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爱心银行”是当前全国各地普遍兴起的一种双向志愿服务的热门模式。它经营的是时间、特长和爱心,采用银行“零存整取”理念,把市民日常的公益服务行为以积分形式作为“爱心存款”存进虚拟“银行”中,当市民日后需要他人服务时,便可以根据“爱心银行”的积分记录优先享受其它公益服务。目前,深圳、上海、武汉、天津、苏州等大小城市都创办了不同程度的“爱心银行”,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得社区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都得到提升,形成了“助人为乐、助人自助”的和谐氛围。同时,有效地缓解了日益明显的老龄化问题,推动了社会救济、福利、慈善、帮扶等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要求创办“爱心银行”的呼声很高,但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地等条件的限制迟迟未能开展。鉴于此,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引进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创办和运营“爱心银行”,便能够克服困难,加快“爱心银行”的建设进度。
我市社工工作已开展了六、七年,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工作技巧和实务经验都渐趋成熟。截止2016年底,我市共有7个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工作示范社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因此,我们认为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在不增组织机构、不增人员编制的原则下,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运营“爱心银行”,有利于突破资源限制的瓶颈,降低管理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基层社区建设。这是因为:
一、有利于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优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备社工、职业指导师、康复师、护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兼职精仿医生等专业人才,为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低保及困难群体和社区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服务,有效地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推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由此可见,“爱心银行”许多服务内容与综合中心非常吻合,如果可以结合起来开展,必然起到事半功倍、相得益彰的作用。
二、有利于整合志愿服务队伍资源。目前,我市志愿服务队伍的基础比较坚实,民政、司法、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与社工机构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可以进一步整合青年志愿者、义工、法援、退休人员等团队,形成更大更强的志愿队伍,实现资源再整合、再利用。同时,社工机构也可以灵活地链接其它社会资源,如获得商家、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等,进一步丰富“爱心银行”的队伍构成。
建 议:
一、构建“政府搭台、机构承办、社会参与”的新型运作模式,创办“爱心银行”。
一是政府主导。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整合工商、民政、教育、社保、医疗、劳动、宣传、文化、工会、团委、妇联、残联、银行等部门资源,共同制定和出台完善的 “爱心银行”专项工作方案,使“爱心银行”的工作领域涵盖人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并建立完善、科学、公开的电子信息系统,可以对各项积分查阅、录入、提取。并且,要将创办“爱心银行”的加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当中,定期检验“爱心银行”的成效,强化政策指导,确保 “爱心银行”发挥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是机构运营。政府搭建平台之后,可以将具体的运营事项交由社会工作机构,并为机构提供办公必须的场所、设备,以及开展各项公共服务活动所需的经费,从制度上、财政上予以最基础的保障。根据当前实际,可考虑先从社区一级做起,结合社区综合管理中心的运营,打造比较成熟的示范点,然后推广到学校、企业,从而覆盖全社会。同时,应该高标准设定的准入条件,确保引进口碑佳、实力强的社工机构,确保“爱心银行”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是社会参与。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爱心银行”工作,提高广大市民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是做好“爱心银行”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的爱心团体、银行、商家加入到“爱心银行”中来,采取捐赠、折扣等方式支持“爱心银行”的发展,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互帮互助、友好友爱的道德风尚。
二、建立完善的积分传承机制。“爱心银行”的积分不可以交易、买卖,但可以允许直属亲人之间的继承、赠与,这样相当于为家人亲属购买了一份“保险”,从而鼓励更多的市民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献出更多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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