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49)关于加快推进东莞市水环境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建议
内    容:
  “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环境的健康发展,就不会有和谐平衡的城市生态系统,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正成为东莞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隐患。2012年,东莞市出台了《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十二五”规划》,东莞水环境治理已取得积极进展,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逐年加快,已建成37家污水处理厂,建设截污管道约1300多公里;启动实施了重点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实施东莞运河1+5整治工程,共完成整治工程15项,并开展了茅洲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当前,东莞水污染治理形势依旧严峻,水环境污染仍较严重。据统计,全市受监测的河流中,70%的河流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已建截污次支管网数量偏少,仍有部分镇街没有启动实施;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效益未能全面发挥;河涌综合治理的系统性不够,部分镇街在未完善截污系统下,只对河涌简单清淤,治理效果不显著;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废水直排、偷排、混排问题。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同时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对水环境的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曾一日内出台多套办法治水包括《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书》《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
  
建    议:
  1. 完善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机制。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周期长。理顺责任机制,政府应将原来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水污染管控、治理的权责全部收归市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实行统一建设和管理,为责任考核和污染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应全面开展镇街、园区水污染源摸底排查,制订工业废水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方案;强化排水排污许可审批,建立污染源头管控机制;推进垃圾填场场整治,规范垃圾渗漏液处理。
  3. 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应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工程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水库污染整治,对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实施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水质全面达标。
  4. 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建议分步分批加快次支管网建设,可以考虑采取企业投资模式,采用市场化建设投资方案,进一步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简化审批程序,建议参照深圳做法,截污次支管网项目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视为已立项,直接开展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等工作。
  5. 形成“民生水利”的公众参与机制。激发公众保护意识,倡导人水和谐,在全市树立“保护水源,就是保护自己”的观念;适时向公众介绍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污染整治目标、对策和动态等,激发全社会对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感。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环保局:
  东环函〔20171264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70049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东莞市水环境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建议》(第201700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更高水平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我市陆续出台了《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等1+N政府文件,采取多项工作措施,防治并重,多策并举,确保全面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提高。
  一、健全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治污工程考核机制,全面强化责任倒逼,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工作不认真而导致当年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对镇街(园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健全督导机制,建立市领导挂镇督导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和工程台账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由环保部门对水污染治理和管控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和统一监管。进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制定总河长制,由市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石马河、茅洲河、东引运河-寒溪河和水乡经济区四大流域的“总河长”,统筹流域水环境治理。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奖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同时,提请市人大对南畲朗排渠、挂影洲中心涌、东坑内河、黄沙河、寮步河、利是陂水、新民排渠等重污染跨镇河涌的整治工作,实施重点监督,实现流域共治,加快解决跨镇重污染河涌整治问题。
  二、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一)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和无牌无证企业。全市依法持续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依法取缔无牌无证企业,继续推进全市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整合提升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推进“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整治。重点围绕国考、省考、市考断面附近的区域,切实保障重点断面水质改善,按照“石马河、茅洲河流域镇街辖区内工业生产废水实际排放总量10%,其他镇街(园区)辖区内工业生产废水实际排放总量5%”的原则,引导退出一批“两高一低”涉水企业,于20174月底前制定全市“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方案和企业名单,2017年底前完成各镇街(园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工作。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实施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争取2017年底前完成1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等要求,对全市分流域(东引运河-寒溪河、水乡片区、石马河、茅洲河)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确保拟引进的产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制定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在全市分流域、分镇街(园区)实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管控政策,确保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三、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已获省政府批复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纳污状况调查,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污染排放源要全面建立档案;全面清理直接排向饮用水源的排污口,不能截污、调污的污染源要全面关闭;推进同沙等22个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7年底前,同沙、松木山、黄牛埔、水濂山、横岗水库区划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启动已获市政府批复的水库区划调整工作。完成水务部门正在划定的12个水库区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工作。完成《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工作。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同沙水库尾水排放、环水库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加快松木山水库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同沙、松木山等主要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
  四、全力以赴完成截污次支管网建设
  (一)分批次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实施方案》(东府办〔2016100号),分四个批次推动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其中第一批次(2014—2016年)规划建设约420公里,截至430日,已完成324.69公里;第二批次(2015—2017年)规划建设约604公里,计划今年5月动工;第三批次(2016—2018年)规划建设约1487公里,计划今年9月动工;远期规划第四批次(2018—2020)规划建设约500公里。到2018年底新建成不少于1800公里截污管网,其中2017年新建不少于500公里管网。
  (二)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快推进管网建设。20173月出台了《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实施计划前期工作指引》,在工作指引中从集中会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面全面优化工作流程、压缩手续办理时间,较原流程相比,审批时间节省50%以上。
  五、强化公众参与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公布上一年度优良水体(Ⅰ-Ⅲ类)、饮用水水源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全面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全面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及时公开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积极引导市民大力支持、广泛参与水污染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水污染治理,为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办理单位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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