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34)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工作的建议
  世界三大质量奖包括始于1987年的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始于1951年的日本戴明质量奖和始于1992年的欧洲质量奖(现已更名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卓越奖)。其中,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对世界各国影响最大,评奖依据是《卓越绩效框架》。
  2001年我国借鉴美国经验,设立“全国质量管理奖”,2006年更名为“全国质量奖”。为了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我们国家2004年出版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并于2012年进行修订。
  东莞市政府是广东省首个开展政府质量奖的地市级城市。2010年就出台有关文件,先后印发了《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东府【2009】140号、东府办【2012】145号),说明设立政府质量奖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从2010年到2015年已成功举办4届。申报东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超过百家迄今共评选出获奖企业(组织)11家,鼓励奖企业8家,市财政投入奖励资金累计超过1500万元,其中3家企业还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这对推动和引导东莞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还有改善的空间。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足、深度不够,甚至有误导作用
  在美国推动卓越绩效框架的根本意义是通过导入、评审,发现企业的根本性、实质性不足,进行改进、持续发展。由于奖项名称为“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关于开展首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0】23号)强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最高奖,主导部门为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表彰奖励时也是在质量工作大会期间。使部分人员认为“政府质量奖”就是狭义的“产品质量”奖项,而不清楚“政府质量奖”总体是评选出近三年经营绩效和未来若干年企业整体业绩卓越的代表。
  二、奖励作用一般,大型企业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申报难度大
  2009年规定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一次、每次2家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2012年规定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每二年评一次、每次3家企业质量奖、每家奖励100万元,6家企业鼓励奖、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100万元的奖励在目前政府各类补助中单个项目中不是很大,对大企业而言、荣誉高于奖金。而个别中小企业,为了取得此奖励,没有真正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申报资料编写草率,现场评审配合资源不足。出现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那样,只是为了证书而已,个别企业申评政府质量奖走过程、搞形式。
  三、带动效果有限,社会影响力弱,没有后续监督
  政府质量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引导和激励东莞市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申报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如果一个镇街一家,每年大约30家,最终有9家获奖。由于目前质量奖对导入培训周期长、材料编写维度大,参评企业多由中介辅导编写。现场评审耗费企业的人力、财务偏大。个别获奖企业无论主营业务收入还是纳税情况很一般,甚至获奖后几年就出现亏损情况,让人们对评奖、获奖过程产生疑问。
  
建    议:
  一、加强政府质量奖的宣传力度,
  通过政府部门、协会,采取多种形式,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的
  宣传形成常态化,而不是在二年评审时再阶段性推动宣传,颁奖大会结束后获奖企业在东莞社会影响度就没有了。
  二、加大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力度
  建议将质量奖和鼓励奖奖金额度提高,比如质量奖3家企业、每家200或300万元,鼓励奖6家企业、每家100万元。
  三、规范评审和获奖企业的督导
  目前政府质量奖是一评了之。建议修订《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增加对获奖企业后续每二年一次的督导要求,只进行材料评价、不进行现场评审,评分结果和当年新获奖企业一并通报。以增加目前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提案者 白宝鲲
部门答复

东莞市质监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4号提案的答复
白宝鲲委员: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工作的建议》由我局主办,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卓越标准打造优秀企业,持续推进政府质量奖工作,目前全市共2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累计23家企业获各级政府质量奖(鼓励奖),成为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质量标杆,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推动提质增效工作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针对提案中指出的 “市政府质量奖宣传力度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带动效果有限”等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完善: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质量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局把修订《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作为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加以落实,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最新政策要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完善评审范围、申报条件、获奖名额、评审程序等内容,并不断完善社会公示、信息查证和成效反馈制度;加强对质量奖评审专家的管理,参照申报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选聘专家吸收更多的各领域专家纳入质量奖评审专家人才库,并参照申报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选聘专家,加强定期培训和实践操作,提升专家评审技能, 保证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
  (二)广泛发动,提高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积极性。加强质量奖宣传工作,借助质量专刊杂志、东莞阳光网和东莞日报等渠道,扩大质量奖申报信息的传递;组织座谈宣贯会,传达宣贯质量奖申报的相关情况,帮助有意申报质量奖的企业总结经验,解答疑难,并征求企业对质量奖工作的建议;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向企业宣传争创政府质量奖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企业申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教育,加强首席质量官、卓越效绩自评师、标准化人才培训,形成多层次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为企业参与质量管理提升和政府质量奖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市质量协会在宣传发动工作上的灵活性,通过宣贯、培训、辅导等功能营造我市企业争创质量奖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质量奖的标杆带动作用。继续注重对质量奖外延服务的发掘,依托东莞质量与品牌发展研究院,打造高水平的质量品牌服务促进平台,为企业提供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方面的辅导,吸引企业科学认识并践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管理经营水平;引导获奖企业深化管理提升成果,联合质量协会等组织以沙龙、座谈、读书会等灵活多样化的形式宣贯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有力激发企业参与质量管理提升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企业把中心围绕在提升管理水平这一目的上,鼓励企业大胆进行管理创新,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形成“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促进企业交流研讨,学习借鉴标杆经验,感受卓越绩效模式的好处,引导更多的优秀企业参与到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行列中来,推动全市企业以获奖企业为榜样,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市科协作为分办单位参与本提案的办理工作,科协反馈对提案内容“无意见”,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办理单位 质监局,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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