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31)关于重启镇际联网路1号路工程建设的提案
内    容: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2012年9月28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在中堂镇政府召开的水乡风情区规划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169号)精神,要加快启动镇际联网路1号路建设(麻涌镇东环路至望牛墩北环工业大道),作为统筹水乡地区发展的先期启动项目,由市政府全额投资建设。镇际联网路1号路起于麻涌镇东环路,途径中堂镇百香岛农业园,终于望牛墩镇工业大道,路线全长约2.3km。本工程是东莞市水乡地区统筹发展的重要交通项目,直线连接广麻公路,能有效沟通麻涌、中堂和望牛墩三镇交通联系,能极大地缩短麻涌与水乡北部片区的距离,增强水乡片区与广州的对接联系,对麻涌镇和水乡片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进展情况
  镇际联网路1号路经麻涌镇、中堂镇和望牛墩镇,其中东太大桥长约700m,四乡大桥长约630m,中堂段长约988m,市交通局已于2012年12月10日将该道路中堂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移交给市交投集团组织实施(目前尚未实施),东太大桥和四乡大桥已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并初步完成设计方案。
  由于原来中堂镇水乡风情岛(现为百香岛农业园)的总体规划方案未确定,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定位及路线走向不明确,市政府在2013年6月决定暂停该项目的实施。现该区域的发展方向在中堂镇总体规划中已基本确定,百香岛农业园建设正大力推进,建议继续推进该项目。
  二 、水乡片区增设横向通道的必要性
  水乡片区总体规划指出:应加快区域交通一体化的建设,注重枢纽、港口等重要交通节点的发展,将优势、机遇最终转化为发展动力。目前,连接水乡重点发展区的仅有一条水乡大道,且交通量已经饱和,新增一条横向通道既满足规划要求,也满足实际需要。水乡大道现状十分拥堵,尤其在交通高峰期,更是难堪重负。在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完善路网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完善的路网结构对经济、民生都有极大且直接的促进作用,横向通道的实施,是对原有路网的完善,为周边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先天条件,能利用横向通道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满足水乡片区发展需求,必须完善和加快建设快速道路网络,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增设一条横向通道以分流水乡大道的交通压力十分必要。
  
建    议:
  一、建议尽快重启镇际联网路1号路工程建设。
  二、建议镇际联网1号路即广麻公路作为新增横向通道继续推进。道路的选址要满足规划片区内地块的交通需求,同时也要注意路网密度。增设横向通道主要目的,减少车辆的绕行,分流水乡大道的车流,缓解高峰期拥堵的现状,加强水乡经济片区的连接。原镇际联网1号路与广麻公路重合,起于麻涌镇东环路,途径中堂镇风情岛,终于望牛墩镇工业大道,接环城路。项目选址地理位置较为优越,1号路途径麻涌镇中心区,广麻公路向东延伸至中堂镇及望牛墩镇后,大大增强区域间的车辆来往,麻涌中心区车辆可避免绕行水乡大道、直接迅速到达沿线各镇,中堂镇、望牛墩镇等方向的车辆可迅速到达麻涌中心区,承担起水乡片强心横道的重任;同时,广麻公路向西经东江大桥与广州经济开发区相接,方便广州与水乡各镇的对接,将大大增强水乡片区和广州的经济联系(麻涌镇东环路距广州市开发区仅6.2 km)。1号路与水乡大道横向间距3.5km,路网密度合适,可较大程度的发挥交通分流功能。而中心大道与水乡大道横向间距仅1.5km,难以起到分流作用。因此,建议镇际联网1号路即广麻公路作为新增横向通道继续推进。
  

提案者 麻涌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交投集团:

  ( B )类
  东交投函〔2017107
  关于东莞市第十六届一次人大会议
  第2017003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转来东莞市第十六届一次会议建议第20170031号《关于重启镇际联网路1号路工程建设的提案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镇际联网路1号路基本情况
  镇际联网路1号路起于麻涌镇东环路,途径中堂镇风情岛,终于望牛墩工业大道,路线全长约2.3公里,其中东太大桥长约700米,四乡大桥长约630米,中堂段长约988米。20115月,市政府以东府办会函〔201125号明确由我司代建东太大桥及拟建桥位下游暗礁清除工程和四乡大桥工程。20136月,市交通局就镇际联网路1号路建设问题请示市政府,经市领导批示(市政府文件呈批表收文编号133512号),暂停镇际联网路1号路施工及东太大桥、四乡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二、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重启问题
  麻涌镇政协小组提出“中堂镇百香岛农业园(原水乡风情岛)的总体规划方案已基本确定,建议继续推进镇际联网路1号路建设”,我司认为,鉴于镇际联网路1号路途径麻涌镇、中堂镇和望牛墩镇,与三镇紧密相连,该项目是否重启建设建议由贵局会同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及麻涌镇、中堂镇、望牛墩镇等相关单位研究,并上报市政府明确。


  交通局:

  市规划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麻涌镇政协小组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启镇际联网路1号路工程建设的提案》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镇际联网路1号路连接了麻涌、中堂及望牛墩三镇,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加强三镇横向交通联系,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1号路亦是我市县道X249的断头路项目,我局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建议启动有关前期研究工作。
  二、由于镇际联网路1号路不符合《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等,建议贵局尽快将其落实到规划中,以便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C):类
东规议函〔201796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20170031号提案的答复

麻涌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31号《关于重启镇际联网路1号路工程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基本情况
镇际联网路1号路起于麻涌镇东环路,向东跨越倒运海水道、途经中堂镇风情岛、跨越倒运海南水道,终于望牛墩镇工业大道。路线全长约2.3公里。该路建设能有效加强麻涌、中堂、望牛墩三镇的交通联系,有利于水乡地区统筹发展。201210月,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181号文明确1号路道路工程纳入统筹水乡地区发展的先期启动项目。201212月,完成了道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20135月,已初步完成了东太大桥和思乡大桥的设计方案。20136月,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上,中堂镇提出1 号路与水乡风情岛总体规划不相符,不利于水乡风情岛的整体开发建设,建议取消1 号路的规划建设,随后,市政府同意暂停1号路道路工程的施工和东太大桥、四乡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待水乡风情区总体规划明确不实施镇际联网路1号路后,再由交通局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终止合同。
2014
8月,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通过评审,规划中将中堂镇下马四岛定为水乡风情区,作为水乡经济区七大生态斑块之一,功能定位为现代水乡生态旅游岛。因此不宜建设区域交通干道切割生态区,并且不宜将过多的交通引入该岛,减少对水乡风情区的破坏,所以规划中取消了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线位。此后编制的《东莞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中堂镇总体规划(2016-2020)》,也均未涉及镇际联网路1号路。
二、关于镇际联网路1号路的重启问题
提案中提到,在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完善路网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完善的路网结构对经济、民生都有极大且直接的促进作用,目前连接水乡重点发展区的仅有一条水乡大道,且交通量已经饱和,新增一条东西向通道来分流水乡大道的交通压力很有必要。我局表示认同,因为受到水乡众多水系的阻隔,目前水乡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道路网密度不足,联系各镇之间的主次干道更是缺乏,完善路网结构体系很有必要。根据多方因素考虑,我局建议优先启动规划麻涌中心大道和中洪支线的建设,暂缓重启建设镇际联网路1号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麻涌中心大道和中洪支线的功能可替代1号路。根据《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基础设施规划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水乡经济区的交通路网规划进行了系统完善,从对外交通联系、镇际交通联系和镇街内部交通联系三个层次全面梳理了水乡经济区的交通发展,镇际交通联系主要规划了水乡横通道南线、中线、北线,沿海公路中洪支线以及与水乡大道平行的麻涌中心大道、望万路等主次干道。其中麻涌中心大道和中洪支线分别位于1号路线位的南侧和北侧,麻涌中心大道是一条衔接麻涌、水乡新城、道滘、万江的一条城市主干道;中洪支线是一条衔接麻涌、中堂、望牛墩、水乡新城、洪梅的一条交通性干道,从交通功能上完全可以替代镇际联网路1号路。
(二)1号路线位与中堂镇水乡风情区规划定位不符。根据《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中堂镇水乡风情区定位为生态旅游休闲区,不宜引入穿越性干道,以免对生态地块形成破坏。
(三)1号路线位与市、镇总体规划不符。根据《东莞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堂镇总体规划2016-2020》和《望牛墩镇总体规划2016-2020》,都取消了1号路线位,原线位经由的范围规划属于生态控制区。由于1号路衔接于中堂和望牛墩的镇边缘地带,周边用地规划以农林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诱发交通需求较低,待麻涌中心大道和中洪支线建成后,1号路的过境交通需求也不明显,所以建议暂缓启动镇际联网路1号路。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市规划局,交通局,市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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