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许自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积极与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沟通联系,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制定了《东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师资培训和教学教研,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全市幼儿园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逐步扩大,保教队伍素质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建议,我局正逐步推进,并取得初步的成效。
一、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我局重视发展公办幼儿园,动员有条件的镇街继续新建公办幼儿园,指导东坑、塘厦、南城等镇街规划筹建第二、三所镇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16年全年,共受理和批准4所符合条件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开办,1所符合条件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筹办。目前,全市32个镇街中办有2所镇办公办园的镇街已有14个。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初,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有1016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98所,可提供约76965个学位;在园幼儿331710人,其中东莞户籍67394人,非东莞户籍264316人。从全市范围来看,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基本满足全市户籍幼儿入园需要。但存在镇街间的不平衡,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各镇街户籍幼儿人数,仍有部分镇街公办学位无法满足本镇街户籍儿童入园需求。
我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资金奖补、专项培训倾斜、帮扶指导等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2016〕16号),经幼儿园自愿申请,镇街初审,2017年4月我局认定738所幼儿园为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其中公办(集体办)园187所,民办园551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2.6%,有效地缓解我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提升保教人员业务水平
我局将学前教育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积极组织园长岗位培训、保健人员、保育员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和岗位考核。近年来,定期举办园长提高班、副园长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班,每年举办园长资格培训班、保育员岗位鉴定培训班。各镇街都注重以园本培训为主,有计划地组织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
近三年,采取高层次培养和全员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评选出首批幼儿园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1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名,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主持人研修班。物色和培养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科研骨干培养对象两批160名。发挥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培养年轻园长和教师。近三年共培训幼儿园教职工近2万人次,基本实现全员培训。
三、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经费的投入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承担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有效提供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对促进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规范办园行为等,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目前,市、镇两级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已分别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为加大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帮扶力度,促进幼儿园的有序发展,我市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设立民办学校扶持专项经费,每年对56所民办幼儿园各扶持5万元,共1400万元。从2012年起连续五年,市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1亿元,补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完善条件、更新设备、提高师资待遇、引导评级等,着力提高办园水平。2015年印发实施《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包括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内的民办学校教师,根据在莞工作年限发放每人每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从教津贴,提高了专任教师待遇,有利于师资队伍的稳定。2015、2016两年共发放幼儿园从教津贴2378.76万元。从2015年起,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根据《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试行办法》,奖补资金总额要有不少于5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其余部分用于幼儿园设备购买和办学经费使用。2015、2016两年共发放集体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9984.8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754万元。2016年12月,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增添设施设备,其中不少于6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试用期除外)”。通过补助,促进全市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规范办园行为。
四、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目前,部分镇街已试点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民办园举办公办班),例如茶山品尚实验幼儿园、松山湖绿荷幼儿园等。也有部分镇街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本镇户籍儿童发放补贴。
下来,我局将立足我市实际,统筹兼顾,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继续指导有条件的镇街,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加大购买学位的力度,满足户籍幼儿入园需求。同时兼顾发展民办幼儿园,创新办学模式,加快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借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托管模式的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名园+分园”、“镇办园+集体办园”、“镇办园+民办园”办学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我市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对您提出的购买后勤服务、师资培训服务等建议,我们可择机探索、尝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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