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96)关于普及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建设AED急救网络的建议
内    容: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速和工作压力的加大,不少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疾病甚至猝死的潜在威胁。资料数据显示,我国心脏猝死的人数每年约55万,每日至少1500人心脏骤停,位居全球之冠。85%以上的心脏骤停发生在医院外,如家庭、办公楼,体育场馆、机场、车站、购物中心、影院、游乐场、会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当发生呼吸心跳骤停后,如果在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其中一半人能存活;4—6分钟开始复苏,有10%能存活;超过6分钟,仅4%能存活;如果超过10分钟,几乎没有存活的可能。而心肺复苏延迟1分钟,救活率下降7%-10%。所以,对于心脏骤停的患者,时间就是生命,把握好“黄金4分钟”至关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拔打急救电话后,救护车平均需要超过十分钟才能来到患者身边,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更加普遍,这个时间可能将会延长,而社区居民可以达到5分钟的抢救时限要求,所以,在等待救护车来到时,公众展开有效的自救互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发达国家,心肺复苏知识/技能急救培训普及率平均水平是20%、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率大于20台/10万人口、心脏骤停(猝死)抢救成功率不低于10%,个别大城市成功率能达到30%。据有关资料统计,日本每10万人配有AED 235台、美国317台、香港地区10台。而我国当前面临着心肺复苏“四低”困境:一是心肺复苏(CPR)技术的普及率低(低于1%);二是公共场所AED设置率低。每10万人的AED数量低于1台,比例趋近于0,被誉为“救命神器”的医疗设备在急救体系中可以说是缺失的;三是心脏骤停患者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低于1%);四是医务工作者向家庭成员传授心肺复苏(CPR)技术低(低于1%)。我市在普及心肺复苏急救技能、推动公共场所配置AED方面存在同样的问题,除此以外,我市心肺复苏急救技能普及和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规范的心肺复苏急救培训机构少。目前东莞开展心血管急救培训的培训师资和培训中心主要有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东莞市红十字会、美国AHA心血管急救—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培训中心等机构,与先进国家及城市等成熟培训体系相比,区域发展不平衡,培训体系未建立,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法律法规保障不到位。美国有《好撒玛利亚人法》(俗称“好人法案”)来保护每一位施救者。杭州、上海深圳、等少数几个城市已探索这方面的立法,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被称为深圳的“好人法”。而目前东莞尚未对使用院外紧急救助、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紧急施救等方面为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

  东莞作为全球城市竞争力前200名的城市,在产业转型升级之际,在市民中推广普及心肺复苏急救知识和技能,推动在公共场所配置AED,进一步提高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水平,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对打造健康东莞、卫生强市和实现在更高起点实现更高水平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


建    议:
  1、提高急救意识,构建多元化培训机制,推广普及心肺复苏知识、技能和AED使用方法。AED不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是一种急救新观念,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普及急救知识,提高急救意识。建议将CPR技术和AED的使用方法纳入公益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CPR技术和AED的使用方法。制定鼓励普通大众等非专业人员接受培训从而能随时使用AED的普及计划,以财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组织相结合的模式支持和推广普及心肺复苏知识和技能,在全市建立一定数量的标准培训中心,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
  2、打造互联网+心肺复苏急救培训服务平台。针对我市心肺复苏急救培训服务供给与需求衔接不紧密,服务效率不高,资源存在一定程度浪费的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搭建全市范围的培训服务平台。通过综合平台建设,汇集所有培训机构、培训导师信息,构建全市心肺复苏急救培训信息资料库;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从全市培训信息资料库合理调配有效资源,使培训服务效益最大化;建立培训服务机构之间、培训导师之间网上交流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才互用、有效整合,推动形成全市性“心肺复苏急救培训”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服务格局。
  3、公共场所逐步配置AED。在大量人群聚集的地方,如体育馆、学校、大型购物中心、一定规模以上办公楼、地铁站等逐步配置AED,依据人口比例,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增加AED配置数量和比例,并加强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设备的后期监管。
  4、推动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借鉴深圳、杭州的做法,组织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鼓励第一目击者善意施救,为善意施救保驾护航,让群众“会救”、“敢救”。
  

提案者 黎丽香,祝铭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
黎丽香、祝铭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普及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建设AED急救网络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活方式改变,猝死事件发生率逐年增加。其中,以心跳骤停为首发症状的心血管疾病死亡率较高,但抢救成功低,主要是错过发病后抢救成功率最高的“黄金十分钟”。普及院前急救技能,在救护车到达现场之前,人民群众能给予病患积极、规范的抢救,充分利用救护车到达事发现场前抢救生命的“黄金十分钟”,能显著增加抢救成功机会,是院前急救努力的方向。目前,一些欧美国家在对心肺复苏急救技能的培训和AED配置较为普及,但我国仍显不足。
一、关于东莞市“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培训及院前急救
东莞市红十字会承担着我市“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培训的只能,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另外,东莞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联合东莞市医学会急诊分会和各镇街医院也有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技能的相关培训工作,但整体普及率仍然较低。近年来,东莞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也将“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培训列为一项常规的业务工作,联合东莞市医学会急诊分会和各镇街医院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工厂进行科普宣传,但因受到人员不足等客观情况限制,每年举办7-8场,受益人数约4000多人/年。
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东莞市院前急救技能培训班”及“急救技能竞赛”,面向广大医务工作人员及相关事业单位人员,2016年培训班,除邀请市属三级医院专家参与授课外,额外邀请寮步医院、常平医院等镇街医院参与授课,扩大受益面的同时,有效提升全市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我们将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增加资源配置,在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内设立急救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东莞市医学会急诊分会的作用,并会同红十字会、志愿者团体等组织机构,针对公安、交通、消防等特殊行业系统和广大市民开展急救知识和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普及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探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优化传统的急救模式的可行性,努力实现以提高指挥调度效率、增强应急救治能力 、提升急救管理水平为目的的“ 互联网+”院外急救模式。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急救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加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培训演练,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同时,政府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市红十字会、或具有资质的各种协会、民营医疗机构等进行对“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培训工作的推广。
二、关于我市在公共场合配置AED的可行性
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渐趋明显,再者我市具有深厚的群众体育基础,在一些大型体育赛事如苏迪曼杯国际羽毛球赛、松山湖国际马拉松赛的带动下,市民体育锻炼的参与度和热度提升。剧烈及耐力性的体育运动是发生猝死的重要原因。我市在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上具有防范猝死的经验,例如:2016东莞松山湖国际马拉松赛的医疗保障工作,我市卫生计生部门在约52公里的赛道沿途每1.5公里设置一名携带有AED的医师,AED医师通过搭乘摩托车进行机动值守,对出现猝死选手进行快速抢救。对于大型赛事,AED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是降低重症、死亡率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市经济的崛起,社会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在公共场合配置AED也将逐渐成为可能,但需做好有关配套工作:
(一)需完善有关立法等相关工作
由于某些规定及相关法律条款的缺乏,中国公共场合 AED 的配置和使用率甚低。一方面我国暂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有明确强制性配置AED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公众抢救意识及急救培训普遍不足。再者,法律上对施救人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因此要实现AED在公共场合的配置和推广使用,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加强有关法律配套工作完善。
(二)需要合理区域配置AED
在公共场所设置AED可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保障。配置AED,应选择配置AED能发挥最大作用的有价值区域。建议试点场所点位应根据场所规模、人员情况、设置意愿等条件综合选定。其中如大型车站、轻轨交通枢纽,大型体育活动场所,重要旅游景点及其他人群密集地区和单位为首选配置场所。继在显著高人流区域如交通枢纽或大型体育场馆放置之后,心脏骤停高风险相关区域如养老院等也应该有针对性的部署AED
(三)需要加强对公众正确使用AED的宣传和培训
加强AED设置后管理和人员培训使用是防范猝死的关键环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首先重点加强对消防人员、驾乘人员、救生员等培训,建议联合交警部门在考取驾照时,把急救课作为必修课,掌握基本的心肺复苏技能和使用心脏除颤器抢救。同时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定期到各大学及中学开展急救知识讲座,主要进行心脏除颤器实际操作,使每个参加者都能实际操作,掌握心肺复苏和使用心脏除颤器的技能。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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