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98)关于东莞市规划建设老年护理院建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这些数据超过世界人口平均水平,比发展中国家超前20年(2030年不含中国的发展中国家此比例为8.1%)。按照联合国的测算,2030年,中国65岁老年人口比例将翻一番达17.4%,2050年更上升至27.8%,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程度最高的发展中大国。

  按联合国大会于1991年12月16日通过《联合国老年人原则》:照顾原则是指老年人的健康要在既合乎人道又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得到保护和康复。特别是患病的老年人应获得适当照顾,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程。在发达国家,护理院在很大程度上承担起这个光荣使命。护理院是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癌症晚期、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支持治疗、姑息治疗、安宁护理,临终关怀,社区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的医疗机构。疾病晚期,往往存在带管生存,如各种管道护理、鼻饲、吸氧、吸痰等可以由护理院去做。

  卫生部发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完善了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提出了大力发展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等面向老年患者的延续性医疗服务机构,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引导的方式,新建和改扩建以及扶持一批护理型的医院。卫生部将开展试点,探索针对老年慢性病和临终关怀患者的长期的医疗护理的模式,大力发展老年人临终关怀的服务的长期的医疗护理的模式。在全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大多数都在响应卫生部和民政部的意见,建有老年护理院,如上海,北京,苏州,青岛,厦门,泰安等。

  早在2010年,苏州市政府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形势,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解决患病老人的治疗、康复等实际问题,将建设社区老年护理院确定为政府实事工程,通过对医院的调整和增加,在区和县级市都建有老年护理院,老年护理院以公办机构主办为主,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导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合力,完善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机制。

  东莞市常住人口822万,非户籍人口630万。 其中15~64岁人口为735.6万人,占89.49%。65岁以上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2.26%,因此,有关人士认为,这与国际上通用的老龄化社会标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东莞人口仍然以劳动力为主,离老龄化社会还很远。实际上,东莞户籍人口老龄化与全国接近的。只是在常住人口中外来人口年轻人居多,“稀释”户籍人口老龄化现象。 东莞的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其实不少的,户籍人口流动性较少,户籍与社保关系密切,户籍地往往就是居老地,东莞户籍人口老化应受关注,迫切需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以护理服务为主的护理院。有利减轻家庭负担,减轻医保支出、改善生存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目前,东莞地区无一家公办或社会办的“护理院”,大量的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晚期癌症病人长期住院治疗,给家庭、医保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或居家带病生存,生活质量较低。

  办    法:

  建议尽快启动规划建设东莞地区护理院。

  1.护理院服务对象

  护理院归口养老机构,一般是服务于老年群体,护理院是集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主要针对身患疾病而又缺人照顾的老年人而设。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养老机构,又与普通医院有所区别,它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生活照顾、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它还可随时提供医疗救助和临终关怀。护理院是医疗与养老的结合,是卫生与民政的结合,是医院的延续和补充。它的医养结合让家属有一种放心感,让老人有一种安全感。

  老年护理院入住对象:本市户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年龄大于60周岁(含60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1.生活上无法全自理者;2.中风病人的康复治疗;3.各类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调理;4.老年痴呆患者;5.大手术后严重创伤康复期;6.临终关怀;7.其他疾病。

  2.护理院性质

  具有福利性,是属于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护理院以公办机构主办为主,也可以由社会、集体、个人出资兴办的,在当地民政部门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并且不用上缴税收,但盈利不能分红,只能用于养老机构滚动式发展。都是为了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为老年人谋福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按照“民办公助”或者“公办民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模式运行。

  3.政策扶持

  由政府部门先牵头,整合或调整现有医疗资源,试行将部分负债经营的镇区医院、或搬迁后闲置的公立医完改为护理院,减少政府投入,经培训过的原有的医护人员可缓解护理院医疗人才不足。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在征地、办证、政府给予床位补助等方面要给予实质性帮助,经批准建立的老年护理院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政府宏观管理。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护理院,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老年护理院接受慈善捐赠和集体,个人赞助。

提案者 张敏、张怀岺
部门答复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敏(张怀岺)委员:

  您与张怀岺(张敏)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型养老院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诊疗设施配置、医疗技术水平、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都取得跨越式发展。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已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2420 所,其中医院84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8 所。另有卫生监督所1 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所、中心血站1 所。每个镇(街)均拥有1 所镇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均设置有1 所或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我市已基本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市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几项主要指标超过本省同期规划要求。

  二、我市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情况

  老年人常见的病种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居多,主要有肿瘤、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及其并发症(肺气肿、肺心病等)、糖尿病、震颤性麻痹(帕金森综合症)、骨关节病(颈椎病、类风湿关节炎等)、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疾病谱的变化,以及人口老年化的发展趋势,市卫生局一直关注这一群体的医疗卫生需求。目前全市综合性医院及中医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或康复科,市中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共有4 所护老院和敬老院设置了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医疗、康复、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此外,我市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内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行动不便、卧床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每年至少进行1 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对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以达到减少老年人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老年人慢性病和其他伤害的目的。至2013年底,我市共对23.1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健康管理。

  三、主要问题

  随着户籍人口老年化趋势不断加快,我市老年人口逐年增多。由于老年病常常表现为多病共存、功能低下、智能障碍、肢体残疾等特点,加上中医药防病治病在我市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是老年人比较喜欢选择中医药治疗。因此,我市老年人对于老年病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医、老年专科护理、老年心理辅导和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将日益增大。目前我市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慢性病防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多限于疾病的急性期、亚急性期的诊疗服务,以及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初步诊治、分诊及建立健康档案等,对于老年病人的康复、长期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相对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和养老机构资源,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模式,完善老年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和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市中医院旧院址规划设置一所分院。依托市中医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预防保健和康复治疗方面的特色和优势,重点加强老年病防治相关专科建设,加强心血管、呼吸、内分泌、脑血管病及肿瘤等老年人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同时,加强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依据我市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现有医疗资源,进一步拓展老年病专科业务,不断提高我市老年病的防治水平。二是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建立老年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我市老年群众提供便捷、实惠、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三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以老年康复、疗养、护理等为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为老年病人提供功能康复、老年专科护理和临终关怀等专科特色服务,有效满足老年病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四是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与附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结为定点对口单位,拓展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强化应急医疗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一旦发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四是探索建立长年病人托管中心。参照辽宁等地开展长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我局拟与黄江镇康湖敬老院合作设立东莞市长年病人护理中心,为全市困难家庭长年病人提供日常照料和托管服务,进一步帮助我市长年病患家庭减轻负担、摆脱困境、解决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以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采取市、镇(街)两级联训的方式,加强对社区人才队伍的培训,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训10000名社区工作人员。二是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政策。协调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如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四是继续完善人才就业政策。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是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提高。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改善老年病服务的基础设施。争取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按照老年病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功能服务要求进行环境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如在诊室、检查室、病房、卫生间、走道、门廊和电梯等地方增加助残设施,进行无障碍化设施改造,为老年病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年病人提供人性化设施设备。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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