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的回复:
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提高水乡大道通行能力的建议》(20170152号)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实际,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水乡大道是东莞水乡片区的重要交通要道,跨越道滘、望牛墩、洪梅、麻涌等镇。水乡大道与我局管养的道路交叉线路有乡道Y003(望洪路)、县道X244(望沙公路)、县道X249(麻涌大道),其中水乡大道望洪路路口、望沙公路洪梅路口交通堵塞较为严重。故此,我局赞成对上述路口进行立交化改造,在改造的方案论证、施工的路政审批等涉及我局职能的环节,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
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52号提案《关于提高水乡大道通行能力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随着水乡片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乡大道作为主干道路,车流量明显增加,尤其以大型货车居多。早期的规划设计难以满足现在的交通流量需求,部分红绿灯路口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比较突出。针对这一情况,我支队加大勤务安排,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并及时移走故障车辆,降低对交通的影响。据了解,水乡大道目前限速为80公里/小时,其中粤晖路立交以东已设置了小客车专用道,粤晖路立交以西的限速于2015年由60公里/小时提速为80公里/小时,暂无小客车专用道。如市政府决定对水乡大道进一步升级改造,在改造时可考虑全线设置小客车专用道,具体限速值由规划设计单位确定。
发展和改革局的回复:
一、关于致公党市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目前水乡大道通行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严重,经常出现拥堵现象,建议从提高设计通行能力、逐步将水乡大道改造成全封闭快速路、设立小汽车专用道等方面入手,进行升级改造的问题,我局认为有必要对水乡大道升级改造进行深入研究,建议贵局给予统筹考虑。
二、关于沿海公路建设问题,鉴于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6号已明确提出“沿海公路主线与沿江高速线位较重合,在当前沿江高速交通量不饱和的情况下,沿海公路主线近期建设意义不大,建议项目不纳入‘十三五’规划。”,因此,建议贵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向致公党市委会人大代表做好有关解释工作。
交通局的回复:
市规划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致公党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水乡大道通行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加,水乡大道拥堵现象较为严重,为进一步改善水乡交通状况,我局开展了望沙路升级改造工程、水乡横向通道中线工程、沿海公路及中洪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以改善水乡交通状况,其中,望沙路升级改造工程、水乡横向通道中线工程拟改造水乡大道与望沙路、望洪路交叉口,以改善拥堵点的交通状况,但受制于轨道线路高程及前后桥梁距离等影响,水乡大道与望沙路、望洪路交叉口无法立交化,只能通过平面优化解决,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相关施工图,待完成立项文件后,按程序由市交投集团组织实施。
由于沿海公路与已建成通车的沿江高速在同一走廊带,在目前沿江高速交通量暂不饱和的情况下,启动沿海公路建设暂不迫切。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指示,建议沿海公路主线在“十三五”期间暂缓建设。
市规划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52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市委会: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52号《关于提高水乡大道通行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水乡大道是连接东莞中心城区与水乡片区的主要客运道,同时也是东部工业园与港口地区的重要货运通道,我局原则支持提高水乡大道通行能力,以促进水乡地区经济发展,满足相关镇街居民交通出行需求。
二、关于设置立交,快速化改造。水乡大道九曲村路口、洪梅路口、望洪路路口、沙望路路口等平交路口能否立交化改造,需综合地形条件、道路条件、工程条件、用地条件和建设条件等因素开展立交方案设计。我局将请示市政府开展水乡大道功能提升规划研究,重点对该些路口进行改造和立交化方案论证,形成成果后上报市政府审议,由市政府明确改造方案和建设时序。
三、关于分车型、分车道进行交通运营管理。根据市交警部门的反馈意见,水乡大道目前限速为80公里/小时,其中粤晖路立交以东已设置了小客车专用道,粤晖路立交以西的限速与2015年由60公里/小时提速为80公里/小时,暂无小客车专用道。我局建议,由交通管理部门从交通运营管理角度,进一步结合设计指标和实际地形等情况,在采取相关安全与引导措施基础上研究制定分车型、分车道的提速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四、关于加快推进沿海公路建设。东莞沿海公路包括主线和中洪支线,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经过麻涌、沙田、厚街、虎门、长安及中堂、望牛墩、洪梅、道滘等镇。沿海公路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麻涌、沙田、沙角、长安和内河等五大港区开发建设,能够加强西北组团、西南组团各镇街之间交通联系,推动沿线经济发展。由于项目用地、局部线位、投资方式等因素未确定,考虑沿海公路主线与沿江高速线位较重合,当前沿江高速交通量不饱和,市政府工作会议提出建议沿海公路项目不纳入“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