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95)关于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的建议

  现代城市不仅要满足人民物质生活的需要,也要为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公共空间,纵观现代人精神卫生状况较差,主要表现在:

  1.社会心理内含矛盾,金钱“焦虑”成为青年阶段的现实心态;

  2.传媒发达和信息爆炸的当下历史意识普遍较弱;

  3.生活环境优越,心理承受力相对较弱,自我心理调整能力弱;

  4.缺乏稳定的人格系统,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方面出现困惑;

  5.个体缺乏心理宣滞渠道,除了单位、亲朋好友这一类有机会聚在一起交流之外,缺乏其他适当的宣泄渠道,即使个别社区设有心理咨询室,也存在着力量薄弱、配备不齐的问题,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实际问题。

  综上,我们有必要通过在社区文化场所建立社区心理咨询室,来帮助社区居民宣泄情感、寻求心理上的抚慰。 

  办    法:

  一、政府要加强和完善社区心理咨询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心理咨询机构在构筑城市沟通功能中的作用。

  要将加快社区心理咨询室建设列入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的内容,在建设规范、人员配备、专业设施配置、咨询业务、治疗康复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通过广泛开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帮助生活学习遇到困难,感觉压抑的居民。

  二、加强社区群众团队的建设,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发挥基层中共党组织的作用,通过这些新型社会组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丰富生活,奉献社会,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让大家通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共同关心社区的成长和发展,从而基于共同利益和需求,使大部分成员形成对于社区的归属感。

  三、加强和完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社工的作用,鼓励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精神,密切邻里关系,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和便民为民的服务,吸引市民、特别是在职的年轻市民的参与,凝聚人心,培育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要建立和运用社区网站,打造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平台。

  重视网站在引导居民、组织居民、凝聚居民的特殊作用,将网上社区和现实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组织和落实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社区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上社区网站发布信息,接受相关事务的申请办理,通过网上交流的方式引导居民,为居民排忧解难;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网上提出问题、讨论问题,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交流想法,共享思想的成果和生活的经验。  

提案者 汤瑞刚
部门答复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汤瑞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建设,2011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三年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纳入为民办事“十件实事”,投入1.2亿多元,在全市建设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搭建了专业化、人性化、综合性的社区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齐全、服务内容丰富,按照社区居民需求普遍,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了各种功能室。如市妇联指导设立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我局和计生、体育等部门分别指导设立了老人日间照料室、计生服务室、体育活动室等功能室。目前,全市55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大部分设有具备心理咨询功能的功能室,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成效有:

  (一)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福利性、公益性、便民利民服务于一体,集成了社区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各种服务设施,整合了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均设置了老人日间照料室、青少年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图书阅览室、志愿者便民服务室、体育活动室、市民学校、家庭服务室、家政服务室、计生服务室等服务功能室,并按规定配备了相应的服务设备。有的社区通过统筹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把社区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都集中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办理,实现了二者的有效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二)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进驻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室和社区其他服务设施的作用,结合本社区工作实际和居民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由专职社会工作者积极为社区居民和新莞人开展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残疾人康复、舞蹈培训等各类服务活动。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共开展服务活动24575场次,惠及群众1269301人次,丰富了群众业余生活,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深受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各中心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让社区居民通过自身的投入和付出融入到和谐社区大环境,形成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激发了社区活力,促进社会融合。

  二、下步计划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以来,我市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驱动、以社会工作为手段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局来看,还存在资源整合不够全面、服务领域不够广泛、服务水平不够专业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我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明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整合服务资源为主,避免重复建设。凡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且具备相应服务功能的社区(村),相关部门不得另行要求建设相关服务功能室。同时,我局将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加强三方面的整合:一是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结合全市村级体制改革,将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建设,把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区服务都集中在同一平台办理,实现二者的有效整合。二是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通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一“品牌效应”,带动驻社区的单位、企业、群团组织、商户参与社区服务平台建设,为社区居民开放内部活动场所和提供低偿或无偿性的便民服务,实现社区共享共建。三是整合社区网络信息资源。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单位,建立涵盖社区人口、日常管理、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内容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该平台与相关部门信息网络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水平。

  (二)以社会组织为驱动,努力创新服务模式。我局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来创新社区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主动将可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让渡给社会组织,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服务格局。二是大力推广社会组织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提升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三是积极培育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依靠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发动居民组建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队伍,激发社区自治活力。四是适度培育一批社区服务龙头企业,在社区家政服务、教育培训、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发一些低偿性的服务项目,逐步走向“以服务养服务、以实业促事业”的社区服务市场化发展道路。

  (三)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我市生活着200多万本地人口、600多万外来人口和80多万的港澳台同胞,人口众多,需求多元。在提供社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上统筹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一是统筹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搭建满足不同人群的服务平台。二是在优先考虑困难群体需求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努力使社区服务内容覆盖社区全员,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的普惠化。三是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的服务需求,提升社区服务效率。

  (四)以社区服务专业化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督导考评。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的服务水平,协助解决其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中建立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评估指标体系,将运营服务评估按照运营服务时间分1年以内、1年至3年、3年以上三套评估指标。我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指标体系对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和镇街(社区)自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的运营服务进行督导评估,实现以评促改的目的。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委宣传部: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95号提案《关于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的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汤瑞刚委员:

  转来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95号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的建议”很好,加强现代城市居民的心理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关注现代人的精神健康,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此内容,我部经过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分办意见并回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在全部的社区(村)开办了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开展了对全体居民的以宣传教育提升素质工作,心理疏导、情绪化解是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还在全部社区建立了志愿者服务站,通过开展社区(村)志愿服务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精神,密切邻里关系。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办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活动,特别是将推动社区(村)志愿服务常态化,把志愿服务的内容向心理卫生方面拓展,推动社区(村)建立好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志愿服务骨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把社区(村)居民中的空巢老人、困难异地务工人员及子女、残疾人等作为服务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包括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居民所需要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成为社区(村)日常服务的重要内容。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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