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196号承办意见的函
尊敬的汤瑞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开放特色村镇景点与发展服务业相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就提案内容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开发特色村镇景点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我局统筹开发“乡村游”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托我市现有的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展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宣传推广乡村旅游资源,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成效逐步凸显。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存在问题,正在努力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政策扶持,做好规划引领。2015年2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东府办〔2015〕1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5〕20号);3月,我局印发了《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2015—2030年)》(东旅通〔2015〕20号);11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111号),将乡村旅游工作纳入规划,从政策、资金上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目前,我局对于开发特色村镇景点没有设置市场准入标准,但要符合国土、农业、林业、环保、住建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欢迎民间资本投资开发。
二、加强产品开发,创建乡村品牌。2015年以来,我局先后指导石龙镇仙溪福地欧公文化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南社·塘尾明清古建筑群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清溪镇成功获评“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丰润开心农场等3家企业获得“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称号,虎门镇虎门渔家乐餐厅等20家企业获得“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称号,何日杨等14人获得“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称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东莞市旺牛一号都市休闲(亲子)农场、东莞市养生源旅游景区3家企业成功获评首批“广东省游学旅游示范基地”。今年,我局全力推动麻涌、清溪、樟木头三镇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此外,我市很多村镇自行开发了一批以踏青赏花、森林野趣、果蔬采摘、大地艺术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产品,吸引了众多游客,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一是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建设乡村旅游点旅游厕所,并给予资金扶持。二是加强旅游平台建设,建成全市首个镇级旅游集散中心——寮步旅游集散中心,依托寮步香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旅游。三是指导景区完善交通设施。如茶山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南社古村落相关交通设施,先后升级改造了景区相关的主干道路,更新了引导标识,设立公交景区线站,新建1万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四是指导景区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配备电脑触摸屏、LED滚动字幕屏、游客休息及购物等服务设施,提供导游图等宣传资料,增强人性化服务内容。五是组织旅游商品评比大赛,研发特色商品,丰富旅游购物。六是加强旅游安全保障,要求景区配备专职保安,完善救援体系,建立应急安全事故预案。
四、保持原有特色,坚守安全底线。开发村镇景点应因地制宜、发掘特色。在保护历史文物建筑的同时,发挥老建筑欣赏、教育、使用的作用。当前我市特色村镇景点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需要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推动景点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当地村镇也可以企业化运作模式,引入有经验、有管理能力、规范化标准化的企业来经营景点或民宿,以获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决解一家一户无法得到广阔的发展前途空间问题。各村镇在大力开发特色景点的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安全底线,包括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检查老房子是否存在结构损坏等建筑安全问题和消防安全问题,找到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点。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有序。一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制定了《东莞市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旅游旺季和重要节庆活动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三是建立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的旅游投诉案件。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旅游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