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93)关于以政府为主导,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东莞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并在中职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中高职教育的协调发展、推动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认真分析发现,目前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仍局限于在教育主管部门引导下,以办学单位(学校)为主导的改革,企业、行业参与较少,积极性不高,有闭门造车之嫌。校企合作也因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缺失,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激励措施,普遍存在覆盖面较小,层次较浅,实施困难等问题,难以有效地整合行业企业的师资、课程、职业岗位等职教资源,合作效果不理想。

  以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为例,该校曾于2012年6月份提出了“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全新办学模式,把班级、课堂办进了工厂、企业,面向工厂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生,进行相应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非全日制学生”的学费由所在企业、当地政府及学校各负担三分之一,享受全日制学生的同等待遇。该办学模式教学方式灵活,课程内容及上课时间依据企业的需要而定,员工在不耽误工作的同时,又能享受免费的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学历。此举措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对当地社会、政府的认同感,帮助企业留住了人才,解决了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第一届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人数就达到了2000人左右,受到当地众多企业的欢迎。但在后续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遇到诸多困难,如非全日制学生在申请办学经费时遇到阻力,政府相关部门态度不明确,最后成了学校一方唱独角戏,用自己的办公经费发放上课老师的课酬,勉强维持项目的运转。同时相关学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也遇到了一些困扰,如年龄问题。

  为此,必须强调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及其职能定位和角色扮演,从各级政府管理层面来整体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务求取得真正实效。

  办    法:

  一、以政府为主导,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企业、行业、学校等各方成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现代职业教育平台。

  例如成立以各学科职教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等,力求调动各方力量,有效地整合行业、区域的职教资源,加强各职业学校间的相互交流。

  二、完善有关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科学规划和政策,特别是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扶植措施和指导办法。

  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鼓励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与激励办法等,以解决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设立有关对校企合作企业或项目的专项基金,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对合作效果良好,接纳职校学生实习或就业达一定数量的企业及帮带师傅,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对进校的“车间”或“工厂”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根据校企合作企业参与教育的贡献大小,对其进行相应的税收倾斜和政策照顾,以帮助学校打通校企合作的瓶颈。

  四、鼓励职业学校改革人事制度。

  鼓励职业学校引进行业、企业的实用的技能型专业人士和资深讲师充实到师资队伍中来,取消过去对该类人才在学历、干部编制等方面的限制。

  五、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多元的、灵活的办学模式。

  建议政府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经费的支持力度,真正解决东莞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问题,实现职业教育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初衷。职业教育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及成人学历教育等。

  综上,职业教育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既要对接产业发展的需求,又要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既要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又要培养学生的人生观、就业观、职业价值观等,涉及到学校、企业、学生、政府等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特别是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才能事半功倍。  

提案者 汤瑞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193号提案的答复

  汤瑞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政府为主导,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不断加大投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建成了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重点骨干学校,以及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重点骨干专业;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我市有高职学院3所,高职在校生近2.4万人;有中等职业学校25所(含3所技工学校),其中公办14所、民办11所,在校生6.3万多人。全市职业院校累计为社会输送了约30万名中、高职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5个建议比较中肯, 为我们今后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下来,我市职业教育仍将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市产业发展服务。

  一、加强政府统筹,建设职业教育强市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不断提高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目前,我市实施公办职业院校全口径生均教育成本管理,按中职每生每年低耗专业1.44万元、中耗专业1.49万元、高耗专业1.54万元的标准,高职每生每年2.53万元的标准进行拨款,经费标准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我市还设立了中职学校骨干专业设备专项经费,从2014年至201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各中职学校购置骨干专业设施设备,五年共计设备投入达1.5亿元,进一步充实完善职业院校的实训设备。继续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对我市公办中职学校本市户籍学生、“双转移”学生、其余地区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全部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本市户籍学生和“双转移”学生按3500元/年标准减免学费,其余地区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500元/年标准减免学费,以吸引更多学生报读我市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我们还将继续加强重点中职示范校和重点专业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建设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16所,省级重点专业15个。

  二、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

  一直以来,我市职业教育由于缺乏互助互利的政策扶持,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积极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出台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完善深化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通过减免税费、设立实习专项补助经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广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校企合作质量和层次。进一步探索以专业建设为纽带,推进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计划出台经费补贴办法,挑选一批规模大、生产技术先进、配套设施完善的企业作为我市职业学校的校外定点实习基地,为全市职业院校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服务。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立50个上规模的职业院校校外实习基地。

  三、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一是继续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两年定期安排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1-2个月的技能培训,帮助专业教师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二是鼓励学校聘请有丰富一线生产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以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多元的、灵活的办学模式

  近几年,我市成功探索出“车间进校”、“企业课堂;岗位学制”、专班培养等多种办学模式,引入企业师傅参与教学,既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得到提高,又使企业能招到适用的技能人才,实现校企共赢。下来,我们将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股份制等模式办学;鼓励、支持社会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支持鼓励学校承接校外产业企业人员培训。

  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的关心,请今后能继续献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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