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党政办关于报送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170 号会办意见的答复
市经信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70 号《关于促进东莞经济尽早迈进“万亿俱乐部”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根据镇港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港口基本情况
东莞港1997年获批建设国家一类口岸,2002年虎门港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2016年经交通部备案、省政府批复港口正式更名为东莞港,是东莞市龙头园区、首批对台直航港口之一,全省第一个开展内贸无水港项目的港口,拥有东莞首个享受国家级特殊政策的园区—东莞保税物流中心。现主要开发西大坦、立沙岛、新沙南作业区三大作业区,规划岸线长度23.9千米,规划泊位110个;已获批岸线长度10.2千米,已获批泊位53个,已投产泊位26个。目前,东莞港共开通航线23条,其中内贸航线19条,外贸航线4条。2016年,东莞全港总货物吞吐量完成1.4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64万标箱,增长速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国超300万标箱港口第一名,位列2016世界集装箱港口榜单第43位,首次进入全球50强。其中,东莞港务集团集装箱吞吐量276万标箱,同比增长10.2%,东莞港三大作业区总货物吞吐量1.12亿吨,同比增长13.9%。东莞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值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118亿美元,同比增长65.3%,位列全国B型保税物流中心第一名。
二、港口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的航线挂靠东莞港,吸引更多的企业选择从东莞港进出口货物,逐步降低东莞企业的物流成本,提升其综合竞争力,东莞港相关的优惠措施如下:
(一)积极协调东莞市商务局制定相关政府扶持政策(实施期限2016-2018年),对船公司、进口收货人、出口订舱人、出口报关企业等进行奖励,且对在东莞市新注册的企业(含商贸企业)若从东莞港出口将提高奖励标准;同时,为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思路,对在东莞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企业进行奖励。据统计,2015年东莞港项目扶持资金约1300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二)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对进驻的物流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对东莞港吞吐量和进出口额有贡献的企业可获得相应的租金优惠。
(三)针对外地商贸企业在东莞设立总部或者运营中心,将根据其纳税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三、镇港“倍增”计划
根据全市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镇港实际,制定印发了镇港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拟从民营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选取约30家试点企业和N家后备企业,通过设立共2亿元专项资金,实施倍增导向奖励、效益导向奖励、增量导向奖励、科技导向奖励、人才导向奖励、共享导向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以及建立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驻村班子挂点联系试点企业制度,全力以赴帮扶30+N”家企业和纳入市倍增计划的4家试点企业实现倍增,以此示范引领,全面推动镇港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效益显著提升。
同时,通过企业规模与效益的倍增,实现镇港经济的倍增:力争到2021年,镇港经济体量倍增突破,镇港GDP进入200亿元俱乐部,规上工业企业超过150家,超10亿元企业20家;发展效益倍增提升,税收总额突破40亿元,东莞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600万标箱,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园区货物总值突破200亿美元,村组两级资产总额达50亿元;产业经济倍增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40%和2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家。
目前,镇港倍增计划正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走访了4家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明确了镇港23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19家后备企业名单。下一步,对走访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跟踪服务,对纳入镇港倍增计划企业实行领导班子挂点服务,实施精准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第20170170号提案意见的复函
市经信局:
《关于做好第20170170号提案答复工作的通知》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我局于2017年4月7日正式印发出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倍增计划”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17〕171号),主要从八大方面提升我局对倍增计划企业的服务能力,加快实施“倍增计划”,全力推动倍增企业发展。
经信局的回复:
民盟市委会: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70号提案《关于促进东莞经济尽早迈进“万亿俱乐部”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倍增计划”,实现精准扶持
(一)完成“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
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实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跨越生产总值万亿元”的战略目标,我市于去年底提出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取约200家企业作为试点,力争用3至5年时间,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倍增。截至2月10日,全市已遴选出214家倍增试点企业、建立228家后备企业库、出台市政府一号文等扶持政策并召开了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倍增计划”前期工作取得了靓丽的开局。
(二)完善线下线上服务工作机制
1.线下服务
(1)走访企业
市倍增办于2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对“倍增计划”对口试点企业走访的函》,统筹经信、科技、商务、金融四个部门通过政策介绍、掌握企业基本情况、收集企业要素需求以及协调解决问题等方式开展对口试点企业首次线下走访。上述四个责任部门均建立了局领导挂点联系试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其中市经信局安排4位局分管领导负责53家倍增试点企业挂点,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走访了长安、厚街、大朗、洪梅、石排和常平多个镇街的14家企业;市科技局建立了54家倍增试点企业的基本档案,梳理每家企业经营发展及科技创新基本数据并制作成表格分发到局领导手中,方便掌握各自挂点企业的情况;市商务局形成了部门、镇街(园区)双挂钩服务机制,建立了由各挂钩科室、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的联络员制度,开展了首次“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走访活动,掌握了试点企业的基本情况。市金融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挂点及走访重点企业,通过研究分析企业诊断书、召开企业座谈动员会、重点企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详细分析企业发展现状,了解企业发展诉求,为下阶段的精准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走访,责任部门对试点企业经营状况和需求有更直观、更深层次的了解。责任部门挂点领导亲自视察也充分调动了企业的倍增热情,增强了企业的倍增信心。走访过程中,企业家们反响热烈,高度重视。目前4个责任部门已完成走访工作, 绝大部分试点企业已按格式要求完成签订政府服务责任状。
(2)收集需求。在前期试点企业遴选阶段已通过“项目申请表”设置要素需求栏目,以及后续“诊断把脉”的机构也收集了试点企业的部分诉求;在市倍增办第一次工作会议后,又通过传统填表格的方式发函收集企业需求。目前发出问卷200多家,回收问卷180多家,共收集到试点企业超500个问题需求清单。其中近80%的试点企业有提出新增用地、土地房产证件补办和安排入学指标的需求。
2.线上服务
市经信局在广泛收集部门和镇街意见、吸收“千干扶千企”线上平台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已初步搭建了“倍增计划政府服务平台”。该平台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督促责任落实、畅顺政企沟通、提炼政策需求和促进资源对接。该平台实现了PC端和手机APP端数据库同步更新的工作机制。目前已上报了《关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领导挂点有关工作的请示》(东经信〔2017〕51号),请示市委、市政府确认市领导配对挂点企业事宜,并已同时发函市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园区)政府和试点企业,获取相关人员信息,已经完成除市领导账号外的账号配权,线上平台于3月20日正式启用,3月30日对政府、企业相关用户进行了平台操作培训。
二、引导企业通过“产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
(一)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就提案中提出的“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产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工作建议,我局的主要工作有以下方面:
一是实施“千百十”工程。指导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举行“让我们飞”2016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培训,共安排11场培训活动,其中包含服装、鞋包、食品、饰品以及专业摄影等行业专场培训,超过1000家企业参加此次系列活动。成功举办2016制造业互联网峰会、2016东莞跨境电商峰会等大型活动,联合Google、eBay等公司面向制造企业举办多场跨境电商宣讲推广活动,120多家企业上线Google平台。组织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积极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和制造企业深度融合发展,俄中商务园与广东淡村集团等合作项目深入推进。组织我市电商企业前往呼伦贝尔与当地商务部门及企业开展合作,盛世商潮(广货商城)分别与呼伦贝尔品生态网络科技及俄罗斯赤塔呼伦贝尔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我市名优产品借助电子商务渠道开拓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电商政策体系。出台《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政策与国家、省有关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的匹配性,更加符合东莞产业集聚、货源丰富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企业的迫切需求,体现了东莞特色。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45条”),着力推动电子商务与加工贸易融合发展。这些政策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尤其是对深圳的电商企业产生较大吸引力,众多大型电商平台企业表示将考虑落户东莞。出台《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启动第一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计划每年认定30家电商示范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申报认定表现出浓厚兴趣,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成为企业调整发展战略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实施电子商务企业50强清单行动计划。以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为重点,建立定向、定期跟踪服务机制,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企业与各大平台进行产销对接和资源优化组合,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培育壮大50家电子商务目标企业。
二是配合开展“倍增”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激励、扶持作用,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创造活力,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深入推进“千百十”工程。每季度举办一场“互联网+东莞制造”转型升级现场对接会,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制造企业实行产销对接,引导传统制造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创建品牌、提质增效。分片区召开政策宣讲会,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利好政策。根据不同类别企业的实际需求,每个月组织形式多样的沙龙、座谈、专题培训等活动,解决企业最关心、最关注的难点、痛点等问题。
三、“东莞港”实施优惠措施招商引资
(一)港口基本情况
东莞港1997年获批建设国家一类口岸,2002年虎门港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2016年经交通部备案、省政府批复港口正式更名为东莞港,是东莞市龙头园区、首批对台直航港口之一,全省第一个开展内贸无水港项目的港口,拥有东莞首个享受国家级特殊政策的园区—东莞保税物流中心。现主要开发西大坦、立沙岛、新沙南作业区三大作业区,规划岸线长度23.9千米,规划泊位110个;已获批岸线长度10.2千米,已获批泊位53个,已投产泊位26个。目前,东莞港共开通航线23条,其中内贸航线19条,外贸航线4条。2016年,东莞全港总货物吞吐量完成1.4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64万标箱,增长速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国超300万标箱港口第一名,位列2016世界集装箱港口榜单第43位,首次进入全球50强。其中,东莞港务集团集装箱吞吐量276万标箱,同比增长10.2%,东莞港三大作业区总货物吞吐量1.12亿吨,同比增长13.9%。东莞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值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118亿美元,同比增长65.3%,位列全国B型保税物流中心第一名。
(二)港口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的航线挂靠东莞港,吸引更多的企业选择从东莞港进出口货物,逐步降低东莞企业的物流成本,提升其综合竞争力,东莞港相关的优惠措施如下:
1.积极协调东莞市商务局制定相关政府扶持政策(实施期限2016-2018年),对船公司、进口收货人、出口订舱人、出口报关企业等进行奖励,且对在东莞市新注册的企业(含商贸企业)若从东莞港出口将提高奖励标准;同时,为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思路,对在东莞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企业进行奖励。据统计,2015年东莞港项目扶持资金约1300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2.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对进驻的物流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对东莞港吞吐量和进出口额有贡献的企业可获得相应的租金优惠。
3.针对外地商贸企业在东莞设立总部或者运营中心,将根据其纳税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三)镇港“倍增”计划
根据全市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镇港实际,制定印发了镇港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拟从民营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选取约30家试点企业和N家后备企业,通过设立共2亿元专项资金,实施倍增导向奖励、效益导向奖励、增量导向奖励、科技导向奖励、人才导向奖励、共享导向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以及建立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驻村班子挂点联系试点企业制度,全力以赴帮扶“30+N”家企业和纳入市倍增计划的4家试点企业实现倍增,以此示范引领,全面推动镇港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效益显著提升。
同时,通过企业规模与效益的倍增,实现镇港经济的倍增:力争到2021年,镇港经济体量倍增突破,镇港GDP进入200亿元俱乐部,规上工业企业超过150家,超10亿元企业20家;发展效益倍增提升,税收总额突破40亿元,东莞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600万标箱,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园区货物总值突破200亿美元,村组两级资产总额达50亿元;产业经济倍增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40%和2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家。
目前,镇港倍增计划正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走访了4家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明确了镇港23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19家后备企业名单。下一步,对走访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跟踪服务,对纳入镇港倍增计划企业实行领导班子挂点服务,实施精准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