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的回复:刘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群众体育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的建议
我局将充分发挥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带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在基层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镇街、社区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贯彻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制订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引导政策,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各级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与业务指导,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群众体育活动的资金投入与保障”的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东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促使各镇街(园区)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市级体彩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群众体育)事业。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有关税费、价格支持、财政金融政策。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同时,努力争取市人大制订《东莞市全民健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配套的《东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的建议
我局将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着力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0分钟健身圈。市、镇街(园区)重点建设体育场、大中型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社区体育公园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村(社区)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基层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公园)、中小型足球场、健身步道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并按标准增加无障碍设施。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在健全人的全民健身点中适当增设适合残疾人健身使用的器材及无障碍设施,把残疾人健身纳入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政策,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关于“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的建议
我局将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健身走(跑)、骑行、广场舞等市民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健身、高尔夫、赛车、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推广传承龙舟、舞龙、舞狮、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周”、“户外运动节”等主题活动制度,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体系。充分利用《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规划的城市格局,按照西北、西南、东北和东南四个区域组团开发沿绿道、沿江、沿海、沿山的体育赛事、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动镇街(园区)、村(社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一会一品”活动。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马拉松、篮球等项目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活动,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市级篮球、羽毛球等市级品牌赛事。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形成更加完善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
五、关于“加强对市民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的建议
一方面我局将健全全民健身指导公益岗位制度及上岗服务机制。加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镇街(园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另一方面结合政务公布、活动宣传、管理和服务等多方面内容,推动体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升级改造,使其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全民健身工作快捷方便的窗口。组织相关媒体赴基层开展采风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全民健身领域,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关心和支持我市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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