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回复:
市金融局:
提案第20170191号《关于推动我市设立基金小镇,促进金融企业聚集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复〔2012〕98号),我市创新财政投入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撬动社会资本为东莞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做服务。目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参与出资联合社会投资者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共有4只,计划募资总认缴规模为13.97亿元,按投资期分期出资,实际募资11.97亿元,其中市财政已实际出资2亿元,社会投资者实际出资9.97亿元,资金放大近5倍。
2017年,我市通过实行“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的三级管理模式,由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10亿元的产业投资母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不少于50亿元大型的产业子基金群,促进基金企业及人才集聚发展。通过吸收深圳市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和管理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争取更多科技、金融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需要新兴产业,助力创新升级和产业升级。
综上,针对推动我市设立基金小镇问题,我市已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基金企业及人才集聚发展,为提高我市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工作局的回复:
民盟市委会:
贵委在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设立基金小镇,促进金融企业聚集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贵委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基金小镇问题
规划建设“基金小镇”,是促进我市基金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市若干区域在打造基金集聚发展平台方面具备比较优势,比如松山湖(生态园)作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具备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迫切需要股权投资机构提供持续的资本支持,提升产业集群的带动和辐射能力;南城金融商务区建设起点高、配套设施完善;长安新区毗邻深圳前海,能较好地接受深圳的金融辐射,且土地扩张空间充足;水乡片区规划空间大,万江龙湾片区也已筹建梧桐资本小镇,可与基金小镇形成优势互补,均可予以统筹考虑。通过调研发现,各地在基金小镇建设中不约而同的以高规格、高标准的要求,重点构建“生活配套圈”和“金融生态圈”,即集办公功能、生活功能融为一体,花园式办公环境,静谧的生活空间,产业、生活、教育、医疗、文化、休闲、健身等各功能板块完备、优质,与此同时,通过组织常态化的政银企项目对接活动,成立投资俱乐部,积极引入银行、证券、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金融中介配套服务,着力打造完备的金融生态圈,吸引各类基金加速集聚。同时,各地在基金小镇的选址上也着重考虑周边的创新创业环境,如天府国际基金小镇毗邻成都科学城,南湖基金小镇与嘉兴科技城(位于南湖区)紧密对接。综上,发展相对成熟的区域,高品质的生活、工作配套,以及优异的创新创业环境是基金小镇选址的重要参照条件。
2017年4月26日,松山湖基金小镇(以下简称“基金小镇”)正式启动。我市基金小镇项目落户松山湖,首期选址松山湖创新科技园,远期选址在松山湖北部D区,并将整个园区纳入基金小镇政策优惠范围。基金小镇将依托地处粤港澳核大港区核心区域的优越区位优势,东莞特别是松山湖强大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和优美的环境配套,通过统一规划、政策奖励、资金引导、精细服务以及专业化运作将政府、金融、产业串联起来,建设集“基金链、科技链、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五链融合的金融产业生态圈,独特概念的资本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集合地。
基金小镇通过金融集聚促进协同发展。目前,基金小镇已签署了规模近200亿元的基金落户,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了合作协议的签订,全国前20名创投机构中40%签约意向进驻,计划在3年内打造一个千亿基金产业集群。其中首批入驻的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松山湖基金小镇股权投资及基础设施投资母基金、东莞信托松湖倍增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粤科松山湖母基金等4支母基金,规模达115亿元,可服务于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各发展阶段企业。聚集了外贸信托的定增基金、君联资本的股权投资基金、方德上市公司产业并购基金、东莞市正文化产业基金等16只股权基金落户,基金规模达80.17亿元,将针对性地对各行业进行股权投资。另有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金融服务机构入驻,为企业发展提供投资管理、分析、上市支持等金融服务。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签订战略协议,主要以园区发展基金为主线,在未来5年为松山湖片区提供300亿元的融资额度,支持片区转型升级。
松山湖现正抓紧对有关奖励扶持政策进行调研论证,未来将出台一系列基金小镇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发展。
二、关于提供政策扶持,促进基金业发展问题
(一)我市于2017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打造以基金业为主体、融资租赁和新型供应链金融为两翼的创新金融服务链条,并围绕构建基金业集聚发展的良好生态体系、打造服务智能制造的融资租赁集聚区、形成新型供应链金融加快发展的态势三大发展定位,以“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为原则,在促进新兴金融集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实效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合计提出16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供给的有效性。在今年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背景下,市府金融工作局会同市工商局理顺了我市基金类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流程,促进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市集聚发展。同时我们正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体系,已完成促进股权投资发展子政策初稿,对注册在东莞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并计划在风险补偿、租房补贴等方面给予资金政策支持。
(二)根据《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复〔2012〕98号),我市创新财政投入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东莞企业转型升级。目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参与出资联合社会投资者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共有4只,计划募资总认缴规模为13.97亿元,按投资期分期出资,实际募资11.97亿元,其中市财政已实际出资2亿元,社会投资者实际出资9.97亿元,资金放大近5倍。2017年,我市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管理架构,市财政出资成立10亿元的产业投资母基金,采取市场化的委托管理方式,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莞合资设立管理公司,形成总体投资总规模达到50亿元的“1+n”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全市各镇街园区也纷纷行动,相继成立镇一级政府引导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多只产业投资基金。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市政府设立200亿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预计能支撑500亿元的投资。另外,有关镇街、园区也加强与实力雄厚的银行机构或基金公司在交通设施建设、治污治水等方面的合作。在支持产业并购方面,推动发起设立规模50亿元产业并购母基金,并与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研究平台共同成立20支以上专业子基金。
(三)近年来我市出台系列优惠资助政策,努力帮助包括金融类企业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东府﹝2015﹞115号)、《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府〔2015〕111 号)等政策文件,制定五大类144项特色人才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行业、产业、区域集聚。对特色人才、企业高管、海外专家提供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生活补贴等资助,对相应企业或中介机构提供引才奖励。并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入户政策,对将户口迁入我市的,可通过条件准入、积分入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三种渠道进行办理。
下来,我市将修订出台股权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完善政策优惠配套体系,促进风投、创投在我市集聚发展。继续推动市镇两级积极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基金支持我市企业转型升级。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