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68)关于加强外卖及快递车辆管理的建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我市外卖及快递行业得到迅速发展。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在我市依法备案的快递企业及分支机构354家,快递从业人员已超过6万人;与此同时,我市还有近6万家各式餐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餐馆也兼顾着外卖服务。无论是餐饮外卖还是快递服务业多半是采用电动助力模式的车辆出行,它们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电动车也给我市的交通出行带来很大的压力。

  有些外卖及快递员,为了缩短送货时间,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使出浑身解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各种交通乱象层出不穷:电动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闯红灯,险象环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极易造成拥堵,甚至引发各种交通事故。

  据了解,截止到2016年12月,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20万辆,我市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汽车大市。由于道路资源的有限,加之各种车辆、行人之间相互抢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拥堵,方便市民正常出行,建立一种良好的交通秩序,必须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对外卖及快递车辆的监管。

  
建    议:
  一、加强对餐馆及快递公司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餐馆及快递公司负责人签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状。

  二、要求外卖及快递公司对外卖及快递车辆喷涂统一的颜色并标注公司名称,各快递派送企业要高度重视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派送人员交通秩序教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在企业内部开展车辆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排查车辆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定人、定责、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在对外卖员及快递员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建议安排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兼做交通志愿者,让其切身感受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提案者 张天保
部门答复

  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68号提案《关于加强外卖及快递车辆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涉及交警部门职能的是提案中的第三点建议:“在对外卖员及快递员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建议安排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兼做交通志愿者,让其切身感受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我支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开展整治工作。2016年,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期间,我支队专门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创建活动,针对非机动车行车秩序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对象包括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支队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4次,共出动警力1608人次,检查车辆20541辆次,其中查处摩托车违法995宗、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418宗。整治范围包括了外卖、快递行业常用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型。
  对于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处理。关于安排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兼做交通志愿者的建议,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我们认为暂不宜推行。

 

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68号提案的答复
张天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及快递车辆管理的建议》(第2017016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快递业发展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指出一些餐饮外卖、快递电动车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象,给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快递业电动车末端配送问题。受配送效率、便利性、成本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快递业主要使用电动车进行末端配送。由于实行“禁摩限电”规定,快递业末端配送电动车通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对此,我局认真做好向市政府汇报和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工作,共同探讨解决措施,促进规范管理和便捷通行,但由于目前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快递业应用电动车进行收投服务的制度保障还有待完善。下来,待国标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快递业末端配送工作。
  二、通过资金扶持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创新末端配送方式。我局积极争取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支持,用好用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组织东莞快递企业、第三方智能快件箱服务企业申报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快件箱应用推广财政补贴项目,共计补贴金额64.99万元、补贴智能快件箱85组,促进了学校、小区、医院、商业区、机关事业单位等群众聚集区域的智能快件箱建设,成为快递业末端配送方式的重要补充。2017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快件箱建设和推广应用。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齐抓共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我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赋予的职责,每年初与辖区快递企业签订邮政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市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每年会同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今年5月,我局联合市公安、交通、安监、消防、交警等部门对全市快递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寄递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其中交警部门对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起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推动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市快递行业协会开展年度“诚信快递企业”和“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列为评选标准,对发生安全事故列为扣分项,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服务、引导行业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对于您提出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道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职责。我局作为邮政管理部门,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以及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不具备对车辆上路资格和通行秩序、交通安全等监管职能。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我局支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管,将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在快递业的贯彻执行。

 

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6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天保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外卖及快递车辆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支队的相关职能,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交警部门职能的是第三点建议:“在对外卖员及快递员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建议安排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兼做交通志愿者,让其切身感受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我支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开展整治工作。2016年,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期间,我支队专门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创建活动,针对非机动车行车秩序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对象包括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支队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4次,共出动警力1608人次,检查车辆20541辆次,其中查处摩托车违法995宗、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418宗。整治范围包括了外卖、快递行业常用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型。
  对于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处理。关于安排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兼做交通志愿者的建议,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我们认为暂不宜推行。

 


办理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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