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96)关于将开放特色村镇景点与发展服务业相结合的建议
  东莞是岭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素有千年古邑之称,岁月赋予了东莞众多底蕴丰富的的古建筑、古村落,孕育了极具特色的龙舟文化、醒狮文化,形成了极具当地特色的村镇风貌。可园被誉为广东明清四大名园之一看,茶山镇南社村、清溪、虎门二镇一村已成功上榜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企石镇江边古村、石排塘尾明清古村落、牛过蓢古村落入选中国景观村落。生动展示了当地特有的生活习俗、文化风貌。
  虽然东莞古村落、古建筑众多,市政府也鼓励利用村镇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村镇,开发特色旅游景点,推动村镇经济的发展。但在特色村镇景点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某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加以正视和解决:一是村镇虽各有特色,但村镇分散且规模小,镇区之间联系不密切,难以形成规模化优势和打响知名度,开发成效不高;二是村镇特色景点分散使得为单个景点修缮成本过大,修缮保养资金存在严重缺口,多数古村落、古建筑存在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空置的情况;三是民间资本投入力度小,景点开放与文化服务业、旅游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能基本同步,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配套功能不齐全,难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
  使用就是最好的保护,村镇特色景点的开发必须与产业规划统筹,特色村镇的繁荣必须与产业相结合。与普通小镇相比,特色村镇不仅作为一种生活模式而存在,也是一种文化旅游资源。因此,在进行历史保护、不破坏原有建筑物原有风貌、特点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优势和格局风貌,建造休闲、度假、娱乐、文化、住宿、饮食等基础设施,以特色景点带动村镇发展,形成一村一镇一特色的服务行业发展特色,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村镇赖以发展的产业之一,进而反哺特色村镇经济与原住居民,将民间资本投入村镇特色景点的修缮、维护,通过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手段打响村镇特色景点的知名度。
  通过景点开放与服务业相结合,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景点开发,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村镇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建    议:
  第一,在保护村镇特色景点原有风貌的原则下,放宽市场准入,吸引有条件民间资本参与符合村镇特点和游客需求的经营、投资,鼓励当地民众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第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挖掘和保护具有村镇特色的民间工艺、民俗节庆、特色餐饮等文化底蕴,加强交通、通信、餐饮、住宿、休闲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扩大消费市场,刺激消费。
  第三,审核装饰装修标准,以保持原有特色为原则,不得损坏、改变、破坏或变相破坏原有特色,制定符合生态旅游特点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和服务标准,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规范景点经营和服务行为,推行服务规范等。
  第四,建立服务业市场监督管理,对村镇特色景点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规范服务业市场,保护村镇特色景点。
提案者 汤瑞刚
部门答复

  旅游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196号承办意见的函

  尊敬的汤瑞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开放特色村镇景点与发展服务业相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就提案内容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开发特色村镇景点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我局统筹开发“乡村游”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托我市现有的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展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宣传推广乡村旅游资源,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成效逐步凸显。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存在问题,正在努力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政策扶持,做好规划引领。2015年2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东府办〔2015〕1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5〕20号);3月,我局印发了《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2015—2030年)》(东旅通〔2015〕20号);11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111号),将乡村旅游工作纳入规划,从政策、资金上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目前,我局对于开发特色村镇景点没有设置市场准入标准,但要符合国土、农业、林业、环保、住建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欢迎民间资本投资开发。

  二、加强产品开发,创建乡村品牌。2015年以来,我局先后指导石龙镇仙溪福地欧公文化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南社·塘尾明清古建筑群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清溪镇成功获评“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丰润开心农场等3家企业获得“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称号,虎门镇虎门渔家乐餐厅等20家企业获得“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称号,何日杨等14人获得“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称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东莞市旺牛一号都市休闲(亲子)农场、东莞市养生源旅游景区3家企业成功获评首批“广东省游学旅游示范基地”。今年,我局全力推动麻涌、清溪、樟木头三镇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此外,我市很多村镇自行开发了一批以踏青赏花、森林野趣、果蔬采摘、大地艺术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产品,吸引了众多游客,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一是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建设乡村旅游点旅游厕所,并给予资金扶持。二是加强旅游平台建设,建成全市首个镇级旅游集散中心——寮步旅游集散中心,依托寮步香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旅游。三是指导景区完善交通设施。如茶山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南社古村落相关交通设施,先后升级改造了景区相关的主干道路,更新了引导标识,设立公交景区线站,新建1万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四是指导景区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配备电脑触摸屏、LED滚动字幕屏、游客休息及购物等服务设施,提供导游图等宣传资料,增强人性化服务内容。五是组织旅游商品评比大赛,研发特色商品,丰富旅游购物。六是加强旅游安全保障,要求景区配备专职保安,完善救援体系,建立应急安全事故预案。

  四、保持原有特色,坚守安全底线。开发村镇景点应因地制宜、发掘特色。在保护历史文物建筑的同时,发挥老建筑欣赏、教育、使用的作用。当前我市特色村镇景点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需要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推动景点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当地村镇也可以企业化运作模式,引入有经验、有管理能力、规范化标准化的企业来经营景点或民宿,以获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决解一家一户无法得到广阔的发展前途空间问题。各村镇在大力开发特色景点的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安全底线,包括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检查老房子是否存在结构损坏等建筑安全问题和消防安全问题,找到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点。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有序。一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制定了《东莞市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旅游旺季和重要节庆活动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三是建立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的旅游投诉案件。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旅游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


办理单位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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