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67)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群众体育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东莞市群众体育得到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活跃,锻炼人群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改善,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和加强。
  与长足的发展相对应,我市群众体育的开展状况还不能满足我市市民全民健身的巨大需要,无法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发展相匹配,在政策、管理、体育设施、方式手段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市民生活节奏紧张,缺乏锻炼时间;三是是群众体育活动经费短缺;四是缺乏科学的管理人才及健身指导;五是体育场馆资源相对不足。
  
建    议:
  一、大力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研究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部分政府职责的可行性及方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进一步充实工作机构,建议成立群众体育指导与竞赛管理中心,各镇街也需要健全专门的机构和固定的工作人员,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双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体育事业,积极引导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并制定活动制度,推动群众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开展。二是加强体育协会组织的管理和建设,加强对体育协会组织主要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推动体育协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经常性开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辅导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力量的培训和再培训。
  二、加大对群众体育活动的资金投入与保障
  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我市的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引导我市社会和民间资金的积极参与。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三、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
  体育场馆是体育运动的重要载体之一。以东莞现有场馆的类别和数量上来看可以一定程度满足运动训练、运动竞赛、体育锻炼以及大众消费等多方面的需求。在原有的场地中增加全民健身设施,这个设施的新建为广大市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了更多便利。
  东莞有很多休闲公园,城区有名一点的公园有:人民公园,虎英郊野公园,旗峰公园,榴花公园,远一点的:水濂山森林公园,同沙生态公园,每个镇都有小公园,还有些大的森林公园,比如观音山森林公园,银屏山森林公园。这些公园也是全民运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之一。一个休闲公园不仅仅有绿道应该可以同时满足市民多个体育愿望,如: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毽球场,儿童娱乐区等等。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我市龙舟、篮球、足球等传统优势体育项目,根据条件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多举办群众赛事将传统竞技与时尚运动相搭配、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相结合讲求在全民健身中的趣味性、互动性、体验性。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通过示范引领,让全面健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成为群众的自觉选择和终身追求。
  五、加强对市民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
  一是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健身、会健身、坚持健身的文明生活习惯。二是建立市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建议组建我市市民体质监测站,每年开展一次市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测试,公布市民体质监测报告,着重探索体制监测服务体系的运行模式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为群众体育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开设全民健身大讲堂,聘请有关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专家开展讲座,引导市民科学健身。
提案者 刘川
部门答复

体育局的回复:刘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群众体育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的建议
  我局将充分发挥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带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在基层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镇街、社区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贯彻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制订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引导政策,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各级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与业务指导,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群众体育活动的资金投入与保障”的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东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促使各镇街(园区)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市级体彩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群众体育)事业。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有关税费、价格支持、财政金融政策。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同时,努力争取市人大制订《东莞市全民健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配套的《东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的建议
  我局将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着力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0分钟健身圈。市、镇街(园区)重点建设体育场、大中型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社区体育公园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村(社区)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基层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公园)、中小型足球场、健身步道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并按标准增加无障碍设施。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在健全人的全民健身点中适当增设适合残疾人健身使用的器材及无障碍设施,把残疾人健身纳入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政策,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关于“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的建议
      我局将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健身走(跑)、骑行、广场舞等市民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健身、高尔夫、赛车、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推广传承龙舟、舞龙、舞狮、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周”、“户外运动节”等主题活动制度,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体系。充分利用《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规划的城市格局,按照西北、西南、东北和东南四个区域组团开发沿绿道、沿江、沿海、沿山的体育赛事、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动镇街(园区)、村(社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一会一品”活动。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马拉松、篮球等项目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活动,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市级篮球、羽毛球等市级品牌赛事。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形成更加完善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
  五、关于“加强对市民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的建议
  一方面我局将健全全民健身指导公益岗位制度及上岗服务机制。加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镇街(园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另一方面结合政务公布、活动宣传、管理和服务等多方面内容,推动体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升级改造,使其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全民健身工作快捷方便的窗口。组织相关媒体赴基层开展采风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全民健身领域,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关心和支持我市体育事业!

办理单位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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