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74)关于推动物业管理升级为物业服务的建议

内    容:

  目前,我市物业企业大约600家左右,其中具有国家一级资质企业45家(14家是东莞本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31家是外市企业东莞分公司),二级资质企业27家(22家是东莞本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5家外市企业东莞分公司),其余为三级或暂定三级资质。

  物业管理是一项以服务为本质,以管理体现服务的工作,物业公司应积极转变观念,时刻树立服务意识。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并非如此,一些物业公司基于人力成本原因,聘用的工作人员良莠不齐,某些工作人员还保持“管理”这个概念,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阻碍了物管行业的健康发展。从物业公司的方面来说,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流动频繁,员工文化教育层度不高,服务意识不高;二是培训不到位;三是某些物业公司以赚钱为目的,一切以利益出发,不重视服务。而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但没有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时常激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


建    议:

  1、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设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服务督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部分住宅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新的小区必须要求限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建立政府执法机关与业主投诉联络互动长效机制。政府执法机构定期召开与各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的座谈会,建立起政府与群众对物业公司联合监督机制,使物业公司时刻处于政府与群众双重监督之下。

  3、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的申报、审批、准入、评级和降级除名制度。禁止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及变相的暗箱操作,防止开发商利用其控制的物业公司损害业主利益。

  4、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物业公司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以物业协会机构为主导,共同与一些大中型物业公司联合制定人才定期培养和考核机制。建立为物业公司培养人才培训员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物业小区的保安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帮助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积极探索“互联网+家”概念的物业服务模式。物业公司在传统的设备、安保、维修等基础服务之上,通过增值服务内容,从简单居住管理转变为舒适、幸福、和谐生活服务,发展一站式社区服务平台。




提案者 谭福龙
部门答复

房管局答复内容:

广东省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东房函[2017]137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274号提案的答复

谭福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物业管理升级为物业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你对我市目前物业管理行业的情况及问题分析切合实际,我们将尽量吸收、采纳你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针对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设置”建议的说明。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业主委员会建设的长效机制,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计划﹥和﹤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2021年规章立法规划﹥的通知》(东府[2016]105号)要求,正在起草《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争取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以及解决业委会日常运作缺乏监督的问题;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建议第2点、第3点、第4点建议的说明。
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经常涉及多方利益,为了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我局经常采用社区、房管所、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协商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住建部、省住建厅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降低企业进入物业服务市场门槛,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约束机制。我市自主开发了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等45个部门1400万条企业信用信息,按照企业基本信息、审批许可资质信息、违法违规不良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四大类,全方位展现企业在各个环节和领域的信用情况。公众可在系统上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一经发现无资质或存在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进行举报。同时,全市14个部门共同实施了“红黑榜”发布制度,先后发布了50期次诚信“红黑榜”,包括“红黑榜”企业7521户次。对于违法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提升企业违法成本。
2017年广东省住建厅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的认定,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我局也一直注重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倡导物业管理公司加入行业协会,支持物业管理行业做强做大,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关于“积极探索互联网+家概念的物业服务模式”建议的说明。
我局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采用互联网加政务的模式,目前正在南城试用东莞市房产市场服务监管平台。该平台是在我局的指导和监管下,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开发的行业自律性服务和监管系统。平台具备如下功能:一是业主可以通过平台直接高效地向房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反馈小区管理问题,房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直接在平台及时跟踪处理,从而有效地遏制问题的发生、扩大、上升;二是平台具备业主投票功能,小区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可以借助这个功能进行表决,以公开、公正、透明的科学方法避免投票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三是业主可以直接在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和指定中介机构代理交易,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被不良中介忽悠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这个平台旨在创新行业管理模式、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理单位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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