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回复:
民盟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水平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积极与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沟通联系,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一些新进展。在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建议,我局已逐步推进实施,并取得初步的成效。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初,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有1016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98所,民办园818所;在园幼儿331710人,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9.4%,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前,全市有省、市一级幼儿园514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31所,民办园383所,等级幼儿园占比50.6%;“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978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91所,民办园787所,省规范化园占比达96.3%,高于省定80%的要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738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87所,民办园551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2.6%。
一、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1. 重视发展公办幼儿园。我局重视发展公办幼儿园,动员有条件的镇街继续新建公办幼儿园,指导东坑、塘厦、南城等镇街规划筹建第二、三所镇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16年全年,共受理和批准4所符合条件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开办,1所符合条件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筹办。目前,全市32个镇街中办有2所镇办公办园的镇街已有14个。
2.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2014年,我市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资金奖补、专项培训倾斜、帮扶指导等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2016〕16号)精神,经幼儿园自愿申请,镇街初审,2017年4月我局认定738所幼儿园为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87所,民办园551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2.6%,有效地缓解我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3. 研究出台《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公共教育资源的建设,由张少康副市长、喻丽君副市长亲自督办,由市规划局牵头,正调研论证修改我局起草的《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该文件将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三同步”配建工作,新建住宅小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将配套的幼儿园移交给政府,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二、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经费的投入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承担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有效提供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对促进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规范办园行为等,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目前,市、镇两级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已分别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为加大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帮扶力度,促进幼儿园的有序发展,我市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设立民办学校扶持专项经费,每年对56所民办幼儿园各扶持5万元,共1400万元。从2012年起连续五年,市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1亿元,补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完善条件、更新设备、提高师资待遇、引导评级(对新评的省一级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奖励)等,着力提高办园水平。2015年印发实施《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包括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内的民办学校教师,根据在莞工作年限发放每人每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从教津贴,提高了专任教师待遇,有利于师资队伍的稳定。2015、2016两年共发放幼儿园从教津贴2378.76万元。从2015年起,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根据《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试行办法》,奖补资金总额要有不少于5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其余部分用于幼儿园设备购买和办学经费使用。2015、2016两年共发放集体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9984.8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754万元。2016年12月,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增添设施设备,其中不少于6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试用期除外)”。通过补助,促进全市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规范办园行为。
三、加强对保教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我局将学前教育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积极组织园长岗位培训、保健人员、保育员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和岗位考核。近年来,定期举办园长提高班、副园长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班,每年举办园长资格培训班、保育员岗位鉴定培训班。各镇街都注重以园本培训为主,有计划地组织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同时,落实各岗位教职员工持证上岗,鼓励幼儿园专任教师积极申报职称。
近三年,采取高层次培养和全员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评选出首批幼儿园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1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名,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主持人研修班。物色和培养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科研骨干培养对象两批160名。发挥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培养年轻园长和教师。近三年共培训幼儿园教职工近2万人次,基本实现全员培训。发挥我市4所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职校的优势,满足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需求。
下来,我局将根据您委提出的建议,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保教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