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管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18号提案的答复
袁世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18号(关于自行车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自行车专用道的问题。目前我市自行车专用道设置均由规划部门负责规划设计,由代建单位建设后,交绿道或道路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二、关于自行车道管理的问题。我局执法部门将采用多渠道、多手段的办案方法,加强执法力度,多巡查、勤检查,对群众投诉和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的擅自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流动商贩,以及乱贴乱画、破坏人行道、自行车道和配套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确保自行车道安全、环境干净、整洁和美观,让群众可以安全愉悦地使用和享受人行道、自行车道。
三、关于人行道设施的管养问题。我局已要求各道路养护单位加强对市直管道路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对破损的人行道设施进行修复。同时积极督促各辖区管养部门加大对城市道路设施的检修力度,确保我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的完好、通畅。
东莞市交警支队: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0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世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自行车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我队将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对新建道路、特别是自行车道的建设提出建议。
二、加大非机动车特别是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引导群众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
三、全力配合有关自行车道的管理,大力查处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涉及占用自行车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