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92)关于完善胸痛中心布局,加快推进东莞市胸痛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
  在2015年2月政协东莞市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我盟率先提出“在东莞推动急性心梗救治体系建设的建议”。2015年3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2015年12月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经过近2年各方努力工作,目前,东莞市在胸痛急救体系的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已有一间医院取得了国家胸痛中心认证。此外,另有5家医院获得了东莞市卫生计生局颁发的胸痛中心资格。根据目前的安排,东莞市人民医院面向全市,积极与水乡片区医院合作;市三院与周边石碣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石排医院、茶山医院、横沥医院、企石医院及东坑医院均已签订胸痛合作救治协议;市五院与虎门医院、沙田医院、长安医院、长安社区中心、塘厦医院、大岭山医院、海军医院、南栅医院、北栅医院、港湾医院、光华医院等十多家单位合作。加上也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市中医院、大朗医院、广济医院、常安医院、台心医院、常平医院等单位,显然还有大量的镇区没有被覆盖,还不能形成有效的全市范围的胸痛救治网络。而这些镇区都分布在我市的东南和东北组团,是我市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完善覆盖全市的胸痛急救体系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落实东莞市“一中心四组团”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个急救体系不仅可以提高急性心肌梗死等心血管急症的救治成功率,也适用于脑卒中等需要紧急救治的疾病和其他重大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理。因此,胸痛中心的建设需要好的顶层设计,要求参与者有优良的品质和奉献精神。胸痛中心建设是个公益性项目,不能以利益为导向,把胸痛中心建设当成分蛋糕。因此,针对目前的局面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建    议:
  1. 胸痛急救体系是个首长工程,要加强领导。由市卫计局牵头,联合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和各镇区政府领导。根据各镇区医院的综合实力和地理位置科学合理地指定创建胸痛急救中心的医院,解决目前分布严重不均衡的问题,避免缺位和重复建设。解决紧急救护产生的费用支付,交通疏导,乃至医院相应的学科建设,设备添置,院际转送造成的协作医院的经济损失补偿等问题。
  2.  在东南和东北组团挑选综合实力强,医疗质量高的公立医院各一家,作为下一步建设胸痛中心的医院。投入必要的资金,添置血管造影必须的设备,提供人员培训,限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胸痛中心。鼓励有基础的民营医院继续开展冠脉介入,在病人转送,社保报销等方面享有公立医院的同等待遇,成为公立医院的补充。
  3.  加强已经东莞市卫计局挂牌的5家胸痛中心的建设,使其在院内协调,院际协作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胸痛中心的要求。使心梗相关血管从首次医疗接触(FMC)到血管开通时间控制在指南要求的水平(120分钟)。早日达到国家胸痛中心要求的水平,取得国家胸痛中心的认证。
  4. 在人民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胸痛急救知识的普及,各胸痛中心和协作单位的医务人员应当经常深入基础社区向居民宣传胸痛的防治知识,运用各种媒介向公众宣传胸痛急症及时就诊的必要。减少非医疗专业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的回复:

民盟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胸痛中心布局,加快推进东莞市胸痛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东莞市胸痛中心建设情况
胸痛中心是为急性心肌梗塞、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的快速诊疗通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各地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精神,我局先后印发了《东莞市胸痛中心建设试行方案》和《东莞市胸痛中心医院认证基本条件》等系列文件,为胸痛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每约80-100万人口区域范围内建立一个胸痛中心,共设8-10个胸痛中心。目前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厚街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等6家医院通过认证成为东莞市第一批胸痛中心并已予授牌。
全市以胸痛中心为骨架构建全市的胸痛急救网络,力求让胸痛病人从发病所在地至转诊到胸痛中心耗时限定在约30分钟范围内。强调急性胸痛的区域性协同救治,做到合适的患者在合适的时机往合适的医院接受及时救治。
二、关于我市胸痛中心区域管理
2015年12月1日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目的为加强我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胸痛急救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胸痛急救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东莞市胸痛急救网络的建设方案,要求胸痛中心医院做好胸痛相关标识,标识要醒目易认,让急性胸痛患者及相关人员能迅速到达胸痛急救的相关单位,得到相关的救助。以市胸痛诊疗中心为平台,与纳入市医疗救护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医疗急救网络医院(以下简称120网络医院)联系对接,组成全市胸痛诊疗网络体系,胸痛诊疗中心各成员医院按照就近原则分别辐射相应区域的120网络医院。各120网络医院要建立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按照急性心肌梗死诊疗指南规范开展早期冠状动脉再灌注治疗技术,对须进行心血管介入、手术治疗的患者,按病情、就近、区域等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转送至胸痛诊疗中心成员医院救治,从而提高急性心肌梗死医疗救治水平。
三、关于推进胸痛中心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希望将您们所提出的建议与东莞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争取政府加大对胸痛中心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好我市现有的医疗资源,从而推动东莞胸痛中心建设的较快发展。
(一)积极推进协同救治体系建立。胸痛中心对外要与社会急救系统进行沟通协作,尤其120医疗救护指挥中心的合作,指导院前急救的设备和人员配置、建立双方定期协商机制、定期对EMS( 救援医疗服务) 人员进行培训、共同制定胸痛急救工作流程等。胸痛中心本质上是一个由多部门、多学科人员共同工作的虚拟整合的技术业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胸痛中心需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急性胸痛”诊治从传统的“院外——急诊科——心内科导管室”模式过渡到“患者未到,信息先到,快速诊断,及时治疗”的新模式,一旦诊断明确,患者可直接到达心内科导管室,从而缩短诊治时间,提高救治效率。
(二)加快胸痛中心的区域性布局。
按照《东莞市胸痛中心建设试行方案》和《东莞市胸痛中心医院认证基本条件》,目前我市已创建并认证的胸痛中心共6个,胸痛中心的前期创建是我市胸痛中心区域性布局的良好开端,是我市胸痛急救体系建设的坚实基础。但是,从现有胸痛中心的地域分布来看,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地域性差距,未能实现全市均匀覆盖。按照我市“园区统筹片区联动协调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布局,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及水乡新城片区胸痛中心的建设相对薄弱。下一步,我局也将考虑挑选综合实力相对较强或地处交通枢纽地位的医院进行重点扶持,结合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加快推进。同时鼓励有基础的民营医院开展冠脉介入,在病人转送,社保报销等方面享有公立医院的同等待遇,成为公立医院的补充,使我市的胸痛中心区域性布局更加合理。
(三)做好胸痛中心的监督考评工作。将胸痛中心建设与工作情况纳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医疗质量与医疗服务评价的考核范围,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全市各胸痛中心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胸痛中心要密切配合质控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技术管理规范,不断完善流程、节约时间,确实发挥专科作用;要主动承担胸痛急救方面的规范化培训,促进多学科优势整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要在运作、管理、培训等方面不断积累经验,充分发挥专业的权威性、规范性、引导性和高效性。鼓励并支持条件成熟的东莞市胸痛中心申请中国胸痛中心认证。
(四)重视胸痛急救人才培养。全市各胸痛中心医院按照辐射区域,分别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鉴别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的培训,提高急性心肌梗塞早期识别、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各流程无缝隙衔接。由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市内急性胸痛死亡病例或疑难特殊病例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提高我市急性胸痛疾患救治水平。各胸痛中心可结合自身情况,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胸痛中心的专科技术水平。
(五)加强胸痛知识宣传宣教。加强面向社会的健康知识和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如通过红十字会、胸痛中心等对市民开展宣教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性心肌梗塞的高危因素,降低急性心肌梗塞的发病率,同时增强市民自我救护的技能。通过不同的信息平台推介我市急性心肌梗塞区域性协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大众的知晓率,增强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和家属及时就诊和配合诊治的意识。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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