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要求,从2013年开始,我市便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分批选定试点,目前共有6家事业单位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公立医院一家,即市康复医院。
我市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在6家试点单位中建立了以理事会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治理模式,创新了事业单位的运行模式,完善了管理制度,健全了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了自主权,促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利于工作的落实和单位的发展,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省都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市开展情况不一,至于公立医院领域,深圳市、湛江市、江门市等地区的实行率已达50%以上,而我市目前只有市康复医院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自2013年我市正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自理结构工作以来,我办曾多次督促协调市卫计部门选择条件成熟的公立医院,做好申报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11月省对各地市开展医改考核工作期间,将市康复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的情况以及《事业单位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实务选编》等资料提供给市医改办,积极协助市卫计部门做好迎接考核工作,并建议市医改办协调市卫计部门参照市康复医院做法选取1-2家公立医院作为试点开展法人治理结构。
考虑到省、市在公立医院领域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实际所需,结合2016年省医改办对各地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的考核,建议市卫计部门以推进落实医疗体制改革为契机,适时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我办将积极做好相关指导和配合工作。
卫生和计生局:
农工党市委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92号)收悉。提案就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 关于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问题
我市积极推进“管办分开”改革,成立了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和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承担举办市级公立医院的职能,对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市属公立医院的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接受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理事会为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同时,根据省编办要求,从2013年开始,我市便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分批选定试点,目前共有6家事业单位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公立医院一家,即市康复医院。我市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在6家试点单位中建立了以理事会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治理模式,创新了事业单位的运行模式,完善了管理制度,健全了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了自主权,促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利于工作的落实和单位的发展,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下来,我市将以推进卫生强市建设为契机,选择部分公立医院作为试点,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明确院长负责制。
二、 关于完善社会监督体系问题
我局不断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出台《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同时,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探索开展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制定《2016年东莞市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等相挂钩。
三、 关于完善质量安全体系问题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社会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改善和提升。下来,我市将继续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二是加强医疗法律普及,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做到依法执业。三是发挥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建立健全各专业领域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四是加强医疗质量教育和培训,继续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工作。
四、 关于试行全面预算管理问题
我市公立医院执行新《医院财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2012年施行),根据“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及时分析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不断完善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成本效率、偿债能力等的分析,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监管,严格控制变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医院健康运行。
再次感谢您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委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卫生改革推进过程中加以参考采纳,并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委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