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53)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
  东部工业园位于东莞东部常平、企石、桥头、横沥等四镇交汇处,2002年东莞市政府批准设立,2007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核确定。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东莞东部工业园”更名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部工业园按照“五统一分”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即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招商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管理和分镇实施。

  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目前有成片平整未开发土地约万亩,按现状大体分为五个组团:南城、莞城园区,企石江滨工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园区(包括木棉片区),联兴工业园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主要为南城、莞城园区和企石江滨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区内主干路网、供电、给水、污水等主要基础设施已初步建成。

  园区开发期,征收了企石镇博夏、湖美、江边、上洞、深巷等村大片土地。但十多年来,园区开发建设缓慢,企业进驻较少,园区对周边村带来的辐射不大,与开发当初给村和群众的期望存在很大落差。因此,周边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在开展收地及办证等工作时,常常出现抵触,以至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开展都十分困难。今年来,东莞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也十分关注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的发展,在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调研中,将其列入统筹园区发展的重要内容,调研成果已明确由松山湖统筹整个园区发展。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是目前全市仅剩的连片未开发土地之一,加快开发建设不仅对当地村民,对企石镇和东部片区乃至东莞经济发展都大有裨益。

  
建    议:
  一是加快高标准开发建设步伐。建议由松山湖管委会尽快研究提出统筹开发方案,创新开发方式,明确园区发展的战略定位,高标准规划,高强度开发,高起点招商,建设成为东江之滨宜创宜居宜业的科技产业新城,为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贡献。

  二是统筹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兼顾镇村和村民的利益。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滞后,有复杂的历史原因,群众积累的矛盾较多。建议在办理重新收地、研究统筹开发利益平衡机制工作中,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和帮助,充分考虑镇、村、组和村民的利益诉求,在解决群众住房、就业保障、收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帮扶,以更好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要加强市级统筹发展。由于企石园区涉及到企石、南城、莞城等三个镇街,建议松山湖管委会和市级统筹层面,要突破行政区划局限,加强统筹三镇园区,实现产业园区“一盘棋”,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四是打通东部片区重要交通动脉,建议要加强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打通园区内外交通龙脉。加快建成东平东江大桥、尽快启动环莞快速第三期,明确轨道交通三号线支线,统筹规划打通企石园区连通东部镇街的南北路网衔接,形成园区更加便捷的交通网络。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企石镇的回复:

致公党市委会:
  贵党提出《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镇意见回复如下。
  目前市政府已明确决定由松山湖统筹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并已制定了初步的工作计划:上半年,完成《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土地统筹实施办法》的调研工作,并提出解决土地遗留问题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启动城市规划整合修编工作,开展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明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及产业选择。下半年,全面启动土地征收工作,争取在一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全年推动建立市、园、镇、村组各方利益平衡机制和投融资机制,进行相应的资金配置和启动项目建设。
  为积极配合统筹后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企石镇园区统筹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职工作队伍集中办公,负责做好园区统筹的有关工作,与松山湖共同研究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原东部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瓶颈问题,力促园区尽快开发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莞城街道的回复:

松山湖(生态园):
  《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第20170153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东部工业园南城、企石、莞城三个园区从2003年由市统筹土地管理,各园区自行开发至今,由于受制于“两规”、征地补偿历史遗留、用地指标等问题,至目前只有莞城园区通过努力得到实质上的开发,为理顺相关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东部工业园南城、企石、莞城园区的开发工作,市一级提出由松山湖管委会牵头统筹开发,目前相关工作已开展到一定程度,有关方案也正在进一步讨论研究之中。
  东部工业园莞城园区原面积1905亩,后来返还企石镇部分土地后,现时面积为1564亩,经过多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园区现入驻8家企业,已消化511亩工业用地,除去园区配套及基础设施余下435亩土地可用于承载新工业项目。在松山湖统筹方案之中,已提出未利用土地将收归市统筹管理及开发利用,莞城对此将全力配合,并因应市最终方案配合做好相关系列工作。

 

南城街道的回复:

松山湖(生态园):
    市政协提案委《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提案第201701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区发展建议是基于近年来园区开发建设缓慢,群众积累矛盾较多等阻碍园区发展的考虑。来文提及的发展建议符合园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园区开发建设,且对当地村民、东莞经济发展都大有裨益,我街道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系列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的回复: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

  转来提案第20170153《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自身工作职能,现就其中轨道交通3号线建设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2004-2020年)》,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将经过企石并设站,暂时没有3号线支线的规划情况。根据2013年已批复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3-2019),近期规划建设的线路有1号线一期、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二期并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基础设施,按项目审批程序要求,要建设轨道交通项目,首先该线路要纳入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轨道、近期建设规划以后,每条线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等须经过国家有关部委、省级部门的严格审批,获得同意批复。

  因3号线二期工程暂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故近期暂时无法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我市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全市轨道交通一体化研究,启动了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关于企石镇的轨道交通建设问题,我们将在新一轮的线网和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

 

国土局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53号提案的意见

松山湖(生态园):
致公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提案已收悉。现我局意见如下:
松山湖(生态园)用地涉及需完善土地征收、供地等用地手续的,我局将主动配合,依法完善,保障优质用地服务。
该提案主要涉及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用地的统筹使用问题,建议以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及企石镇政府意见为准。

 

  松山湖关于政协提案第20170153号办理情况的复函
  致公党市委会:
  市政协发来的《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政协提案第20170153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回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快高标准建设步伐、加强市级统筹发展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提案所述实现园区“一盘棋”发展,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是属于园区整体规划建设内容。根据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工作部署,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空间规划工作由松山湖(生态园)规划局牵头,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规划方案确定后启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关于利益平衡机制建设问题
  目前,企石镇正进行《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土地统筹实施办法》及土地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调研制定工作;同时,在辖区开发模式已有的研究成果上,松山湖控股公司根据企石、南城、莞城三方的诉求和意见,研究制定了《利益平衡初步方案》及《园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一阶段,明确土地统筹实施办法及市、园、镇、村组各方利益平衡机制和投融资机制,形成确定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启动土地征收、拆迁等工作,进行相应的资金配置和启动项目建设。
  三、关于打通东部片区交通动脉问题
  提案所述关于打通东部片区交通动脉问题,是属于园区整体规划建设内容,根据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工作部署,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空间规划工作由松山湖(生态园)规划局牵头,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规划方案确定后启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关于轨道交通三号线支线问题,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见,按《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2004-2020年)》,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将经过企石设站。根据2013年已批复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3-2019),近期规划建设的线路有1号线一期、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二期并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基础设施,目前,我市正组织开展全市轨道交通一体化研究,启动了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关于企石镇的轨道交通建设问题,将在新一轮的线网和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

 

  财政局的回复: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建议》(第20170153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对于提案中第四点提到:“打通东部片区重要交通动脉,加强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要打通园区内外交通动脉。加快建成东平东江大桥、尽快启动环莞快速第三期,明确轨道交通三号线支线,统筹规划打通企石园区连通东部镇街的南北路网衔接,形成园区更加便捷的交通网络。”

  目前我市加大了对东部片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根据十三五的规划,东平东江大桥工程计划投入4.9亿元;环莞快速路三期工程计划采用PPP模式建设,投资估算约90亿元;东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与深圳13号线北延段衔接工程计划投入34.88亿元。

  为了加快东平东江大桥工程建设,根据《关于东平东江大桥建设等相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0〕684号),桥梁主体工程由市财政投资建设,两侧市政设施由市与企石镇各负担50%;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费用由企石镇负责。东平东江大桥已于2012年动工建设,目前市财政共投入1.52亿元用于大桥建设。今后市财政还将继续投入资金,为东平东江大桥早日建成提供资金保障。

  为了确保环莞快速路三期如期开工,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71号)、(〔2017〕44号),市政府明确了环莞快速路三期华为段要在2017年年底动工建设,其他路段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017年4月28日,白涛常务副市长召开会议对环莞快速路三期采用PPP模式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由市财政先行支付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今后市财政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环莞快速路三期能按时动工。

  目前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的工可研究及报批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加快推进项目规划立项工作。

 


办理单位 松山湖(生态园),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局,南城街道,莞城街道,企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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