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93)关于加强科学统筹,确保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

内    容: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 “十八大” 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国务院出台了“水十条”进行部署落实。2016年11月份中央环境督导组专门对广东进行环境专项督查,其中水环境是督查重点。可以看出国家省对水环境的保护重视前所未有。2016年市委市政府在八大课题调研的基础上,吹响了“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号角,在突出环境治理方面提出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任务。可以讲,水污染治理是国家的战略要求,也是我市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民心所盼,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时机已经成熟。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水污染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光靠勇气是不够的,需要智慧和谋略,更需要科学谋划和统筹,只有加强科学统筹才能确保打赢污水治理攻坚战。

  一、我市水污染治理的总体情况

  历届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2002年以来,东莞市累计投入100多亿元进行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目前,已建成二级污水处理厂37家,截污管网规划建成截污主干管约860公里,基本覆盖全市各镇街、园区,设计污水收集能力超过255万吨/日。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也正在积极推进,大市区已建配套管网350公里,其他各镇街次支管网已在加大力度推进。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我市先后投入 同沙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的尾水排放和环水库截污管网工程,投资1.76亿元,全长21.3公里,并计划投入巨资对水库进行清淤。长安莲花山水库完成清淤工程。河道整治方面,我市对石马河、东引河、寒溪水、茅洲河进行了系列的综合整治。应该讲整治后近年来我市的水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控制,但水环境的根本性好转还有着比较大的差距,对照国家、省的考核要求许多指标需要超过50%的污染负荷需要削减,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土地空间开发、城镇规划建设、水环境容量、产业水平、资金、技术、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对水污染治理的艰巨性认识不足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市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的发展也付出了很高代价,环境污染欠账巨大。水环境污染容易治理难。纵观我市十多年来的水污染治理历程,工程治理多非工程措施少、水体治理多岸上管控少、部门抓得多政府管的少,导致水污染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新增的污染速度。究其根本原因,是对水污染治理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企业污染政府治理的现象。在治理方式上存在重末端治理,轻源头管控等现象。

  (二)对污水治理工作统筹不够

  历来我市涉水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由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都离不开水,因此所有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部门都涉及水,当然最直接管水的部门包括城管、水利(务)、环保等,而间接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城建、经信、商务等等。由于涉及众多部门,各部门往往只注重自身的职能,在实际治水工作中很难形成合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在治水工作中成立过不少的领导协调机构,但实际上只是工程建设方面的具体问题协调,抓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脱节的普遍现象并没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直接涉水部门在治水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经验技术不足、治理路径分歧、职责交叉不清、步调不统一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过多年的推动我市于2010年实施了水务一体化管理。然而职责清了,部门压力大了,治理的合力却小了。就此看来,水污染治理绝非涉水管理体质改革就能解决问题那么简单。在镇街方面问题就更复杂,仅直接涉水污染治理管理方式就多种多样,再加上认识、资金、技术等方面的牵掣,作为主体去实施在效果、进度方面强差人意也是情理之中了。

  (三)污水治理规划存在诸多问题

  近几年我市统一部署各镇街先后完成了污水治理规划,截污支次管网规划,为指导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但各镇街规划水平不一,有的还存在不少问题。较为普遍的一是规划精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布设,导致规划的约束力形同虚设。二是规划深度不够,仅仅根据现有和规划道路进行布设,排污口调查很不全面,可能导致污水收集不全,雨污分流无法实现,截污效能大大下降。三是布局不够合理,往往采取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单一模式,没有因地制宜集中分散相结合方式;截污支次管网建设没有和河道治理规划进行充分协调等。

  (四)企业监管存在诸多漏洞

  我市是一个产业城市,特别是第二产业发达,其带来的水污染问题也最为突出,保守估计对水污染的贡献率也超过40%。由于我市是产城融合发展,布局广,相对分散,政府部门对企业水污染治理的及监管带来挑战。目前,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污水排放实行在线监控,但如何对大多数星罗棋布的中小企业实行有效监管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全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漏洞问题。由于企业污染因子成分复杂,如果企业对水污染的问题不根本解决,从源头达标排放监管不能够到位,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将难以达到最终目标。

  (五)工程管理体质不顺,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我市现有污水治理工程管理模式多种多样,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隶属市水投集团管理,基本实现了厂网一体化管理。镇街实行的是厂网分离的管理模式,镇属污水处理厂大多采用BOT模式,由参与投资方进行管理,截污主管网大多由市镇两级进行管理,管理方式上采用招标方式委托管理并由第三方对运营维护方进行监督,业主方一般是镇街为主市管为辅的方式。由于污水处理工程管理涉及众多主体,目标不尽相同,尽管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但由于各方面缺乏联动,加上与水务部门在河道管理调度方面缺乏统筹,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工程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还存在建设与管理脱节的问题,支次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由镇街负责,后续管理计划由水投负责,为工程日后管理留下诸多问题。


建    议:

  一、提高对污水治理工作艰巨复杂性的认识

  污水治理工作有其自身的复杂性。事实证明,那种在末端进行治理的思维方式只能事倍功半,正本清源才为上策。排水是一项系统工程,污染来源于千家万户,星罗棋布的点源通过不同的渠道汇入江河湖泊。由于我市城市的形态特殊,产城融合发展,城市农村相互交织,加上城市发展迅速,地下排水不成系统,因此污染的水体排放方式多种多样,正本清源任务相当艰巨。一方面需要科学系统的规划,另一方面需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不仅需要工程治理,更需要空间管控、产业减排、污染监管等非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也最容易被忽视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工程治理的重点在截污支次管网的建设,而支次管网的难点在如何有效收集点源,前述我市的特殊形态决定了有效收集污水绝非易事,更为复杂的是我市许多镇街单元小区都是雨污混流的状况,支次管网建成后收集污水量减浓度不增的情况不无可能。这不仅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时间积累经验。随着污水工程治理的不断深入,面临的问题会愈发复杂,最后一公里才是我们的真正难点,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污水治理不仅是攻坚战、遭遇战,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二、对污水治理工作的全面统筹

  国家将生态文明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予以布局是英明之举,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我们深刻领会并在实际工作贯彻执行。改革发展及经济等间接涉水部门就要真正将发展改革过程中将生态文明这个主线贯穿始终,对能耗、水耗、排放标准效率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约束,特别是要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并以此作为项目审批运营管理的重要条件,树立起直接涉水部门的权威。直接涉水的部门就要行使好手中的权利,加强源头管控,解决遏制增量,逐步解决存量。在治水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工作全面统筹,从技术、规划计划,资金、施工、管理运营等多环节进行系统谋划与统筹。另一方面,目前镇街水污染治理工作管理体制也急需要理顺,建议市加强指导,当务之急需要镇街要建立一支指挥畅顺、能力适应、作风过硬的攻坚队伍。

  三、科学制定污水治理规划

  2016年市又重新部署各镇街对截污支次管网进行规划修编。由于我市现在是规划、设计、施工同步推进,时间要求又非常迫切,规划修编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需要引起足够的注意。我们认为,修编规划的重点是规划的整体布局、规划的深度与精度及实施计划等方面。这需要各镇街要会同规划修编单位对现状进行详细的摸查,重点是污水排放的点源,以及地下管网及市政设施情况。排放点源摸查不仅需要沿路、沿河摸查,更需要对每个开发建设的地块单元的污水排放从源头进行梳理清查,并对每个地块单元的污水排放接驳口进行规划安排。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状况是支次管网竖向规划的重要依据,建议充分利用好我市地下管网普查资料进行共享。规划布局方面要做到实施求是,科学规划,对相对分散地块采取就地收集就地处理方式更为有效和经济,技术方面也要充分考察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市在这方面可以提供技术指引。污水治理规划要和河涌整治规划相协调,由于枯水季节缺乏河道环境用水,要充分考虑内河涌环境补水的来源和方式。另外,规划上市要加强各镇街之间规划的协调,避免日后在实施运营过程中留下隐患。

  四、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措施

  我市产业布局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业污水治理也应该有自己的路径和特色。建议我市工业水污染采取“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两种模式,前者适用于分散布局的工业企业,后者适用于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无论那种模式前提是要对全市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普查,对其生产工艺流程、污水处理方式,排放出口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于排放不达标、排放口不合规等进行全面整改,并通过水平衡测试等方式,确保企业用水、排水符合环保要求,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严格监管。企业监管是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的前提,特别是对于自行治理的企业,利益的驱使往往会想尽各种办法逃避监管。对于监管方式一是要完善相关制度,让污染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让其在社会上处处碰壁;二是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进行监控对中小企业尾水排放进行全面覆盖;三是对企业工艺及污水处理和排放等信息进行公开,让社会大众、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让企业在阳光下运营。

  五、理顺工程管理体系,有效发挥工程效益

  管理出效益。污水管网不比清水管网,维护管养的难度是很大的,如果不能及时理顺管理体质,势必给日后的管理及运营带来诸多问题,工程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厂网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实行一个主体一个目标管理是有效的发挥工程效益的最有效方法和手段。市已经明确后需我市的支次管网建设由市水投集团作为主体予以实施是明智之举。建议一是对已经实施的BOT运营主体采取适当方式逐步收归水投集团运营;二是水投集团按照管理目标要求,全程参与前期工作,特别是设计、施工、验收阶段要深度介入,要把污水应收尽收,雨水能分则作为目标导向贯穿全过程,避免出现目前注重考核截污管网长度而可能导致的污水收集量减浓度不提升的尴尬局面。目前已经有镇街陆续完成截污支次管网工程建设任务,水投集团要提早键入,要参与工程的闭水实验,参加工程验收进行从管理角度提出完善整改意见,工程合格后随即接管实施建设管理的无缝对接。在管理过程中要会同水务部门对水利调度进行专门研究,协调好水利与污水收集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发挥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部门答复

水务局答复内容:

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293号的会办意见

市环保局:
九三学社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第20170293号《关于加强科学统筹,确保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对我市水污染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其中涉及到我局的是目前由我局统筹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方面的内容。针对这项工作,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省委、省政府于2012年2月印发了《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粤办函〔2012〕52号),明确了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指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实行“三条红线”目标管理,即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并实行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在省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2013年我市印发了《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明确按年度对各镇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审批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对能耗、水耗、排放标准效率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约束,以此作为项目审批运营管理的重要条件”的建议,近年来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资源用途管制原则,我局加强了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按照《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所确定的用水控制目标开展取水审批工作,对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控制指标的镇街,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镇街,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在办理取水许可过程中,我局在开展水资源论证时对建设项目的能耗、水耗、排放标准效率等方面予以了较严格的约束,通过邀请国家级、省级水资源论证专家对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严格限制对高耗水、污染大的项目的取水审批。



 
环保局答复内容:
  

  东环函〔2017〕1258号

  关于市政协第2017029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

  转来第20170293号提案《关于加强科学统筹,确保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收悉。我局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该提案较为准确地指出了我市在水污染治理工作规划建设、机制运行、源头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建议。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下来,我们要全面、科学统筹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完善顶层规划,提高科学治水能力

  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通盘考虑,在全面调查摸清全市水环境污染状况以及水污染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全面修订现有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划计划,完善治水顶层规划,为全面治水提供科学依据。

  (一)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各镇街围绕“三个重点”,组织开展排水(污水)专项规划修编,重点完成污染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环境隐患大的区域整治,重点开展目前治污基础差、管网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镇街水污染整治,重点完成与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关联度高、与考核断面(国考、省考、市“河长制”考核)水质关联度高的河涌整治。将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截污管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涌整治、垃圾渗滤液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等各项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盘统筹部署,因地制宜提出治理计划,制定工程项目清单,提高下来治污工程的精准度、科学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二)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组织部署开展水乡经济区河网区、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茅洲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摸清各流域内各条河涌沿河排污口位置、数量、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污水来源和构成等,建立排污口档案和数据库,形成技术总结报告和排污口及污水管线分布图,确保在全面杜绝污水直排问题,为科学规划截污管网及后续征地拆迁,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提供依据。

  (三)加强规划统一审查。各镇街编制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污水治理工程规划及相关方案由市级部门实施统一审查,强化环保部门审查以及专家技术审查,规划(方案)经技术评审并由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予以实施。对每一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双目标”管理,即工程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双管理,严格落实“一河一策”,对每一项“一河一策”方案要根据各自情况科学设置水环境改善目标,加强对治污工程环境目标的约束。

  二、统筹防治措施,全面实施系统治水

  水污染治理要坚持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确保主要断面水质如期达标为目标,全面完善健全水污染治理1+N政策体系,围绕“控源、截污、工程治污、生态修复”四个方面统筹推进工作。

  (一)全面推进源头控污。一是严控新增污染源,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工业排放量。二是严管重点工业排放源,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监测监察频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大力推进“两高一低”引导退出。三是严治面源污染,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关闭非法养殖业。全面深化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整治,实施限养区内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升环保治理水平。全面加强屠宰场废水处理监管,确保排放达标。

  (二)全面建设截污管网。截污管网建设按照从末端向源头逐步推进的思路,第一步对进入主要河流的排污口截污,第二步对进入内河涌的排污口截污,第三步对主要污染片区截污,第四步对污染源头截污。以2018年底前完成1800公里截污管网建设为目标,以工程指挥部为平台,全面健全工程管理台账,全面实施挂图作战,细化工程建设时间节点,严格督查督导。2017年,确保完成不少于5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力争建成700公里。完成全市23项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全市截污管网日常巡查维护。同时,协调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工作,推动形成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的截污治水格局。

  (三)全面强化工程治污。一是争取2017年完成长安新区、凤岗竹塘二期、塘厦林村二期、清溪长山头二期、厚街沙塘二期和万江二期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争取2018年年底前完成东城东部-温塘一期、虎门宁洲二期、黄江二期、樟木头三期和中堂二期5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二是争取2018年完成全市36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三是积极探索分散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按照统一建设主体、统一技术路线、统一规划布点、统一运营维护的模式,制订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争取2018年底前,凡2020年管网规划不能覆盖的居民集中区全面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解决好污水直排河涌问题。四是大力推动分片区生活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争取2018年全面建成。

  (四)全面深化生态修复。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和“收尾一条、在建一条和规划一条”的节奏,将2016年没完成整治的内河涌纳入2017年整治任务,新增76条内河涌整治任务,督促落实“一河一策”,全面完成治理任务。推动东城、南城、万江、长安4个镇街开展10条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年底前,再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推动东引运河—寒溪河主要污染河涌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同时,制订石马河、茅洲河两大流域整治年度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垃圾填埋场整治、内河涌治理、畜禽养殖业清理、污染企业淘汰等措施。


  



办理单位 环保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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