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90)关于加强预防慢性病教育的建议
  中国的GDP已经是世界第二了,每个人的健康变得更好了吗? 据报道中国高血压患者超过2亿,每年增加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9240万,1.4亿人的血糖还在增高;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超过2亿,占我国每年总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慢性病占年总死亡人数的85%,是导致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若不重视,将带来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我们在努力的改善生活,却用不好的习惯影响着我们的健康。掌握疾病预防科学知识是民众改变不健康生活行为和习惯的前提,要把这些知识普及给民众。因此,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从而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预防大过治疗作用,我国目前的健康素养还是非常低的,怎么提高?要讲科学,也要讲艺术”。
建    议:
  一、组织专门的健康教育机构和人员,针对问题,希望通过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创新全民健康的预防体系,提高老百姓的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用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生活方式病,努力让群众不生病或者是少生病,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健全教育网络、开展分类培训、实施综合干预、推动合作共建以及构建健康社会。能否成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推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市有委员会,乡镇有服务中心,社区有健康保健员,家庭有健康明白人。建立覆盖公共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依托这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大力培养“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健康教育队伍。
  重点抓住妇女和儿童这两个群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抓住家庭妇女这个人群,从饮食烹饪的健康技能提升入手,就把一家人的胃都管好了。
  健康旅游刺激升温,实现了“以健康促进小康”。达到迈开腿,管住嘴,促进健康的目的。
  探索构建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社会大健康机制,以及家庭和社区为基础的全民健康体系,实现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健康社会。
提案者 林海川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143号的会办意见

市残联: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43号《关于增加非户籍困难家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药物补助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1年开始,我市开展了精神病社区防治工作,由市第七人民医院派出专科医生带药下到各个镇(街)精防点为当地的社区户籍患者就诊。此项服务一直延续至今。2016年起,市第七人民医院精防下乡的服务增加了新的内容,专科医生除了为原有登记的患者看诊外,还协助社区精防医生开展常住人口疑似患者排查,为新增疑似患者诊断,开展应急处置,增加下乡带药的种类,同时,已有部分镇(街)为非户籍的登记患者也开展了便民取药服务。据统计,2016年在全市各精防点就诊的患者共27091人次。
2011年起,国家出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六大类精神疾病纳入社区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中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定期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随访管理服务。目前全市在册登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439人,检出率为3.3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81.56%,规范管理率80.4%,服药(治疗)率68.87%。
二、工作建议
精神疾病患者不同于一般的躯体疾病,药物维持治疗是控制病情复发、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唯一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2017〕16号)精神,从2017年2月21日起,对户籍的服药患者给予每人每月药物费用补助从200元提高到400元。此项福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户籍居家患者接受社区管理,坚持药物治疗,病情得到控制。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管理治疗的对象为常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分户籍)。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非户籍患者约9000人,占1/3。对于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于没有相关的补助,患者的服药率相对较低,导致病情容易反复,而且难以真正落实建档管理,不利于社会稳定。
近年来,国家、省、市大力提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户籍和非户籍居民提供同等待遇,同等服务。根据市综治办〔2016〕2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补助也是不分户籍,统一进行补助。因此,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加大对非户籍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补助力度,在原来对户籍患者药物补助的基础上,扩大补助范围,对非户籍患者也一视同仁,进行药物补助,促进非户籍患者服药和管理,预防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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