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63)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强东莞市胸痛中心系统建设的建议

内    容:

  胸痛,尤其是高危急性胸痛是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疾患,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各地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东莞市于2015年12月1日在市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了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在全市拟设立8-10个胸痛中心。至2016年底,已有5家医院胸痛中心通过评审,获得我市卫生计生局授牌;其他数家医院亦在评审准备中。

  根据对我市胸痛中心一年建设情况的了解,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各胸痛中心无统一的胸痛标识。各胸痛中心均设立各自的标识与指引,不利于外院患者便捷转运,不利于市民对胸痛中心的认知与记忆。

  2. 各胸痛中心无统一的胸痛诊断、STEMI救治、其他高危胸痛疾病救治等流程,无法规范各医院的胸痛类疾病的诊治工作,无法规范院前与院内胸痛急救工作。

  3. 无明确的质量控制管理指标。近年来的国内外胸痛中心建设指南中,对于胸痛疾病的诊断流程、诊疗时限性要求、治疗方案选择、再灌注疗效评估等均有详细要求。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仅要求“各胸痛中心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中心关键监控指标”,不利于进行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与定期评估。

  4. 缺乏对胸痛中心与院前急救工作衔接的有效指导。国内外指南提出了对高危胸痛救治的时效性要求,特别是急性ST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血管再灌注治疗。缩短救治时间,不仅仅是考虑减少转运的耗时,还需要进行院前、院内、胸痛中心的密切配合,以减少医疗上的各项延误。我市120指挥中心仅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的调度,而各院前急救工作的执行归属于各120网络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实际由120网络医院急诊科医生负责。目前,胸痛中心对120指挥中心、院前急救工作、院内急救工作如何有效结合,没有相关建议或指导意见。

  5. 胸痛救治的区域性概念模糊。我市现阶段的胸痛建设目标是:以胸痛中心为骨架,构建胸痛急救网络,力求让胸痛患者从发病所在地至被转诊到胸痛中心途中耗时限定在30分钟内。而目前院前急救的区域范围是按各120网络医院所在地进行区域划分,没有界定各胸痛中心的合理辐射区域。120网络医院与各胸痛中心也无可靠的信息沟通保障。按120区域划分后的120急救小组,一般会选择将患者先转运回所属医院,完成初步诊断后,再对多个胸痛中心进行选择性转运。这种选择转运随机性和人为因素影响大,无法保障合理及时的医疗资源调配,可造成治疗延误,增加转运风险与病死率。


建    议:

  1. 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建立统一的胸痛中心各项标识,以利于胸痛急救的实施与胸痛理念的推广。

  2. 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建立统一的院前与院内胸痛急救临床路径与流程,规范诊疗工作,以保证胸痛诊疗实施的正确性与时效性;以利于胸痛急救的医疗质量管理。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临床路径与流程进行评估优化改进。

  3. 在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局的支持下,建立胸痛中心网络平台。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通过网络平台,向市民公布我市胸痛中心相关信息,以及胸痛中心建设动态;使用生动的图文、影像资料,进行健康宣教;提供医疗咨询,提高市民对胸痛相关疾病及各胸痛中心同质化诊疗的认知,减少因认知不足导致的自身救治延误。

  4. 建立系统的胸痛中心区域管理模式

  ⑴ 以所设立的8-10个胸痛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进行区域划分,确保胸痛患者“救急、就近、满足专科”的治疗,减少转运耗时。对于各胸痛中心管理区域的划分,不拘泥于地理位置,应参考周边地区的交通状况与人口密度等因素,以实际转运耗时为划分标准。政府应积极推行胸痛急救理念,做好宣传,力争实现胸痛转运无“障碍通行”。

  ⑵ 各胸痛中心对所辐射区域内的各级医院进行定期培训(重点培训专科:

  急诊、心血管内科),确保各项临床路径与流程的落实,并定期向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进行反馈,提出优化建议,力争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医疗延误。

  ⑶ 各胸痛中心与所辐射区域内各级医院之间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传输患者信息与资料;协调院间转运与院内急救工作。在交界区域实行院前转运时,120院前急救团队通过信息沟通,优先选择当时具备最佳医疗配置的胸痛中心进行患者转送。

  ⑷ 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明确监控指标,建立完善的“胸痛急救上报系统”,实时掌握各胸痛中心的诊疗情况,对各胸痛中心进行工作督导。

  5. 做好合理的技术资源整合,避免技术资源分散对峙。胸痛中心的框架建设完成后,应鼓励有心血管介入技术资质的医师,以多点执业的方式,选择相应的胸痛中心进行技术支持,以加强各胸痛中心的医疗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大区域的多个胸痛中心合作,技术资源互补。

  6. 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与我市120指挥中心密切合作。120调度员接受统一的培训。经培训,调度员能进行规范的患者信息采集;具备一定的高危风险胸痛患者的识别能力,能选择最接近胸痛中心的120急救团队提供院前急救服务。

  7.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各胸痛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胸痛中心区域性培训与协作。市卫生计生局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对于违反胸痛急救原则的转运、治疗及不良竞争行为,因给予处罚。

  8. 设立专项基金,为“绿色通道”服务提供经济支持。对有急诊PCI治疗指征的患者,胸痛中心均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实施手术。希望市政府能成立专项胸痛救急基金,对因绿色通道服务产生的医疗欠费给予减免。

  9. 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针对胸痛患者死亡病例定期进行审核讨论,对特殊病例及疑难病例定期组织讨论学习。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答复内容:

民革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强东莞市胸痛中心系统建设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东莞市胸痛中心建设情况
胸痛中心是为急性心肌梗塞、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的快速诊疗通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各地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精神,我局先后印发了《东莞市胸痛中心建设试行方案》和《东莞市胸痛中心医院认证基本条件》等系列文件,为胸痛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每约80-100万人口区域范围内建立一个胸痛中心,共设8-10个胸痛中心。目前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厚街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等6家医院通过认证成为东莞市第一批胸痛中心并已予授牌。
全市以胸痛中心为骨架构建全市的胸痛急救网络,力求让胸痛病人从发病所在地至转诊到胸痛中心耗时限定在约30分钟范围内。强调急性胸痛的区域性协同救治,做到合适的患者在合适的时机往合适的医院接受及时救治。
二、关于我市胸痛中心区域管理
2015年12月1日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目的为加强我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胸痛急救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胸痛急救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东莞市胸痛急救网络的建设方案,要求胸痛中心医院做好胸痛相关标识,标识要醒目易认,让急性胸痛患者及相关人员能迅速到达胸痛急救的相关单位,得到相关的救助。以市胸痛诊疗中心为平台,与纳入市医疗救护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医疗急救网络医院(以下简称120网络医院)联系对接,组成全市胸痛诊疗网络体系,胸痛诊疗中心各成员医院按照就近原则分别辐射相应区域的120网络医院。各120网络医院要建立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按照急性心肌梗死诊疗指南规范开展早期冠状动脉再灌注治疗技术,对须进行心血管介入、手术治疗的患者,按病情、就近、区域等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转送至胸痛诊疗中心成员医院救治,从而提高急性心肌梗死医疗救治水平。
三、关于推进胸痛中心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希望将您们所提出的建议与东莞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争取政府加大对胸痛中心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好我市现有的医疗资源,从而推动东莞胸痛中心建设的较快发展。
(一)积极推进协同救治体系建立。胸痛中心对外要与社会急救系统进行沟通协作,尤其120医疗救护指挥中心的合作,指导院前急救的设备和人员配置、建立双方定期协商机制、定期对EMS( 救援医疗服务) 人员进行培训、共同制定胸痛急救工作流程等。胸痛中心本质上是一个由多部门、多学科人员共同工作的虚拟整合的技术业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胸痛中心需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急性胸痛”诊治从传统的“院外——急诊科——心内科导管室”模式过渡到“患者未到,信息先到,快速诊断,及时治疗”的新模式,一旦诊断明确,患者可直接到达心内科导管室,从而缩短诊治时间,提高救治效率。
(二)做好胸痛中心的监督考评工作。将胸痛中心建设与工作情况纳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医疗质量与医疗服务评价的考核范围,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全市各胸痛中心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胸痛中心要密切配合质控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技术管理规范,不断完善流程、节约时间,确实发挥专科作用;要主动承担胸痛急救方面的规范化培训,促进多学科优势整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要在运作、管理、培训等方面不断积累经验,充分发挥专业的权威性、规范性、引导性和高效性。鼓励并支持条件成熟的东莞市胸痛中心申请中国胸痛中心认证。
(三)重视胸痛急救人才培养。全市各胸痛中心医院按照辐射区域,分别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鉴别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的培训,提高急性心肌梗塞早期识别、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各流程无缝隙衔接。由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市内急性胸痛死亡病例或疑难特殊病例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提高我市急性胸痛疾患救治水平。各胸痛中心可结合自身情况,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胸痛中心的专科技术水平。
(四)加强胸痛急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胸痛急救信息化网络平台包括了胸痛相关信息的传输、胸痛数据的录入和分析等。目前已授牌的东莞市胸痛中心与基层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平台+电话”形式完成胸痛患者的信息联动,并结合中国胸痛中心云平台数据进行传输和整理,基本满足胸痛急危重症诊断所需。随着“物联网”和“互联网+”的产业建设,更为先进和全面的网络信息平台构建亦将大大促进胸痛急救信息化建设,实现多方信息实时共享,快速反应,协同救治,倍增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救治成功率。
(五)探索成立专项救助基金。建议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民政局、社保局、卫计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疾病救应急救助实施方案》精神,探索建立胸痛应急救助基金,可仿效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市内发生急性心肌梗塞患者予以必要的信用担保,对需要急救而又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予以救助。
(六)加强胸痛知识宣传宣教。加强面向社会的健康知识和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如通过红十字会、胸痛中心等对市民开展宣教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性心肌梗塞的高危因素,降低急性心肌梗塞的发病率,同时增强市民自我救护的技能。通过不同的信息平台推介我市急性心肌梗塞区域性协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大众的知晓率,增强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和家属及时就诊和配合诊治的意识。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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