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37)关于缓解学校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中小学生人数在我市就读的人数总量逐年递增,学校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引发了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各中小学校上、放学期间,大量的私家车接送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上放学和周边的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混乱。不少中小学校位于商住区附近,每逢上放学、周末或学期放假时间,接送学生的车辆挤满在校门口校,占用了需正常通行的公路边;而部分家长直接将车停在学校大门口处,堵住通道,甚至在一些校门口位于较为狭窄的道路上直接停放在道路中间,并且很多家长接完孩子后,直接原地调头,加上非机动车逆行,场面混乱,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另一方面,很多学校周边并无临时停车位,前来接送的车辆占道停候,学校门口两侧人行道上摆满了非机动车,部分学校周边人行道设施不完善,学生过街存在安全隐患。
建    议:
  1. 加强路面监管。根据每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建议交警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对地处复杂路口、路段,交通秩序较乱的学校,安排警力进行整治,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及时查处校门前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鸣号等违法行为,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乱设摊、乱堆物等行为进行综合执法,确保师生上放学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针对学校周边路网情况,合理施划机动车临时停靠位,方便学校接送车辆的停靠。
  2. 提倡“错时上放学”。据了解,目前北京、南京等地已实行了错时上放学制,目前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可以有效地缓解了校门口部分交通拥堵压力,建议有关部门去各地了解和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市学校的实际情况,试行错时上放学制度。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根据现实情况调整改善,以达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尤其是改善校门口的拥堵问题的目标。
  3. 实行班车或校车接送。由于我市小学的入学是根据户口分配,学生居住位置辐射范围较小,可以实行学校配备校车接送,设置3-5个接送点,按时发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与部分住宅小区合作,配备班车,在住宅小区发车,接送小区内的学生一同上下学。
  4.  普及安全教育,推行家长自主性义工交通管理服务。大力加强对老师和家长的交通防范教育,提倡交通文明。尤其是要对乱停乱放、原地调头的家长进行深刻的剖析教育,使其认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以自愿为原则,家长可以主动申请在上放学期间对校门口进行交通管理,以身作则。
提案者 韩炜光
部门答复

  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7号提案《关于缓解学校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缓解学校路段的交通拥堵,我支队采取了多项措施维护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一是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在学校门口路段合理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交通信号灯及各类交通标志,保障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二是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划定停车区域,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三是加强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在学校上、放学期间,派出警力到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及时指挥疏导交通拥堵。四是加强执法,严查学校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支队将继续加强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为广大师生出行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通局的回复:

市教育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韩炜光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缓解学校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使用校车能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5〕118号)精神,我市所称校车,是指依照《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韩炜光委员所提出的“在住宅小区发车,接送小区内的学生一同上下学”的“班车”应属校车范畴。
  二、我市校车分为A、B、C、D四类:A类校车所有权属于学校,B类校车所有权属于村(社区)集体组织,C类校车所有权属于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等单位,D类校车是指所有权属于依据《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设立的校车运营公司。如有需要,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可以向市教育部门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在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学校分布、学生出行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和设置公共交通线路。

 

教育局的回复:

韩炜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学校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都高度重视学校路段的交通拥堵及安全问题,在加大公共交通规划和校车运营机制建设的同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努力维护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和安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大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
  我们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坚持每年集中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一方面由交警支队组织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缓解学校路段的交通拥堵:一是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在学校门口路段合理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交通信号灯及各类交通标志,保障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二是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划定停车区域,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三是加强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出警力到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及时指挥疏导交通拥堵。比如在东华、光明等学校周边,交警部门每周派出警力现场指挥交通。四是加强执法,严查学校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由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优化学校周边道路环境,大力整治商贩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行为,依法对学校周边道路存在的利用汽车、人力手推车等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乱摆卖等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部署属地各城管分局对校园周边等城市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即时制止并劝导离开,对不听劝导的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道路畅通。
  二、对校园周边拥堵的学校实施“错峰上放学”
  目前,为缓解校园周边的交通拥堵状况,我市已对部分学校密集区,如东城的东华、光明学校校区,实施了“错峰放学”的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各街镇宣教办(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交通状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拓宽“错峰放学”的覆盖范围,优化“错峰放学”的实施方案,并在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予以实施。
  三、积极探索多途径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一是鼓励采取公共交通上下学。积极实施本市户籍学生乘公交车半价补贴的惠民政策,鼓励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同时,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公交系统,通过配套轨道交通的接驳线路、增加学生上下学临时加班车等方式,加大学校及周边城市公交路线覆盖面,减少私家车接送学生的情况,缓解校园周边拥堵情况。
  二是利用班车、校车解决学生接送需求。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可以配备校车,提供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同时,积极鼓励校车专营公司发展,通过推动校车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校车服务。此外,我市部分寄宿制学校,通过联系符合要求的旅游客运输公司,以班车统一接送的形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接送服务。我们还与交警等部门积极调研,提出以校车接驳学校密集地区与各镇街学生接送点的方案,力图为治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象找出路。
  四、强化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我们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整个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之中,坚持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以及周末及假期前安全教育10分钟等活动,普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制作了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动漫,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家校联系,不定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通过“小手牵大手”,提醒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和保障校园周边的交通畅通。目前,我市部分学校已经建立了家长义务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在上放学时段,安排部分家长协助校园周边的交通疏导。
  我市车辆保有量大,城市主干道路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这一整体形势无疑也给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形势带来更大的压力。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的治理,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我局将积极配合落实各项治堵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校园周边的交通状况有效改善。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 教育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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