定期下乡到基层助产机构执业并纳入职称晋升条件内容,同时二级以下医院为三级医院作出人力补充,互补互换,有利于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促进技术交流,提高全市产科整体水平。因产科危重症抢救对相关科室团队的协同性要求较高,建议可同时实施相关科室如重症医学科、儿科、内科、外科等科室也实施团队式的支援。逐步建立全市一体化的临床检验、影像、病理等诊断平台,共享优质的医疗资源,提高远程资源利用率,以利于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 您们提到的“在我市的医院建立‘孕产妇建档、预约分娩’制度,可在分娩量超负荷的三甲医院首先推行”这一建议,我们建议相关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和流程,逐步推行。
市卫生和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