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8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个地方对残疾人的关爱程度代表着一个地方的文明和善治水平。近年来,我市对特殊儿童的教育非常重视,先后新建、改建、扩建了市特殊幼儿中心、市康复实验学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使我市的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号召,对我市的特殊教育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的特殊教育仍然存在着残疾儿童筛查不够充分,特教资源不足,特教与普教衔接融合不够,特教师资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特教的中等职业和初中教育发展不平衡,不成熟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的投入,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善治长治的迫切需要。
建    议: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使残疾儿童能够被及时发现并得到康复治疗和教育服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工作,做到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及时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发生类型和比例,做好残疾儿童转介、评估和早期干预等工作,有效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为政府今后制定残疾预防、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相关政策提供数据依据,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让所有残疾儿童都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二、进一步推进特教与普教的衔接与融合,让折翼天使能顺利融入普教体系。“十二五”期间,通过国家抢救性康复政策推动,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与教育工作发展迅猛,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年龄段残疾儿童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例,培养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占中心脑瘫和听障残疾儿童(合并智力障碍的除外)总人数的99%,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衔接进程中,缺乏专业人员、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等资源支持,建议市财政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增加特殊教育软硬件资源补给,积极探索与推广适龄残疾儿童融合教育工作,促成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融合。

  三、进一步拓宽特教资源,更好地支持和保障我市残疾人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的权利。目前,我市现有适龄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共有261人,其中视力22人,听力28人,言语13人,肢体77人,智力80人,精神26人,多重15人。我市现承接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教学校有启智学校和康复实验学校;我市每年向广州培英职业技术学校输送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的残疾考生虽录取率达80%以上,但由于该校只招收轻度肢体和视力残疾的考生,考生选择的专业相对狭窄,市内承接残疾人职业高中教育学校相对较欠缺。建议有关部门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使适龄残疾学生获得及时的专业知识学习,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打造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特殊教育格局,满足我市残疾学生就近、便捷接受职业高中教育的需求,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四、逐步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水平。随着特教事业迅速发展,社会对于有经验且专业性强的特教教师的需求越来越大。虽然近年来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增加了不少聘用合同制岗位教师补充到特教队伍中来,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聘员工资待遇增长不多,现阶段聘用合同制与编制教师待遇存在一定的差距,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导致特教教师同岗不同酬的情况,严重影响聘任制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特教教师人才流失。因此,迫切需要提高聘员工资待遇。同时考虑到特殊教育工作的特殊环境,建议特教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适当高于全市教师平均标准。

  五、关注特教女教师的婚姻家庭问题。据统计,市残联系统内特教教师队伍中女教师占比80.7%,很多是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对大多数从事特殊教育的工作者而言,把身心奉献于特殊教育工作中,社会交往面过于狭窄,专业性强的大龄青年特教女教师婚姻现状令人堪忧。建议市妇联等有关部门关注特教女教师的婚姻家庭问题,整体提升特教教师的社会认同感,帮助他们解决婚姻困惑,有利于他们更安心地投入到特教事业中来,稳定特教教师队伍。教育本身就是一项公益事业,教师是一个充满爱的职业,尤其是特教教师,在他们将满满爱心奉献给特教事业的同时,也应该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怀。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8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17018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 做好东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信息上报工作
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病残儿鉴定的目测工作,每年1月和7月对通过目测的儿童进行医学鉴定。将通过鉴定的病残儿档案等及时交给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卫计部门和上报给市残联,做到发现一例,上报一例,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发生类型和比例,实现信息共享。
二、 制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做好新生儿的早期筛查工作
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东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试行)》,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补助纳入政府财政补助项目。2016年,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115449例,筛查率94.45%;其中发现苯丙酮尿症0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10例,召回确诊G6PD缺乏症147例,地中海贫血128例。所有缺陷新生儿均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干预。9月3日委托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与新进展学习班。做好早发现、早干预,使残疾儿童能尽早被发现并得到康复治疗。
三、加强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2016年9月,制定下发了《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卫办〔2016〕45 号),9月29日组织召开急救网络管理培训会,全面启动急救网络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充实市级专家组人员,健全抢救“绿色通道”运行机制,规范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流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实现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全市全市32个镇街和72所助产机构覆盖,有效保证全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畅通。同时制定配套监管措施,同步出台《东莞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东卫办〔2016〕46号),加强急救网络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急救网络运作成效。2016年接听急救电话约180多次,派出市级专家外出抢救30多次,转诊患者约110多人,抢救成功率达97.7%。顺利完成2016年孕产妇、围产儿和新生儿死亡市级评审工作。8月25日举办东莞市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技术新进展学习班,培训252人次,提高我市医务人员临床救治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建设,降低儿童致残率、致死率。
四、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推广出生缺陷一级防治措施
2016年全市共完成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孕妇37698例(目标任务1.5万例)、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28485例(目标任务1.5万例);完成18598对夫妇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8000对)。先后举办四期免费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班,共约培训1200人。开展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2016年全市共举办宣传义诊咨询活动1314场次,参加活动群众382494人次,举办健康讲座1516场;2016年,全市共为30146名待孕妇女免费派发叶酸。通过以上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率。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等重点工作。落实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推广出生缺陷一级防治措施,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推进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防治措施,不断扩大产前筛查人群覆盖面,做好后续产前诊断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干预率。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促进患儿早诊早治。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省的部署分步推广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等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

 

市残联的回复:

市教育局:
       关于民盟市委会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170184号)已收悉,我会经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做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文件要求,并结合《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逐步完善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争取在各镇街(园区)建立起儿童残疾预防和报告制度,有效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同时,继续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宣传工作,广泛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和各镇(街)残联等有关使用部门单位意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维护和应用好我市残疾儿童筛查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建立起工作联动机制,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发生状况,做到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持续做好残疾儿童转介、评估和早期干预等工作,为政府今后制定残疾预防、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逐步完善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网络。
二、大力发展学前融合教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结合《东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文件要求,配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继续把学前融合教育纳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号)文件要求,争取与市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尽可能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特殊教育事业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优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融合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公办教育机构的服务力量。借助《第一届“融合教育的发展与挑战”全国研讨会》在东莞(康复中心)举办的契机,吸取广大融合教育研究者、普教与特教工作者、医疗康复工作者的先进教学经验,共同研究我市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方向、策略与机遇,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相适宜的教育模式,不断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向纵深发展。
三、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一方面,加强与市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将“残疾人教育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按规定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另一方面,我会计划于今年下半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市康复实验学校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所需的场地建设、专业设置、残疾人就读需求等问题,充分调动和利用资源,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打造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特殊教育格局,为我市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四、逐步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水平
为进一步稳定我市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文件精神,参照市启智学校特教津贴的发放标准,我会于2016年拟定《关于提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四个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特教津贴的请示》业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提升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特殊幼儿中心、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市康复实验学校特教老师特教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80元调整到700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今年将继续执行现行的特教津贴标准,并持续为周末服务残疾儿童的教职工发放特殊岗位超时服务津贴,加强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参照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工资水平,适当提高市康复实验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水平。
五、缓解特教女教师婚恋难的问题
针对特教女教师婚恋难的问题,我会从以下三方面帮助她们解决婚姻困惑:一是为各公办教育机构和学校特教女教师搭建交往平台,定期邀请市妇联、市直机关、临近高校等单位共同举办联谊活动,帮助她们扩大社会交往面;二是邀请婚恋专家开设“婚姻课堂”讲座,通过开展面对面谈心等活动,增强她们寻找幸福的自信心;三是借助新媒体工具和资源,通过QQ群、微信公众平台、微社区等方式发布活动通知和婚恋信息,倡议全社会共同关注特教女教师的婚姻家庭问题。

 

  市妇联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8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教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东莞市妇联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工作,针对特殊困境儿童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帮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为改善其成长环境、促进其安全成长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是探访慰问困境儿童。市妇联利用六一、春节等节点,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慰问,探访访困境儿童家庭,为其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及精神关怀与节日问候。二是实施困境儿童关爱项目。结合东莞市情,策划“大手拉小手——儿童成长防护计划”、“困境儿童成长助力计划”、“白玉兰女性公益汇暨爱心书画慈善义卖”等儿童关爱项目活动,筹集资金,组织活动,大力宣传儿童安全防护知识,关爱莞邑家庭尤其是特殊儿童家庭,预防、减少了儿童伤害事件的发生,创设了儿童友好环境。三是精准帮扶特殊困境儿童。2016年,市妇联全面深入调查了解我市困境儿童情况信息,发动联系爱心父母,对困境儿童实施“精准帮扶”,组织“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见面会,关爱困境儿童特别是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与身心健康。四是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家庭教育惠民工程”,创设家庭教育动漫学堂,推广街头“家长课堂”做法,建设“东莞市家庭教育一条街”,实施“家长持证上岗”项目,探索社区、家庭、学校联动,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尤其是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有效路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科学育儿知识。五是关爱特教女教师婚姻家庭问题。组织2016东莞“幸福双拥,情定莞邑”大型军地青年联谊活动,为企事业单位100多名女青年,特别是近20名特教女教师,搭建交友平台。依托全市639个基层“妇女之家”、100间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成立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会,吸纳律师、心理咨询师、司法工作人员等各类专业人才,组成900多人规模的家事调解团,处理咨询服务1060个,受理跟进家事案件183宗,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46宗,发挥了家事调解服务“稳定器”、“融化器”的作用。以6个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72个流动服务站为阵地,接受个案咨询,组织“零距离倾听妇女心声民生座谈会”,开设“法律流动学堂”,深化普法宣传,倾听妇女心声,为广大妇女群众,尤其是特教女教师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帮助妇女解决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家庭幸福和国家、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做好特殊困境儿童帮扶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支持残联系统建立妇女组织,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服务特教女教师需求,让其更安心投入特教事业,共同为我市特殊儿童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教育局的回复:

民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特殊儿童少年和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我市都重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特教特办”的指示精神,我市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的通知》和《做好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跟踪和评价机制,成立了市、镇、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镇、校、师四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残疾学生的资助保障,让残疾学生率先实现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大力推进送教上门工作,让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学生在家接受上门教育服务;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成了东莞启智学校新校区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建设,启动了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还把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重点工程之一,列入《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得益于招生入学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及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市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不断提升,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8%。
  关于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文件要求,并结合《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逐步完善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残联争取在各镇街(园区)建立起儿童残疾预防和报告制度,有效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同时,继续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宣传工作,广泛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和各镇(街)残联等有关使用部门单位意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维护和应用好我市残疾儿童筛查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建立起工作联动机制,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发生状况,做到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持续做好残疾儿童转介、评估和早期干预等工作,为政府今后制定残疾预防、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逐步完善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网络。
  关于推进特教与普教的衔接与融合问题。近年来,我市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指示,大力推动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每年下发《做好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对能适应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按就近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为推动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的提升,我市建立了随班就读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机制,每年定期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培训,并启动巡回指导机制,由巡回指导教师到校对随班就读教师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学前教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结合《东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文件要求,为推动学前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2015年我市批准设立了全市首家融合教育幼儿园—东莞玉兰实验幼儿园,并于2016年9月正式招生。下来,市残联将配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继续把学前融合教育纳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号)文件要求,争取与市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尽可能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特殊教育事业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优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融合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公办教育机构的服务力量。借助《第一届“融合教育的发展与挑战”全国研讨会》在东莞(康复中心)举办的契机,吸取广大融合教育研究者、普教与特教工作者、医疗康复工作者的先进教学经验,共同研究我市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方向、策略与机遇,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相适宜的教育模式,不断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向纵深发展。
  关于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都依照《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解决我市“三残”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继续教育问题,打通残疾学生“自立、自强”的成长之路,2014年我市在东莞启智学校开办智障教育中职班,开设了面点制作、客房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和办公文员等5个专业,对智障学生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从此填补了我市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空白。构建了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较为完善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满足了特殊儿童少年教育成长成才的需要。2015年,为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我市还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免除残疾学生住宿费。
  关于逐步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水平问题。依照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我市特教教师除了与普通教师一样领取同标准的财政统发工资外,为激励特教教师的积极性,还另外领取专属的特教津贴。为进一步稳定我市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文件精神,参照市启智学校特教津贴的发放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提升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特殊幼儿中心、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市康复实验学校特教老师特教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80元调整到700元。下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等部门沟通,适当提高特教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关于缓解特教女教师婚恋难的问题。针对特教女教师婚恋难的问题,我市从以下三方面帮助她们解决婚姻困惑:一是为各特教女教师与其他普通学校搭建交往平台,定期邀请市妇联、市直机关、临近高校等单位共同举办联谊活动,帮助她们扩大社会交往面;二是邀请婚恋专家开设“婚姻课堂”讲座,通过开展面对面谈心等活动,增强她们寻找幸福的自信心;三是借助新媒体工具和资源,通过QQ群、微信公众平台、微社区等方式发布活动通知和婚恋信息,倡议全社会共同关注特教女教师的婚姻家庭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来我市将按照《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适龄残疾学生的登记备案机制,加强对特教教师的待遇和生活保障,加快推动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的融合发展!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残联,人力资源局,市妇联,卫生和计生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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