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东环函〔2017〕1406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70093号提案的答复
常平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业固体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防范环境风险,广东省又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将6类特殊物质列为严控废物,作为重点管理。目前,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按废物的危害性和产生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其中危险废物、严控废物都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求严格落实包括标识标志、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是重点管理对象,按照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对于严控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我局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了严控废物台账管理制度、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求各严控废物产生和处理单位要如实记载产生、利用、处置的严控废物类别、来源、去向等事项,并将严控废物管理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当地环保部门。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鼓励企业实施源头减量化、资源化。目前,我市尚未建成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终处置设施,主要依托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外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等进行处置。
二、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
我市通过BOT特许经营投资模式,建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通过市场自发发展,建有11个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按省的“十二五”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进入粤东片区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本市未规划危险废物最终处置设施,导致21个类别无处理处置能力,需要转到其它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业链(再生资源产业)不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整体偏低,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较多;未规划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终处置设施,需要依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外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等进行处置。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和职责不够明确。
目前,国家、省层面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相对简单,鼓励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对暂时不利于或者不能利用的,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设施。但在具体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上不够清晰,突出表现在:1、国家工信部在2011年出台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仅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和电石渣)的利用方式进行了明确,对于其他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去向并没有明确的规划,主要随各地产业的发展而进行利用或处置。2、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6.1款、6.2款中,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新颁布)中,列入附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的豁免条件就是混入生活垃圾,豁免内容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是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上层规章不统一,直接导致了基层管理困难。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但未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方面的具体监督管理职责,实际管理工作容易出现监管重叠或监管空白。
(三)工业固体废物定性困难,特别是危险废物鉴别困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名录管理,国家也出台了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但是缺乏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和指引,且未明确鉴别机构。同时检测资质机构还比较缺乏,鉴别耗时长,鉴别费用昂贵,制约了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开展,往往会出现既难肯定也难否定的局面,增加执法的难度。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定性是采取排除制,在国家层面上,是指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在广东省,通常是指排除了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工业固体废物。因此,对于通过案件追查、溯源分析等手段无法确定性质的非法倾倒、抛弃的固体废物,就需要通过检测鉴别才能确定其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并进行属性判断,才能进一步明确正确的处理处置方式,这就导致了在发现偷倒工业垃圾时,处理时间较长的现象。
三、针对存在问题拟开展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为深化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由于以往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都以危险废物为重点,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则依靠环境统计申报,环境统计申报系统(由国家设计)内容无法增减,企业名单的纳入标准兼顾水、气、固废等排放内容,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仅限于少数几类,无法满足现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需求,我市结合实际,在全省范围先行先试,委托技术单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再开发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系统,计划在全市范围开展全面的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2017年5月挑选重点镇街(常平、石排、麻涌、虎门),重点行业企业(沙角电厂、造纸厂、塑胶加工)进行试申报,6月开发申报系统,7月在全市范围全面铺开。通过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摸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源的产生情况、行业及流向,并进一步规范处置去向。
(二)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为科学规划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同意,于2016年3月印发实施。近期(2016-2020年),我市规划了5个新(扩)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分别是:1、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址增加13个类别危险废物共8.05万吨/年的处理能力,2017年底前投入使用;2、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0.99万吨,可处置6个类别的危险废物,已通过环评;3、虎门港立沙岛丰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建设25个类别危险废物共5.45万吨/年的处理处置能力,现处于环评阶段;4、麻涌镇海心沙岛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目前规划建设29个类别40.8万吨/年的危险废物、53万吨/年的严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并预留地块,围绕我市紧缺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已启动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完成;5、谢岗镇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规划建设10万吨/年的飞灰处理能力。
(三)推动再生产业发展,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指引。
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全面开展后,综合分析结果,反馈综合利用类别和数量至经信、商务等经济管理部门,共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制定并动态更新可回收固体废物目录,提高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针对当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偏低,企业寻找综合利用、处置出路困难现象,将协调经信、商务、城管等部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指引,通过商务部门加大全市加工废料网上交易平台的宣传和使用,引入外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措施扩大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市城管局也反馈在我市新建及扩建环保热电厂投入运营后(处理能力增加5900吨/日),在满足处理全市生活垃圾的情况下,可适量考虑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包括纺织物、边角料、塑料等有热值的工业固体废弃物)。
(四)提高管理水平,适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为了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2017年我市将成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建成市内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全过程跟踪监控,实现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着实提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针对近两年凸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欠缺的问题,我局在已完成的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开展相关调研,适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明确各市直部门的污染防治任务。
感谢对环保的关注与支持,希望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