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401)关于改善心智障碍学生接受融合教育保障条件的建议

教育局,市残联

内    容:

  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方式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两种主要形式。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机会均等”、“充分参与和融入社会”的实现残疾人权利的一般原则,残疾学生应以普通中小学融合教育为主要教育形式。据截止2016年上半年的统计,东莞市共有基础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学生  600名,另有两倍以上数量的各类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接受融合教育。在这些残疾学生中,心智障碍学生由于其社会交往障碍较为突出,在融合教育中尤为艰难。

  日前,全国心智障碍家长组织联盟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科研机构,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在北京、广州、郑州等7个城市针对融合教育中的特殊需要儿童的家长和教师开展了融合教育现状与需求的调查。其中,广东地区的调查涉及三个城市:广州、深圳、肇庆,共有780名心智障碍学生家长接受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家长的调查中,让孩子能跟同龄孩子融合、融入社会,是心智障碍学生家长考虑让孩子进入普通学校的最主要原因(91%受访者),而普通学校缺乏专业师资(75%受访者),教师缺乏必要的培训(61%受访者),是心智障碍孩子目前在普通学校遇到的最大障碍;有家长反映,孩子在普通学校里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18%受访者),乃至被学校、普通学生家长投诉(18%受访者)、退学(10%受访者)。因此,普通学校配备专业资源教师(65%受访者)、有专业的督导老师(56%受访者)、教师接受充分的专业培训(47%受访者),是家长对普通学校的最热切的期待。另外从家长访谈内容看出,目前对于心智障碍学生的备案人数远低于实际患者人数。许多有心智障碍学生的家长,由于担心孩子被学校和老师放弃,不敢暴露孩子的真实情况,使这类学生难以获得有针对性、有质量的教育。

  另外在对普通学校教师的调研中,多数老师对融合教育的认识不深(50%没有听说过融合教育,50%听说过但不太了解),一半以上的普校教师从未接受特教知识培训的教师(56%受访者)。受访老师认为特殊需要学生进入普通学校的障碍主要集中在政策方面,目前没有为资源老师或特教老师设立相应的岗位编制和职称体系(45%受访者);在支持体系方面,目前普通学校缺乏资源中心/特教中心且没有巡回指导老师进行支持(33%受访者);在师资与培训方面,现有学科老师无法有更多的精力照顾特殊需要学生(47%受访者)以及学科老师没有得到足够的相关培训(29%受访者);在宣传倡导方面,27%的受访老师认为目前缺乏融合教育的宣传倡导,普通家长是否接受特殊需要孩子的工作不好做。由此可见,普通学校教师认为,在特殊需要学生就读普通学校的过程中,师资是最主要的障碍。另外受访老师认为,除了本职教学业务繁重而缺乏精力(65%受访者)外,自身缺乏足够的培训(43%受访者)、没有足够的课程改革空间(41%受访者)和缺乏专业老师支持(39%受访者),成为了目前普通老师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主要障碍。

  从国家层面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都非常关心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特殊教育提升状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批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


建    议:

  因此,针对我们东莞目前特殊教育的发展情况,为改善心智障碍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保障条件,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从严把握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标准。应建立各方人员参与的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存在就学争议的心智障碍儿童进行安置评估,对于缺少融合支持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学生转学至其他有条件普通学校安置,但只有严重身心障碍、经过特殊支持仍无法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经学生家长同意,方可转入特殊教育学校。

  二、加强校园融合教育政策宣导。普通学校应加强向普通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融合教育理念,培养普通学生对于残疾学生尊重、接纳、友爱、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正确心态,让他们从小接受不同的生命形态,尊重生命的多样性,学会关爱他人,创建包容、友爱、互助、共进的良好校园氛围。对普校的任课老师不定期地进行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理念与技巧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增加特教知识培训。建议在市属师范、教育类院校(系)中设立特殊教育系,培养特殊教育老师;在普通师范生培养课程中设立特殊教育导论必修学分,对普通教师继续教育中进行适当的特教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需要学生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因材施教。

  四、加大资源教师培养力度。扩大资源教师编制、在岗人数,规定资源老师与特殊需要学生的最低师生比,切实保证资源教师的专职化。落实资源老师特教岗位津贴和评价晋升体系,用激励政策避免资源教师在教师队伍中被边缘化的现象。

  五、建立特教助理陪读模式。专职资源老师培养需要时间,但心智障碍学生在校状况急需改善,专业培训的社工人员进驻普通学校,担任特教助理,可以帮助心智障碍学生较好融入学校生活。可以参考广州的“融爱行”项目,已经实践了这一模式,被权威媒体多方报道,获得广泛好评。建议东莞市开展特教助理试点并尽早纳入政府采购项目。

  六、完善融合教育考核机制。在融合教育实践中,随班就读学生的成绩虽然不计入班级分数,但融合效果应纳入普教考核绩效指标,避免随班就读学生被放弃,成为“随班混读”、“随班就座”。

  七、专门的教案和考核方案:

  1、学校对于教授特需孩子的教师制定出明确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如减少特需孩子班级学生的名额,对授课教师评优评先给以加分,提高特教教师的任课补贴费。

  2、希望特教教师能够纳入正式编制,便于稳定特教队伍,提高工作效能。

  八、定期公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督导评估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定期考核有关学校,全面评估东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九、关心帮助特殊教育孩子完成教育后的就业问题。在特殊教育孩子完成教育之后,也会面临就业问题,在有职业教育经验的学校建立特教班,选择适合心智障碍孩子的专业,调整课堂安排,以适应心智障碍孩子的学习特点,例如西点制作,园艺,家政,手工制作,陶艺,编织,汽车装饰与美容等。建立工作实习基地,在一些企业单位建立门店实习岗位,帮助心智障碍学生积累真实的岗位工作经验。

  综上所述,建议东莞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改善心智障碍儿童接受教育的保障条件,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中小学融合教育工作的实施。



提案者 陈丽敏
部门答复

市残联:
市教育局:
      关于陈丽敏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心智障碍学生接受融合教育保障条件的建议》(第20170401号)已收悉,我会经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科学设置特殊学校入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我会将按要求主动配合市教育局等部门科学设置特殊学校的入学标准,完善学籍管理,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积极探索建立特教资源中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重视下,我市借助市特殊幼儿中心与残疾人康复中心两大公办服务机构为载体,大力推进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工作。多年来,两中心共为0-15岁脑瘫、智障、听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效果显著。两中心加大特殊教育人才引进,积累了较好的特殊教育宣教经验,在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统筹下,可适当为从事普教的特教教师共享专业培训课程,推进特教事业稳固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一定区域内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可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以下工作:
  (一)指导、评价区域内的随班就读工作;
  (二)为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提供培训;
  (三)派出教师和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支持随班就读,为接受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辅导和支持;
       (四)为残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咨询。
      建议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积极统筹特殊教育资源,分区域逐步建立起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有效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大力发展学前融合教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文件要求,结合《东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发展要求,配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继续把学前融合教育纳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号)文件要求,争取与市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尽可能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特教事业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优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融合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公办教育机构的服务力量。借助《第一届“融合教育的发展与挑战”全国研讨会》在东莞(康复中心)举办的契机,吸取广大融合教育研究者、普教与特教工作者、医疗康复工作者的先进教学经验,共同研究我市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方向、策略与机遇,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相适宜的教育模式,不断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向纵深发展。
      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推送服务
配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充分整合和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与镇(街)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重点做好我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职业转介和就业推送服务,满足残疾人教育与康复就业需求。


教育局:
陈丽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心智障碍学生接受融合教育保障条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心智障碍学生的关爱和对改善心智障碍学生接受融合教育保障条件的重视与支持!
  一直以来,我市都重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我市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的通知》和《做好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跟踪和评价机制,成立了市、镇、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镇、校、师四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残疾学生的资助保障,让残疾学生率先实现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大力推进送教上门工作,让重度不能到校的残疾学生在家接受上门教育;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成了东莞启智学校新校区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建设,启动了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还把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重点工程之一,列入《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得益于招生入学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及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市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不断提升,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8%。
  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标准和校园融合教育政策宣导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指示,大力推动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每年下发《做好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对能适应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按就近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中重度残疾学生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由家长自行向特殊教育学校报名。为推动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的提升,我市建立了随班就读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机制,每年定期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培训,并启动巡回指导机制,由巡回指导教师到校对随班就读教师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为提升学生和家长对融合教育的认识水平,近年来,我们在校园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政策宣传栏,举办普校和特校的融合活动,推动残疾学生家长和普通学生家长树立对于残疾学生尊重、接纳、友爱、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正确心态,配合做好随班就读登记备案和个性化教育等措施。
  关于增加特教知识培训和加大资源教师培养力度的问题。推动特殊教育质量的提升,重点在于特教工作者水平的提升。为加快推动特教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市探索建立了涵盖市、镇、校管理干部,随班就读骨干教师、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的培训体系,对我市管理干部和普通中小学责任教师进行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有效地促进各级管理干部和教师对特殊教育认识的提升,有力地帮助其特殊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同时,我们还发挥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的功能和作用,面向普通中小学开展巡回指导,深入到校,为负责随班就读工作的干部和教师及时答疑解惑,帮助其提升随班就读质量。2016年我市共组织市级特教工作者培训达800人次。
  关于设计专门的教案和考核方案并进行督导评估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努力,我市基本完成了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目标要求,无论对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还是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及特教教师的培养和保障,都有显著的提升。为确实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水平,“三残”学生入学率也列为我市对各镇街进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组织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学,我市积极向周边发达城市学习,向北京、重庆和台湾教授取经,探索研究一套确实可行的教学和考核评估方案。但据我们了解,由于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型多种多样,残疾程度参差不齐,目前国内暂无统一的、标准化的考核标准和评估的方案。对于随班就读学生只能针对其残疾类型和程度,逐一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努力促进其能力的提升。目前,我市草拟了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学手册,提供给部分学校进行探索实验,待完善成熟后方全面铺开。
  关于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和就业问题。一直以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都依照《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解决我市“三残”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继续教育问题,打通残疾学生“自立、自强”的成长之路,2014年我市在东莞启智学校开办智障教育中职班,开设了面点制作、客房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和办公文员等5个专业,对智障学生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从此填补了我市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空白。构建了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较为完善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满足了特殊儿童少年教育成长成才的需要。2015年,为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我市还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免除残疾学生住宿费。为做好残疾学生的就业工作,市教育局将继续配合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充分整合和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与镇(街)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重点做好我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职业转介和就业推送服务,满足残疾人教育与康复就业需求。
  至于开展特教助理陪读模式和普通学校增加特教教师编制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与市民政局和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研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来我市将按照《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接受融合教育的保障条件,加强对特教教师的待遇和生活保障,帮助残疾学生自立自强发展!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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